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和网址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办联系电话:010-58714114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办网址:http://www.ymyu.com/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成立于1994年,是一所具有文、经、管、理工多学科相结合并协调发展,以专科教育为基础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坚持为民办学的平民化办学思想,办学十四年,成绩斐然。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已坚持十四年并将继续坚持下去的“扶贫助教、济困助学”的义举,得到了中央和北京市有关领导的肯定,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我校办学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现占地近17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学院位于北大、清华等著名高等学府聚集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南临千年古刹、清代著名皇家寺院大觉寺,北依京华著名旅游风景区、山青水秀的凤凰岭。这里钟灵毓秀,人杰地灵,是历代文人墨客神往的地方。校园内博观亭、敏学亭、院士长廊、艺术家长廊、花园草坪构成了和谐优美的环境。中国当代著名书画家赠送我院的几百幅珍贵书画,悬挂于学校的教室和走廊里,营造了校园内浓厚的文化氛围。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重点专业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奖励资助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考试成绩优秀者经评定发给奖学金。学院每学年还评选学习“三个代表”积极分子、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03年和2004年,我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开学典礼上,共有二千多位同学荣获“学习奖”等各种奖励。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详见招生简章)。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按教育部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七条 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和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八条 艺术类考生参加北京市统考成绩合格后,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北京地区单考单招考生,非艺术类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合格后,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