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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国标码:13630)于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招生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统一网上录取。  第二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依法办学。  第三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3年招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校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1号。  第五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主要培养经济管理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招生专业为经、管、艺3个学科门类9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投资学、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文化产业管理(其中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专业是2+3本硕连读的国际项目)。  第六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制为4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学院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章招生条件  第八条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学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九条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条本校学生全部住宿。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为确保考生利益,维护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正常秩序,学院要求考生留下在录取过程中能与考生及家长直接取得联系的电话号码。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电话号码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规定招收符合条件的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对于江苏考生,投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对于艺术类考生,按照以下规定:  1、我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2013年招生安排在艺术类批次  2、北京、江西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如校考生源不足,承认省美术类和编导类联考合格证,如生源还不足,承认三本以上校考美术类和编导类合格证。  3、其它省考生,凡取得美术类、编导类联考合格证或三本以上院校美术类、编导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  4、录取时,文化课成绩线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高考成绩总分相当时,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分数高的考生,2+3本硕连读的国际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第十八条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网址:www.canvard.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959773669597746  010-69597784(传真)  二○一三年三月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基本情况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国标码:13630)于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实行网上录取。学制4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院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1号。  学院秉承国际化办学理念,2010年,通过了国际精英商学院(AACSB)的审核,成为其会员单位,这是我国独立学院中唯一一家会员单位。利用北京名校林立、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组建了一支高学历、高职称、有海外留学背景、有行业实际经验、老中青相结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师队伍,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占80%以上。积极融入行业,通过课堂实践、实验室实操、订单式培养、就业定向班、承接对口业务等方式,做到学习专业与工作岗位“无缝对接”,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考研率10%以上。经过10年来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特色突出、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的商科类大学。  2、招生专业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主要培养经济管理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2014年招生专业涉及经济、管理、艺术3个学科门类9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文化产业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其中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专业均是2+3本硕连读的国际项目。  二、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录取规则  1、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我院录取时按专业招生,以下各专业考生入学后,根据个人意愿在本专业内选择其中一个方向就读。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ACCA、国际会计ACA、CPA就业定向班、MPAcc专业硕士4个专业方向,金融工程专业:美国CFA2+3本硕连读国际班、英国IFA2+3本硕连读国际班2个专业方向,审计学专业:英国ACCA2+3本硕连读国际班、美国AICPA2+3本硕连读国际班2个专业方向。  4、对于江苏考生,投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5、高考成绩总分相当时,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分数高的考生,2+3本硕连读的国际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二)艺术类录取原则  1、我院不单独设置艺术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  2、录取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三)其他招生条件  1、为确保考生利益,维护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正常秩序,学院要求考生留下在录取过程中能与考生及家长直接取得联系的手机号码和有效电话。考生应保证所提供号码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凡有意向就读2+3本硕连读国际班(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专业的学生,均可在入学后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3、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设立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奖学金、助学金。  5、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6、我院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4000元;投资学、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7000元;文化产业管理、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9800元(以北京市教委批复为准)。住宿费每生每年2000元。  7、学费为39800的专业学生包括一次出国实习实践(出国实习实践是必修环节,纳入学分,学生全部参加,学校承担费用),总费用接近本专业一年的学费。所有学生在校期间在国内多次参加实习实践,实践费用包含在学费中。  8、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9、本《章程》由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959773669597746  传真:010-69597784  咨询QQ:2329996483,2574309725,1776983138  招生网址:http://zs.canvard.edu.cn/  新浪微博: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办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办公室二○一四年三月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国标码:13630)于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统一网上录取。  ○第二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依法办学。  ○第三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5年招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校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1号(邮编101118)。  ○第五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主要培养经济管理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招生专业为经、管、艺3个学科门类8个专业: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文化产业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其中金融工程、审计学专业是2+3本硕连读的国际项目)。  ○第六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制为4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学校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  ○第八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设立由校领导、招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选聘招生组组长、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等事宜。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九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设立由校领导、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本校学生全部住宿,住宿费每生每年3500元,独立卫生间,热水器、配有空调,上床下桌,无线网络覆盖。  ○第十四条我校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文化产业管理、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9800元(学费以北京市教委批复为准)。  ○第十五条学费为39800元/年的专业学生含一次公费赴加拿大名校游学机会(加拿大学习是必修环节,纳入学分,学生全部参加,学校承担费用);所有学生在校期间在国内外多次参加实习实践(其中包括赴马来西亚跨国公司带薪实习和到中注协、北注协等会计师事务所、民生银行、宁波银行等带薪实习)。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学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奖学金、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为确保考生利益,维护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正常秩序,学校要求考生留下在录取过程中能与考生及家长直接取得联系的电话号码。