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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收费标准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录取规则

        按照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的统一部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凡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政审、体检和面试合格者,按招生计划,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2 0 14 年 招 生 简 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位于山城重庆市,于1954年根据中央军委命令,由原第六军医大学和第七军医大学合并而成,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全国重点大学。全校占地面积2624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仪器设备总价值达17.2亿元。长期以来,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以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军事医学人才为目标,坚持了“以质量取胜、以特色取胜”的办学思想和“一条主线、四项重点”的发展思路,实施了“凝聚人心、内涵发展”的治校方略,构建了以防原医学、烧伤外科学、野战外科学、肝胆外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和呼吸内科学为重点的学科体系,造就了一支以黎鳌、程天民、王正国3位院士为代表的优秀科技干部队伍,取得了以6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标志的1500多项科技成果,形成了以高科技战争战创伤为重点的军事医学特色和独特的办学风格。江泽民同志为学校题词“为培养跨世纪的军事医学人才而努力奋斗”。2006年, 学校被中央军委批准为“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学校机关编设训练部、政治部、校务部、科研部,下设基础部、军事预防医学系、医学检验系、高原军事医学系、影像医学系、护理系、研究生管理大队和附属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3所综合性教学医院。现设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医学实验技术、护理学等14个专业,招收博士等4个层次的医学专业人才。学校现有教、医、研人员近3000名,其中正副教授775名,他们当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95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名,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名,博士生导师170余名,硕士生导师280余名。 学校办学水平以高质量著称,多年来位居全国医学院校前列。建校以来,为部队输送卫生技术干部5万多名。近三年来,学校本科以下学生公开发表论文135篇,参加国家和军队各类竞赛活动获奖139项,其中,国家特等奖10项、国家一等奖36项;国家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90%以上,参加国家英语四级首次通过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均高于全国重点院校平均水平。2004年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全军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全军医学专科研究所8个,全军医学专科中心9个,全军医学专病中心8个,全军医学重点实验室15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学科3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1个。“十五”期间,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075项。全军医学科研“十五”计划项目数和经费数均居全军医学院校首位。学校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广泛,先后派出教师2600多人次出国进修、讲学和考察访问,并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先后主(承)办国际学术会议10多次。            学校3所综合性教学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共开设床位4000多张,具备国内一流的诊疗技术水平,大面积烧伤救治、基因诊断、介入治疗、大器官和多器官联合移植等一系列医疗新技术新业务,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通过合校50多年来的办学和发展,学校已成为高素质医学人才培养基地、高质量医疗卫生保障基地、高效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并向着创建具有鲜明军队特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创新型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生信息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在提前录取院校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9月1日)。 (二)报考条件 政治历史清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人民军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献身国防卫生事业,服从分配;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气质和健康的体魄,符合军校招生体检标准。其中男性身高162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两眼裸眼远视力均在4.5以上,矫正视力两眼均在4.9以上,无色盲、色弱;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暂不招收其它外语语种的考生)。 (三)招生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的统一部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凡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政审、体检和面试合格者,按招生计划,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享受待遇 凡被录取的学员,入学后在3个月内经复查合格,由 学校与学员本人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 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每人每月发给330元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学员统一着装,服装由学校统一组织价拨,医疗费用按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费用自理。     学员毕业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有关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定为军官或文职干部,享受薪金(工资)待遇。入伍时间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 (五)毕业分配 学员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的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   专业介绍 (一)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本科,培养达到博士水平,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高级临床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二)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通科医师、教员和研究人员。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三)高原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从事高原地区临床通科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四)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生物医学工程干部。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五)预防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防疫医师和教学科研干部。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六)医学影像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医学影像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七)医学检验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临床检验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八)医学检验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临床医学实验技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九)医学检验(法医师)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病理诊断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注:1、划线类别为重点本科,录取批次为提前批; 2、学员入学后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试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 3、学校尚不具备为学员单独开设清真灶的条件。 通信地址:重庆市高滩岩第三军医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400038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重点实验室

                       第三军医大学拥有烧伤、野战外科、呼吸内科、肝胆外科、传染病、复合伤和免疫学7个全军医学专科研究所,烧伤基础研究、复合伤研究、战(创)伤研究、分子免疫学(开放)、呼吸病研究、交通医学、高功率微波和高原军事医学8个全军重点实验室。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食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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