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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北方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河北北方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河北北方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二.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及招生范围: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25个国家招收留学生。  五.学校国标代码:10092  六.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七.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北方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北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3500元/年·生,热门专业45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演艺学院各专业学费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专科学费:师范类专业3500元/年·生,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  住宿费:西校区600--800元/年·生,东校区600--800元/年·生,南校区500元/年·生。  九.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共招5230人,其中本科3850人,专科1380人。专业:本科58个,专科53个。面向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1.在河北省设河北北方学院(医药类)、河北北方学院(综合类)和河北北方学院(演艺学院)三个代号招生。  2.电子信息类(本科)按大类招生,包括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四个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社会需求、学习成绩及个人意愿进行专业分流。农业技术类(专科)按大类招生,包括园艺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技术、作物生产技术、植物保护等五个专业。畜牧兽医类(专科)按大类招生,包括畜牧兽医、畜牧、兽医、饲料与动物营养、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等六个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个人意愿进行专业分流。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河北北方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河北北方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及招生范围:普通本科;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38个国家招收留学生。  五、学校代码:10092  六、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七、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北方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北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3500元/年·生,热门专业45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演艺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12000元/年·生。  专科学费:师范类专业3500元/年·生,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  住宿费:西校区600--800元/年·生,东校区600--800元/年·生,南校区500元/年·生。  九、招生计划:  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1.在河北省设河北北方学院(医药类)、河北北方学院(综合类)和河北北方学院(演艺学院)三个代号招生。  2.电子信息类(本科)按大类招生,包括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四个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社会需求、学习成绩及个人意愿进行专业分流。  十、录取原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标准。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是: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即:将投档的考生按志愿进行排队,优先处理高分考生志愿,先安排专业志愿1,然后专业志愿2,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同一代号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6.报考体育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联合测试,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文化成绩须达到河北省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且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8.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二、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转专业。  十三、新生入学及其它: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313—5916939、4029183邮政编码:075000  网址:http://zs.hebeinu.edu.cn/  E-mail:hebeibeifangzs@163.com

  • 河北北方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河北北方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二、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及招生范围: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37个国家招收留学生。  五、学校国标代码:10092  六、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七、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河北北方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北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3500元/年·生,热门专业45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演艺学院各专业以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专科学费:师范类专业3500元/年·生,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演艺学院各专业以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住宿费:西校区600--800元/年·生,东校区600--800元/年·生,南校区500元/年·生。  九、招生计划:  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1.在河北省设河北北方学院(医药类)、河北北方学院(综合类)和河北北方学院(演艺学院)三个代号招生。  2.电子信息类(本科)按大类招生,包括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四个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社会需求、学习成绩及个人意愿进行专业分流。  十、录取原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标准。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是: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即:将投档的考生按志愿进行排队,优先处理高分考生志愿,先安排专业志愿1,然后专业志愿2,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同一代号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6.报考体育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联合测试。体育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不包括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业的考生,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需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联合测试,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8.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以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为准,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9.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二、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转专业。  十三、新生入学及其它: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313—5916939、5957705、5957706、4029183  邮政编码:075000  网址:http://zs.hebeinu.edu.cn/  E-mail:hebeibeifangzs@163.com

  • 河北北方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河北北方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河北北方学院院校类型:综合类河北北方学院所在地:河北河北北方学院学历层次:本科河北北方学院招办电话:0313—402918240291834029185河北北方学院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钻石南路11号河北北方学院电子邮箱:10092zsjy@hebeinu.edu.cn河北北方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hebeinu.edu.cn

  • 河北北方学院2012专业录取分数线_湖南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河北北方学院2012专业录取分数线_湖南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医学影像学2012492492--理科二批医学检验2012493494--理科二批中医学2012490490--理科二批中西医临床医学2012494496--理科二批护理学2012494497--理科二批护理学2012494497--理科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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