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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财贸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辽宁财贸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自然情况  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FinancialandTradeCollege;  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新东路14号,邮政编码:125105;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为四年的招生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9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660万元,图书51万册。  第二条学院本科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三条各招生专业均只招收英语考生,除会计学、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经济学(投资经济学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设计、表演(主持人方向)为文理兼招外,其余专业均只招收文科考生,不设男女生比例。  第四条专业设置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20101经济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101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101经济学(投资经济学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2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50102汉语言四年文学文学050102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102汉语言(商务秘书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301新闻学四年文学文学110206旅游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6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6旅游管理(导游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商务英语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旅游英语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408艺术设计四年文学文学050412表演(主持人方向)四年文学文学  第三章招生录取规则  第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各专业高考应试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七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艺术类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专业考核情况提供考生调档名单。  第八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第九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下列办法予以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2、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条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09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已录取考生的文化课和体检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  传真:0429-5418000  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  E-mail:lncmxy_zsjyb@126.com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  1、会计学10000元/年(按物价局批价为准)  2、经济学10000元/年  3、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10000元/年  4、经济学(投资经济学方向)10000元/年  5、国际经济与贸易10000元/年  6、汉语言10000元/年  7、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10000元/年  8、汉语言(商务秘书方向)10000元/年  9、英语10000元/年  10、英语(商务英语方向)10000元/年  11、英语(旅游英语方向)10000元/年  12、新闻学10000元/年(按物价局批价为准)  13、旅游管理10000元/年  14、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10000元/年  15、旅游管理(导游方向)10000元/年  16、艺术设计12000元/年  17、表演(主持人方向)12000元/年  第十八条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必须根据校历规定按时到院报到。根据每学年开学财务处的通知,学生必须先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后,方可注册,注册时必须出具缴费收据。学生因故退学、出现意外等情况者,所交学费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书费等其它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扣除后返还。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不一致,以国家的规定和政策为准。

  • 辽宁财贸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辽宁财贸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自然情况  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FinanceandTradeCollege;  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25105;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为四年的招生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5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6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738万元,图书62万册。  第二条学院本科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三条除汉语言、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只招文科考生外,其余专业均文理兼招。  第四条外语语种限制:不限。  第五条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 辽宁财贸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辽宁财贸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自然情况  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FinanceandTradeCollege;  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25105;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为四年的招生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5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7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061万元,图书90万册。  第二条学院本科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二章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20203K会计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审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4财务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402行政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20101经济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101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202税收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82802城乡规划四年工学工学050102汉语言四年文学文学050102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商务英语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翻译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301新闻学四年文学文学130501艺术设计学四年文学文学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文学文学130503环境设计四年文学文学130301表演(主持人方向)四年文学文学130301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四年教育学教育学  第三条除汉语言、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只招文科考生外,其余专业均文理兼招。  第四条外语语种限制:不限。  第五条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第六条专业设置  第三章招生录取规则  第七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  第九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下列办法予以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2分。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会计学(审计师方向)、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财务管理专业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3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表演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3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要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已录取考生的文化课和体检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学院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条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  1、会计学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5、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7、财务管理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8、行政管理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9、经济学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0、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1、国际经济与贸易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2、税收学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3、城乡规划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4、汉语言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5、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6、英语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7、英语(商务英语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8、英语(翻译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9、新闻学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20、艺术设计学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21、视觉传达设计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22、环境设计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23、表演(主持人方向)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24、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25、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生因故退学,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退费。  第二十二条我院所有学生都可以按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  传真:0429-5418111  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不一致,以国家的规定和政策为准。

  • 辽宁财贸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辽宁财贸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 辽宁财贸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辽宁财贸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院自然情况  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FinanceandTradeCollege;  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25105;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8.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2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5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3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989万元,图书94.5万册。  第二章计划特别说明  1.综合各省生源总数、历年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和招生专业就业情况,经学院招考委研究制定分省计划总数及分专业计划数,不安排预留计划。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不限语种。  3.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第三章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方向)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20101经济学4年文/理经济学020101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4年文/理经济学020202税收学4年文/理经济学020304投资学4年文/理经济学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文/理经济学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年文/理教育学082802城乡规划4年文/理工学120203K会计学4年文/理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审计师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120204财务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120205国际商务4年文/理管理学120207审计学4年文/理管理学120208资产评估4年文/理管理学120402行政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130301表演(主持人方向)4年文/理艺术学130301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4年文/理艺术学130501艺术设计学4年文/理艺术学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年文/理艺术学130503环境设计4年文/理艺术学130504产品设计4年文/理艺术学  第四章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学院食堂为特困生免费提供就餐;另外学生可获得: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4.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  (1)会计学16000元/年  (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6000元/年  (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16000元/年  (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16000元/年  (5)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16000元/年  (6)审计学16000元/年  (7)资产评估16000元/年  (8)国际商务16000元/年  (9)财务管理16000元/年  (10)行政管理16000元/年  (11)经济学16000元/年  (12)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16000元/年  (13)国际经济与贸易16000元/年  (14)税收学16000元/年  (15)投资学16000元/年(以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6)城乡规划16000元/年  (17)艺术设计学18000元/年  (18)视觉传达设计18000元/年  (19)环境设计18000元/年  (20)产品设计18000元/年  (21)表演(主持人方向)18000元/年  (22)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18000元/年  (2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16000元/年  第六章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我院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会计学(审计师方向)、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城乡规划、国际商务、投资学、审计学、资产评估专业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5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表演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4)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5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5)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  (6)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为辽宁财贸学院。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7)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  传真:0429-5418111  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  辽宁财贸学院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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