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2014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号:10857(国标)1105(北京)  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密云办学点)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特点:学院具有60年建校历史,现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是北京市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依托单位;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几十年的办学过程中,为我国培养了七万余名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职业能力的电子信息技术及综合类专门人才,为国家的电子工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开设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34个招生专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目标与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相符,充分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整体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近65%。现有各层次在校学生9000余人。学院注重学生基础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科技艺术节、体育节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学生社团蓬勃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电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公安系统及各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以上。  学院秉承“博学笃行,术道精诚”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现校内拥有11个生产性综合实训基地。校外企业实训基地、顶岗实习单位达300余家。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现已有十多年合作办学的历史。不断拓展留学生教育,几十个国家的学生在校学习汉语,学历教育留学生规模也在逐年扩大。教育教学改革与中外合作办学的不断深化,正在促进我院向着高水平、国际化的教育方向发展,为我院培养未来首都国际化大都市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招生对象:  1.北京:参加当年高会统招的考生(含艺术类考生);  2.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2014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2014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105)。  2、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4、学校校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5、基本情况:学院具有60年建校历史,现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是北京市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依托单位;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几十年的办学过程中,为我国培养了七万余名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职业能力的电子信息技术及综合类专门人才,为国家的电子工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开设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34个招生专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目标与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相符,充分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整体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近65%。现有各层次在校学生9000余人。学院注重学生基础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科技艺术节、体育节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学生社团蓬勃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电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公安系统及各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以上。  学院秉承“博学笃行,术道精诚”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现校内拥有11个生产性综合实训基地。校外企业实训基地、顶岗实习单位达300余家。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现已有十多年合作办学的历史。不断拓展留学生教育,几十个国家的学生在校学习汉语,学历教育留学生规模也在逐年扩大。教育教学改革与中外合作办学的不断深化,正在促进我院向着高水平、国际化的教育方向发展,为我院培养未来首都国际化大都市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招生计划: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招生专业:市场营销、会计、会展策划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数控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影视动画(艺术类)。  第五条招生对象:同《北京市2014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招生对象。  第六条报名条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收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  第三章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文化课报名与考试: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九条专业课免试:考生具有各类专业技术水平或岗位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以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的成绩合格,经学院审核通过,方可免试。  第十条专业课报名与考试  1、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5月24日,9:00—16:00。报名时需携带《单考单招公共课准考证》;加试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考试费25元;符合我院专业课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纸)以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A4复印纸、加盖学校公章),经审核通过方可免试。我院审核证书、办理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试时间:6月14日。  3、考试地点: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招生章程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性质  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地点  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学院本部)  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密云办学点)  四、办学特点  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我院践行“博学笃行,术道精诚”的院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的发展相融合,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她精准定位首都核心功能战略定位,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精尖技术技能人才,重点面向北京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培养生产、管理、技术、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五、招生办法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自主招生分考生报名、选拔考试、择优录取、社会公示、上报审批、正式录取等阶段。选拔考试及择优录取过程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核定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为止。  六、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笔试、技能测试、面试、高中阶段成绩及相关证书成绩五部分构成,总成绩满分350分。  总成绩(满分350分)=笔试成绩(满分300分)×40%+技能测试(满分200分)×6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高中阶段成绩(满分30分)+相关证书成绩(满分20分)  七、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评审组、命题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考生必须按照我院的选拔程序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才具备选拔录取资格(符合各类免试类型的考生,不必参加相应的考试)。  3、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者;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县)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含)以上者;免试入学。  4、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一、二、三等个人或集体奖(名次)的考生免试入学。  5、高中生的语、数、外、物、化、生、史、地、政会考成绩中任意三门会考成绩达到BBC成绩者,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照满分的90%计算。  6、考生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含)以上单位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证书者免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满分的90%计算。  7、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测且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合格标准者免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满分的90%计算。  8、退役士兵与符合现行北京市高考照顾条件的考生均照顾50分。  9、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10、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分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计划招满专业且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其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11、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12、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3、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八、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学院招生部门严格遵守“规范程序,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在本次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追究责任。  九、关于就业  学院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毕业生就业提供规范、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学院与社会各界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良好、稳定、广泛的联系,学院社会声誉较高,学生择业渠道宽广,近些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社会各界用人单位给予较高评价,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期保持在北京地区高校前列。