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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工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606号。我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为正阳校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606号)、和平校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45号)、西安校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72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共有本科专业21个,专科(高职)专业40个。2010年招生的本科专业21个,专科(高职)专业28个。  第六条  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3523人,其中本科1873人,专科(高职)1650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  1、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专业安排:按照“志愿清”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以考生第一志愿为准,第一志愿专业名额录满,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2010年在江苏省招生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我校本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以上,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学生,我校承认江苏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b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皓月大路1606号吉林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885300678760053387690594(传真)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四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或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十五条  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吉林工商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粮食工程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生物工程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物流管理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财政学专业、经济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金融学专业、税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专科(高职)专业:粮食工程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食品加工技术专业、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会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保险实务专业、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税务专业、证券与期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商务英语专业、商务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中外合作办学:会计、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 吉林工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606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吉林工商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税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专科专业: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证券与期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商务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吉林工商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商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商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728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 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吉林工商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吉林工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卡伦湖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和平大街2245号(和平校区);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4728号(西安校区)。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第四章学位授予第七条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吉林工商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动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专科专业: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商务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第六章录取说明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英语、日语;专科: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无特别要求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二条录取规则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1、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3、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以考生第一志愿为准,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名额录满,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4、我校2014年在江苏省招生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我校本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学生,我校承认江苏省规定的加分政策。5、财政金融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会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予调剂录取。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吉林工商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商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 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吉林工商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动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专科专业:  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商务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金融管理与实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英语、日语;专科: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  1、我校承认各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2、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4、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以考生第一志愿为准,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名额录满,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我校2015年在江苏省招生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我校本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学生。  6、财政金融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会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予调剂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7、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b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吉林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3062518230625582306258(传真)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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