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省高考状元被我校计划内专业录取,在校完成全部学业,颁发奖学金20万元; 2、高考总分为当年各省前6名,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我校完成全部学业,颁发奖学金5万元; 3、高考总分达到各省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者,被我校计划内专业录取的新生,在我校完成全部学业,颁发奖学金5000元。
报名费:自考助学专业及自设专业录取的新生每人需交报名费50元; 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因在高考前已交报名费,故不需交纳报名费。 学 费:按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住宿费: 中档四人间(4200元/生/年,配有独立卫生间、电话、网络接口、热水器、空调); 普通四人间B(3800元/生/年,配有独立卫生间、电话、网络接口、热水器); 普通四人间A(3200元/生/年,配有独立卫生间、电话、网络接口); 普通六人间B(3100元/生/年,配有独立卫生间、电话、网络接口、热水器); 普通六人间A(2600元/生/年,配有独立卫生间、电话、网络接口) 中档八人间(2600元/生/年,配有独立卫生间、电话、网络接口、热水器、空调); 普通八人间(2200元/生/年,配有独立卫生间、电话、网络接口); 欧美国际学院住宿标准为中档四人间。 代管费:包括教材费、水电费、文印费等费用。第一、第二学年每年1200元/生,第三、第四学年每年1000元/生,每年根据实际开支多退少补,欧美国际学院代管费为3000元/生/年。 一次性收费项目:包括生活用品费480元,军训费250元,体检费70元,共计800元,在新生第一学年入学时一次性交清,其它学年不再重复收取。
1、国家计划内统招专业招收参加当年高考并达到各省(市、区)高招办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 2、计划内艺术类及音乐舞蹈专业招收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或参加当地联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当地高考,达到当地高招办划定的艺术院校或音乐院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 3、计划内高职单考单招专业招收具有北京市户口,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北京市文化课单独命题高考,达到北京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职高、中专、中技毕业生及普通高中毕业生。 4、扩招专业、311品牌专业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含职高、中专、中技)。 5、欧美国际学院及国际管理学院出国留学生招生对象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及专科毕业生(具体详见欧美国际学院及国际管理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