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2014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_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网

    2014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_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网 一、招收申请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计划)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二、申请者需提交书面材料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须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推荐并加盖公章。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时将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带来,否则申请无效。2、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3、英语达到六级合格及以上水平(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4、考生个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5、申请人还可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其中1、2、3、4项必须在2013年9月29日前提交,其余各项规定材料可在复试时提供。三、申请流程申请者首先浏览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njutcm.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招生就业版块下载中心),备齐申请材料于2013年9月29日17:00前寄(送)达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初审合格后,由相关学院提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择优录龋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通知为准,复试合格者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龋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推荐院校领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有效)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于2013年11月29日前寄(送)达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四、资格复审及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结合政审对获得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3、取得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5、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6、联系方式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46电话:(025)85811028 传真:(025)85816077 联系人:魏琦7、以上相关事项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3年9月17日

  •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_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网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_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网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医、药、护理或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国家承认的)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请详见第四条)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 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4.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参加本校的单独命题考试: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2)、3项。 2.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含四年),在省级或以上级别刊物已发表过1篇或以上研究论文,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后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4.必须经所在单位的同意与两位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在复试时提供)。 5.报考考生所在单位确认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报 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信息以及现场交费、照相的时间按照教育部(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须知 1.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和单考考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就近选择有关盛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并到确定的报名点办理后续手续。逾期将无法补报。 2.现场验证时请务必携带报考点指定携带的相关证件。 3.本校推免留校考生和单考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南京师范大学。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凡由于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5.2014年起,教育部将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三、培养模式: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部分专业将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专业代码105开头)两类招生,招生人数将分列。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 学术型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毕业时授予科学学位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证书。 四、关于部分专业报考限制的说明: 1.基础医学院(代码002)下各专业除“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外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 2.经贸管理学院(代码001)、药学院(代码004)、外国语学院(代码007)、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代码009)和心理学院(代码010)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 3. 中医药文献研究所(代码011)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且报考考生必须具备医药专业背景。 4.第一临床医学院(代码003)和第二临床医学院(代码005)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且报考考生必须具备统招五年一贯全日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医学教育背景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原本科专业为康复治疗学(统招四年制)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5.护理学院(代码006)和信息技术学院(代码008)下各专业及基础医学院(代码002)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6.第一临床医学院(代码003)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100602)下12、13、14方向只招收在职考生。 五、关于我校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采取硕博连读培养模式的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的培养机制,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我校将从2014年起,只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中遴选优秀学生采取硕博连读方式培养。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2014级之前的研究生仍然执行原先的收费标准。 2.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七、其他事项 : 1.所有考生在报考点完成相应手续后,不需要再向我校寄送任何材料。 2.准考证打印和初试日期:请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时间进行。 3.复试及录取方案可参考我校2013年相关文件。2014年复试及录取方案将于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4.我校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gra.njutcm.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46 电话:(025)85811028 传真:(025)85816077 魏老师 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基础医学院 章老师 85811922 第一临床医学院 马老师 85811084 57031670 第二临床医学院 李老师 85811380 药学院 高老师 85811522 经贸管理学院 房老师 85811761 护理学院 王老师 85811649 信息技术学院 邱老师 85811574 外国语学院 元老师 85811906 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 孔老师 85811671 心理学院 范老师 85811550 中医药文献研究所

  • 2014南京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_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网

    2014南京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_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网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医、药、护理或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国家承认的)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请详见第四条)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 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4.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参加本校的单独命题考试: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2)、3项。 2.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含四年),在省级或以上级别刊物已发表过1篇或以上研究论文,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后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4.必须经所在单位的同意与两位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在复试时提供)。 5.报考考生所在单位确认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报 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信息以及现场交费、照相的时间按照教育部(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须知 1.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和单考考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就近选择有关盛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并到确定的报名点办理后续手续。逾期将无法补报。 2.现场验证时请务必携带报考点指定携带的相关证件。 3.本校推免留校考生和单考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南京师范大学。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凡由于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5.2014年起,教育部将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三、培养模式: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部分专业将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专业代码105开头)两类招生,招生人数将分列。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 学术型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毕业时授予科学学位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证书。 四、关于部分专业报考限制的说明: 1.基础医学院(代码002)下各专业除“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外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 2.经贸管理学院(代码001)、药学院(代码004)、外国语学院(代码007)、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代码009)和心理学院(代码010)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 3. 中医药文献研究所(代码011)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且报考考生必须具备医药专业背景。 4.第一临床医学院(代码003)和第二临床医学院(代码005)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且报考考生必须具备统招五年一贯全日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医学教育背景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原本科专业为康复治疗学(统招四年制)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5.护理学院(代码006)和信息技术学院(代码008)下各专业及基础医学院(代码002)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6.第一临床医学院(代码003)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100602)下12、13、14方向只招收在职考生。 五、关于我校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采取硕博连读培养模式的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的培养机制,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我校将从2014年起,只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中遴选优秀学生采取硕博连读方式培养。 12下一页