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电话号码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九条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二十条凡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第二十一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规定招收符合条件的非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对于江苏考生,投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高考成绩总分相当时,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分数高的考生,金融工程、审计学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第二十五条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对于艺术类考生,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我校不单独设置艺术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  录取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招生办公室主页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http://zs.canvard.edu.cn/,联系电话:010-69597736,69597746,69595162,69597784(传真)。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是2004年5月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宋庄。2010年,学校通过了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的审核,成为国内首家独立学院会员单位;2014年,与北京大学等24所高校同时被认定为“北京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成为北京市唯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2015年,在加拿大建立北美分校,率先成为国内首所在海外建立分校的独立学院。学校基于建设国际化、应用型、高端商学院的精准定位,积极融入行业、融入国际,借助首都优质教育资源,搭建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国际化人才培养平台,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养、卓越专业能力和广博国际视野的商科人才。2015年毕业生就业率居北京独立学院之首,学校办学声誉良好,办学实力雄厚,办学成果显著,  第五条学校名称: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国标码:13630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设立由校领导、招生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等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北京市教委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校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计划,2016年拟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要求及规则  第九条2016年开设的专业有:会计学(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方向、会计专业硕士MPAcc方向)、国际商务(国际服务外包与电子商务方向)、财务管理(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方向)、金融学(财富管理方向、互联网金融实验班方向)、投资学(证券投资方向、海外投资方向)、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方向、3+1+1中英本硕联合培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方向、跨界设计方向、商业印刷媒介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设计方向-中韩联合培养)、审计学(2+2+1英国ACCA方向)、金融工程(2+2+1美国CFA方向)等九个专业。其中审计学、金融工程专业学生前两年在嘉华学院学习,后三年在国外合作院校学习,毕业后学生可取得国内外本科双学位及国外硕士学位。3+1+1项目面向我校全体学生,不限专业,学生均可以报名参加,大四第一学期开始到海外合作院校学习深造。  第十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二条为确保考生利益,维护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正常秩序,学校要求考生留下在录取过程中能与考生及家长直接取得联系的电话号码。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电话号码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由于我校所有专业都涉及到海外游学及中外联合培养,考生英语、数学等相关科类分数过低不予录取(艺术类专业除外)。  第十四条我校审计学、金融工程专业录取时要求英语单科90分以上(含90分)。  第十五条对于普通类考生,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1)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已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执行相关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在高考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3)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六条对于艺术类考生,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1)我校不单独设置艺术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  (2)录取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中韩联合培养是我校与韩国东西大学合作,开展2+2+2培养模式,前两年在嘉华学院学习,后四年韩国东西大学学习,或者3+1+2培养模式,前两年在嘉华学院学习,第三学年以交换生身份赴韩国东西大学学习一年,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后直接就读韩国东西大学硕士学位。  第十七条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学校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2016年所有国家计划内招生专业学生均有一次公费赴美国、加拿大、英国海外合作院校(任选一个国家)开展实习实践活动(该环节为培养方案中必修学分,学生全部参加,学校承担费用),要求考生入学前办理好护照。所有学生在校期间在国内外多次参加实习实践(其中包括赴马来西亚跨国公司带薪实习和到中注协、北注协等会计师事务所、民生银行、宁波银行等带薪实习),要求考生入学前做好入学学习和人生职业规划。  第六章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  第十九条本科学制为4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2016年录取考生全部住宿,寝室为4人间,独立卫生间,热水器、配有空调,无线网络覆盖。  第二十一条我校允许学生申请专业调整,在第一学年结束后按学校转专业程序,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重新选择专业。  第二十二条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招生办公室主页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并及时和我校取得联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法如下:  电话:010-69597736;69597746;69595162  传真:010-69597784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1号邮编:101118  招生网址:http://zs.canvard.edu.cn/  QQ:155232646,114510479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jhxy010招办微信平台:YYgaokao  学校官方微博:@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_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就业前景_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就业方向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_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就业前景_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就业方向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坚持“市场导向、ZF调控、学校推荐、学校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坚持“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增强服务意识,拓宽就业渠道,不断提高就业的工作质量。  1、全方位就业管理体系  遵循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学院构建了党政一把手及各系主任对院、系就业工作负总责,“领导主抓、就业指导办公室统筹、以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管理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制,将毕业生就业状况纳入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形成服务—指导—管理”一体化的就业模式。  2、网络化与信息化建设  为保障就业信息的及时准确,学院投资建设了专用机房,开设了就业指导网站,与北京市教委、市人事局及主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链接,网站主页设有就业信息、政策咨询、择业技巧等专栏,实现远程“面试”与网上“双选”,登陆查询快速便捷。学院还建立起毕业生短信群发系统,以最快的时间向毕业生发布就业信息。  3、就业指导与服务管理  学院重视就业指导“全程化”建设,努力完善各年级科学、系统、规范的就业指导体系。开设“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必修课,进行系统指导,提供实习机会,使理论与实践相互连接。学院建立应届毕业生就业档案,制作毕业生推荐手册,邀请就业指导专家讲座,举办“成功企业家”讲坛,出版《就业指导报》,组织专场校园招聘会,深入班级进行政策宣讲,搭建起校企合作的平台。  学院还成立了“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协会,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有力促进了就业工作的开展。  4、毕业生去向  我院毕业生在干部录用、考研等方面与一、二批录取的本科生所享受的待遇相同,毕业生依据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2008年学院首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09届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7%,除部分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外,其余学生就业单位有外交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矿业研究总院、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审计局、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中铁十六局集团、中实集团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中,中国银行共招收我院毕业生高达160余人。另外,现有近200名2010届毕业生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发银行等单位实习。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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