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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徽商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徽商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徽商职业学院  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1.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入学时学校根据专业调整原则和考生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4、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其它1、学院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学院设有奖学金、特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制度。  3、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徽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4、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邮编:23002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槽郢路15号〈院本部〉;  合肥紫蓬山风景区〈新校区〉  电话:0551-3669853、3636837〈传真〉、8580910〈新校区〉  网址:http://www.huishangedu.cn  E-mail:huishangzb@sohu.comQQ:657187885

  • 徽商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徽商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徽商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徽商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徽商职业学院  二、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槽郢路15号(槽郢校区);合肥紫蓬山风景区(紫蓬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阳光工程”,坚持按计划招生,按程序录取新生。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专业确定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学校根据专业调整原则和考生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  4.录取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6.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7.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8.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徽商职业学院。  2.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槽郢校区0551-3669853、3636837(传真);  紫蓬校区0551-8580937、8580916(传真)。  2.网址:http://www.huishangedu.cn  3.QQ:843294457  九、其他须知:  1.学院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学院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等制度健全。

  • 徽商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徽商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徽商职业学院  二、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槽郢路15号(槽郢校区);合肥紫蓬山风景区(紫蓬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阳光工程”,坚持按计划招生,按程序录取新生。综合衡量德、育、体、美,择优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专业确定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学校根据专业调整原则和考生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  4.录取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6.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7.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8.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徽商职业学院。  2.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槽郢校区0551-63669853、63636837(传真);  紫蓬校区0551-68580937、68580916(传真)。  移动电话:18009691233  2.网址:http://www.huishangedu.cn  3.QQ:843294457  九、其他须知:  1.学院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学院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等制度健全。

  • 徽商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徽商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徽商职业学院  二、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槽郢路15号(槽郢校区);合肥紫蓬山风景区(紫蓬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阳光工程”,坚持按计划招生,按程序录取新生。综合衡量德、育、体、美,择优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专业确定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学校根据专业调整原则和考生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  4.录取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6.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7.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8.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徽商职业学院。  2.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紫蓬校区0551-68580900、68580937(传真)。  槽郢校区0551-63669853、63636837(传真);  移动电话:18009691533、18009691233  2.网址:http://www.huishangedu.cn  3.QQ:843294457首页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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