  • 南京中医药大学怎么样_是几本_分数线_专业设置_地址_宿舍_学费

    南京中医药大学怎么样_是几本_分数线_专业设置_地址_宿舍_学费 院校类型:医药院校(本科)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所在地:江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院校满意度:综合满意度4.0(253人)、校园环境满意度4.1(258人)、生活满意度4.2(259人) 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4年,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学校为经济社会培养中医高等教育模式的确立和推广做出了重要贡献。 南京中医药大学现分为两个校区,现有各类在校生20000余名,学校开设24个本科专业,培养9位“国医大师”、5位中医药界院士;学校先后有10余人次荣获“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南京中医药大学办学设施齐全,建业工程研究中心,各类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中医药管理局二级实验室,校级重点实验室等办学设施齐全,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南京中医药大学与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院校或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在国际上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学校治学严谨,人才辈出,努力跻身于全国高水平大学行列[此文章来源自https://bbs.pinggu.org/jg/]。 以下是其他网站网友对南京中医药大学的评价: 南京中医药大学的就业前景很可观,因为学校在医药城内,可以方便就业的啊!学校专业课的老师都是南京本校的,每天都有校车接送的,是个不错的选择的。 南京中医药大学的住宿条件蛮好的,有洗浴的设施,有的今年宿舍安装有空调,住宿费也相对较高了些。学校的管理还可以,个人感觉有时候管的有点宽了,但是也是为学生的安全考虑,毕竟人不多。

  •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医、药、护理或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国家承认的)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请详见第四条)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 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4.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参加本校的单独命题考试: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2)、3项。 2.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含四年),在省级或以上级别刊物已发表过1篇或以上研究论文,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后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4.必须经所在单位的同意与两位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在复试时提供)。 5.报考考生所在单位确认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信息以及现场交费、照相的时间按照教育部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须知 1.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和单考考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就近选择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并到确定的报名点办理后续手续。逾期将无法补报。 2.现场验证时请务必携带报考点指定携带的相关证件。 3.本校推免留校考生和单考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南京师范大学。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凡由于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5.2014年起,教育部将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三、培养模式: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部分专业将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专业代码105开头)两类招生,招生人数将分列。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 学术型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毕业时授予科学学位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证书。 四、关于部分专业报考限制的说明: 1.基础医学院(代码002)下各专业除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外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 2.经贸管理学院(代码001)、药学院(代码004)、外国语学院(代码007)、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代码009)和心理学院(代码010)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 3.中医药文献研究所(代码011)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且报考考生必须具备医药专业背景。 4.第一临床医学院(代码003)和第二临床医学院(代码005)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且报考考生必须具备统招五年一贯全日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医学教育背景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原本科专业为康复治疗学(统招四年制)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5.护理学院(代码006)和信息技术学院(代码008)下各专业及基础医学院(代码002)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6.第一临床医学院(代码003)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100602)下12、13、14方向只招收在职考生。 五、关于我校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采取硕博连读培养模式的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的培养机制,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我校将从2014年起,只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中遴选优秀学生采取硕博连读方式培养。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2014级之前的研究生仍然执行原先的收费标准。 2.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七、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在报考点完成相应手续后,不需要再向我校寄送任何材料。 2.准考证打印和初试日期:请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时间进行。 3.复试及录取方案可参考我校2013年相关文件。2014年复试及录取方案将于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46 电话:(025)85811028 传真:(025)85816077魏老师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