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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科技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重庆科技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培养在过程装备设计与控制方面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知识、能力、素质协调统一,能适应石油、化工、能源等生产过程装备与控制领域科技及生产发展需要,从事过程装备与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机械制图与CAD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工程力学、工程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机械设计基础、化工原理、金属工艺学、机械工程材料、压力容器、机械控制工程基础、过程设备设计、过程装备及控制技术、工程技能训练、过程装备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过程设备设计课程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科技创新训练、工业装备成套技术综合设计与实训、过程计算机控制综合实训、流体流动与传热仿真、化工企业综合技能训练、科研项目综合能力训练。毕业去向:主要面向石油、化工、能源等行业的过程装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技术改造、工艺管理、质量控制、过程装备的维护、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工作。

  • 重庆科技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重庆科技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科技学院  第二条校址:  新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  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1号  南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支路19号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及教委的规定标准收费。  第六条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各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4、报考我校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本科专业石油工程原则上以招男生为主,本科专业冶金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科专业钻井技术、冶金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对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其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等顺序进行专业调剂。专业分数级差为5分,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对未填报我校志愿且服从调剂的高分考生,尽可能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若其所报专业已经择优录满,难以调剂者,则予以退档;  (4)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考生分数和志愿安排专业。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均到新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就读。  第八条建立贫困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贫困学生补助。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及重庆市教委有关规定,新生到校后学校可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1号邮编:400042  2、联系电话:023-890923708909236368423572传真:023-68576874  3、E-mail:cqustzjc@163.com  4、学校网址:http://www.cqust.cn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重庆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重庆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科技学院  第二条批准成立时间:2004年5月(由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原中央部委属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设立。)  批准单位:国家教育部  第三条校址:  新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  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1号  南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支路19号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六条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及教委的规定标准收费,具体收费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每学年住宿费900-1200元/人。  第七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委下达并最终审核后为准。  第八条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3、各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英语专业考生对于单科英语成绩有一定要求;  4、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本科专业石油工程、冶金工程原则上以招男生为主,专科专业钻井技术、冶金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并依据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确定专业:  (1)对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确定其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等顺序进行专业调剂。专业分数级差控制在5分以内,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对未填报我校志愿且服从调剂的高分考生,尽可能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若其所报专业已经择优录满,难以调剂者,则予以退档;  (4)对依上述规则进行调剂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7、艺术类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规定分数线,按出档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执行《重庆科技学院200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均到新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就读。  第十条建立了贫困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贫困学生补助。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及重庆市教委有关规定,新生到校后学校可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十三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1号邮编:400042  2、联系电话:023-8909237089092363传真:023-68576874  3、E-mail:cqustzjc@163.com  4、学校网址:http://www.cqust.cn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一、收费标准  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及教委的规定标准收费。  1、学费(每学年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生4600—6200元/人;  应用技术本科生8000—9800元/人;  普通专科生4000—6200元/人;  艺术类专科生10000元/人。  2、住宿费(入住大学城每学年收费标准):900-1200元/人。  二、奖、贷学金及勤工助学  1、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奖学金。  2、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体系:设有勤工助学、贫困学生补助。  3、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及重庆市教委有关规定,新生到校后学校可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三、专转本  高职高专学生在毕业时将根据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专升本选拔考试机会,优秀者按一定比例,转入相应本科专业学习,毕业后可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文凭及相应学士学位。  四、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先后为社会输送了六万多名各级各类建设人才。每年召开双向选择会和各种招聘会,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近几年一次性就业率均在85%以上,学校被评为“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五、特别奖励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声乐、舞蹈、器乐等比赛中获前三名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并在入学时给予1000元奖励。  六、入驻大学城  学校在重庆大学城的1500亩新校区已经正式启用,目前入驻近9000名学生,2007年将全部建成。大学城校园风景优美怡人,交通便利,生活服务设施齐全配套,2007级新生将全部入驻。

  • 重庆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重庆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551  第二条批准成立时间:2004年5月(由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原中央部委属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设立。)  批准单位:国家教育部  第三条校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六条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及教委的规定标准收费,具体收费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每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人。  第七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委下达并最终审核后为准。  第八条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  3、各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等专业考生单科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生源省英语总分的80%以上;  4、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本科专业石油工程、冶金工程原则上以招男生为主,专科专业钻井技术、冶金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江苏省考生的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  7、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并依据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确定专业:  (1)对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确定其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等顺序进行专业调剂。专业分数级差控制在5分以内,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对未填报我校志愿且服从调剂的高分考生,尽可能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若其所报专业已经择优录满,难以调剂者,则予以退档;  (4)对依上述规则进行调剂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8、艺术类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生源省规定分数线,按出档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执行《重庆科技学院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均到新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就读。  第十条建立了贫困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贫困学生补助。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及重庆市教委有关规定,新生到校后学校可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十三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邮编:401331  2、联系电话:023-6502236365022368传真:65022362  3、E-mail:cqustzjc@163.com  4、学校网址:http://www.cqust.cn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重庆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重庆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科技学院院校代码:11551  第二条批准成立时间:2004年5月(由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原中央部委属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设立。)  批准单位:国家教育部  第三条校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六条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及教委的规定标准收费,普通本专科生每学年收费4600—6200元/年,艺术类本专科生每学年收费10000元/人。具体收费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每学年住宿费900-1200元/人。  第七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委下达并最终审核后为准。  第八条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  3、录取英语专业考生单科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生源省英语总分的80%以上,其余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本科专业石油工程、冶金工程原则上以招男生为主,专科专业钻井技术、冶金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江苏省考生的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  7、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并依据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确定专业:  (1)对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确定其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等顺序进行专业调剂。专业分数级差控制在5分以内,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对未填报我校志愿且服从调剂的高分考生,尽可能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若其所报专业已经择优录满,难以调剂者,则予以退档;  (4)对依上述规则进行调剂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8、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各生源省规定分数线,原则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省级招办要求必须以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的,则按照出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执行《重庆科技学院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均到新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就读。  第十条奖、贷、助学措施:  1、我校设置了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创新奖学金、青年英才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南奖学金、长城奖学金、金广奖学金等10余项;  2、我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措施完成学业,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获得学校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生源所在地;凡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邮编:401331  2、联系电话:023-6502236365022368传真:65022362  3、E-mail:cqustzjc@163.com  4、学校网址:http://www.cqust.cn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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