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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费_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住宿费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费_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住宿费学费标准1、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2、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沪价费[2007]003号)3、应用英语、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俄语:学费13000元/生/学年(沪发改价督[2015]1号)4、其他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500元(四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高等学校全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校址:上海南汇区科教园区观海路505号(邮编201300)  三、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入学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机电一体化(航空机务)专业,限招男生,要求身高170cm及以上,裸视力4.4及以上且镜片度数不高于400度,无色弱、色盲、无HAA阳性。入学后由学院组织复检,不符合专业要求者,转入同科类相近专业学习。  九、录取原则:  ⑴按考生报考我校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录满为止。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⑵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一般不高于1:1.05,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一般不高于1:1.2。对投档比例、投档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批次)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⑶对每次进档的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为录取分,非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为录取分,先按第一专业录取,只有第一专业未录满,才录取第二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⑷特殊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为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  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室内设计)电脑艺术(产品造形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  其他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2500元/生/学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招生联系电话:6802008868021818  十三、投诉电话:021-68025976  十四、http://www.sicfl.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奖励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助学金;  2、学院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奖学金,用人单位设立的奖学金;  3、市院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和实践技能奖以及其他以学校名义作出贡献的奖励;  4、资助政策,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学院帮困基金。  十六、其他须知:以上信息以各省市高招办对外公布信息为准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三、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九、录取规则1、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2、按考生报考我校的专业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并依此类推,录满为止。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3、对进档的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为录取分排列,非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为录取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进行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4、其它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为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1、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2、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沪价行(2007)003号】  3、其他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2500元(四人间)/生/学年【沪价行(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68020551、021-68021818、021-68020632、021-68020939(传真)  十三、投诉电话021-68025976  十四、学校网址http://www.sicfl.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10年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3、2010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凡复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录取规则  (1)、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市)  1、上海市对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105%的比例投档。按考生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满,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满为止。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间均不设级差分。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2、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本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秋季高考录取规则(外省市)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市,投档原则按当地政策执行。  2、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对进档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进行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3、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其它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为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沪教委财[2005]第34号)  2、影视动画(动漫及游戏)、电脑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沪价费[2007]第003号)  3、其他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沪价费[2007]第003号)  住宿费标准2500元(四人间)/生/学年(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68020551、021-68021818、021-68020632、021-68020939(传真)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8025976  十四、学校网址http://www.sicfl.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11年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3、2011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2招生章程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2招生章程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一、学校全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路505号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不限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凡复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九、录取规则一、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市)1、上海市对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在全市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市教委和考试院规定的比例投档。依据考生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满,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满为止。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间均不设级差分。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史类则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理工类则按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2、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本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则按艺术类统一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二、秋季高考录取规则(外省市)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市,投档原则按当地政策执行。2、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对进档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进行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史类则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理工类则按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3、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则按艺术类统一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4、其它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为准。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沪教委财[2005]第34号)2、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等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沪价费[2007]第003号)3、其他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沪价费[2007]第003号)住宿费标准2500元(四人间)/生/学年(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021-68020551、021-68021818、021-68020632、021-68020939(传真)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8025976十四、网址http://www.sicfl.edu.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12年录取资格。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3、2012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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