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十、录取结果的公布  被录取的考生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十二、住宿  我院根据考生住址距上课地点远近,考虑安排考生住宿。住宿费按照各校区的收费标准收取,每生550—650元/学年。密云办学点所有学生均可住宿,住宿费每年1450元(男生)、900元(女生)。  十三、其它情况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一切待遇,按国家规定发放副食补贴和办理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特殊奖学金等。  十四、咨询电话  64353978、64374282  十五、学院网址  www.bitc.edu.cn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号:10857(国标)1105(北京)  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密云办学点)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特点:学院具有60多年建校历史,现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是北京市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依托单位;是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单位;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几十年的办学过程中,为我国培养了七万余名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职业能力的电子信息技术及综合类专门人才,为国家的电子工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开设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35个招生专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目标与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相符,充分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整体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近65%。现有各层次在校学生9000余人。学院注重学生基础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科技艺术节、体育节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学生社团蓬勃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电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地铁、公安系统及各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以上。  学院秉承“博学笃行,术道精诚”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现校内拥有11个生产性综合实训基地。校外企业实训基地、顶岗实习单位达300余家。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现已有十多年合作办学的历史。不断拓展留学生教育,几十个国家的学生在校学习汉语,学历教育留学生规模也在逐年扩大。教育教学改革与中外合作办学的不断深化,正在促进我院向着高水平、国际化的教育方向发展,为我院培养未来首都国际化大都市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招生对象:  1.北京:参加当年高会统招的考生(含艺术类考生);  2.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进行专业课加试。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为准。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5、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  6、对于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术科加试,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8、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650元。  其它情况:  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  学院网址:www.bitc.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考单招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105)。  2.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3.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4.学校校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  5.基本情况:学院具有60多年建校历史,现是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是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是北京市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依托单位;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几十年的办学过程中,为我国培养了七万余名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职业能力的电子信息技术及综合类专门人才,为国家的电子工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开设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38个招生专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目标与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相符,充分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整体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近65%。现有各层次在校学生7000余人。学院注重学生基础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科技艺术节、体育节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学生社团蓬勃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电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公安系统及各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以上。  学院秉承“博学笃行,术道精诚”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学院拥有校内实践基地46个,校外实习基地420处,为保障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校2008年获得留学生招生资格,并具有港澳台学生的招生资质,先后有来自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俄罗斯、埃及等60多个国家的600多名留学生进校学习汉语;有6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专业学历课程;自2006年11月至今,学校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开展师生合作交流项目达36期。经教育部主管部门批准,自2016年起,我院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台湾科技大学专升本二年制学士班,毕业后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台湾科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两岸文化的对接,不仅增强了学生的职场竞争力,也为我院培养未来首都国际大都市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招生计划: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招生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楼宇技术方向)、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4G/5G通信方向)、嵌入式技术与应用(智能控制方向)、移动应用开发、电子商务(商业智能方向)、税务(税务师方向)、证券与期货(移动金融方向)、健康管理(健康信息管理方向)、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企业订单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研究所定向班)、应用电子技术(北京奇立360定向培养班)、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方向)、模具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汽车电子技术(奔驰订单班)、新能源汽车技术(北汽新能源合作班)、汽车营销与服务(奔驰订单班)、图文信息处理(数字出版方向)、软件技术(移动APP设计与开发方向)、市场营销(市场策划与项目运营方向)、证券与期货(银行实务方向)、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第五条招生对象:同《北京市2016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招生对象。  第六条报名条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  第三章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文化课报名与考试: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九条专业课免试:具有各类专业技术水平或岗位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考生以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经学院审核通过,可以免试专业课。  第十条专业课报名与考试  1、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7月2日,9:00—16:00。报名时需携带《单考单招公共课准考证》;加试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考试费25元;符合我院专业课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纸)以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A4复印纸。加盖学校公章),经审核通过办理免试手续。我院审核证书、办理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试时间:7月9日上午。  3、考试地点: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院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5、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执行北京市的照顾加分政策;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择优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所报志愿都未能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择优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  6、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二条录取通知书寄发: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寄发。  第五章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报到:8月底(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入学资格复查: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  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为加强我院高职生自主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凡高职学生都可在入学后申报学院科技创新项目或大学生创业项目,并可获得每个项目1万-3万元的经费资助。  第十六条关于升学:按照北京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职毕业生专接本”文件规定,学院每年推荐高职毕业生参加专接本考试,合格者可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  第十八条章程执行时间:本章程执行时间为一年。  第十九条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相关说明:  招生咨询电话:64374282、64353978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网址:www.bitc.edu.cn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