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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中医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中医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我校品牌特色专业,2007年入选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该专业2011年又入选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2年确定为江苏省重点专业,2015年入选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学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学历:本科学制:五年授予学位:医学学士培养目标:培养知识面宽、个性鲜明、专长突出、理论基础扎实、中医药创新意识和临床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中医人才。主要课程: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古典医籍、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急救医学等。就业去向:主要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医学院校及各级综合性医院等部门从事中医临床、教学和科学研究及医疗行政管理等工作。

  • 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中医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中医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在我校中医学(本硕连读)七年制多年成功办学的基础上,2015年我校入选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5+3”一体化)”项目,从2015年起招收中医学(本硕连读8年制)学生,该专业学生的培养,前5年完成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与实习,后3年临床各科轮转和专科学习,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硕士学位的培养,学生毕业后除获得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外,同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学历:研究生学制:八年授予学位:医学学士、医学硕士培养目标:培养中医药基础理论扎实、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中医临床诊疗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并具有宽厚的科学基础、良好的创新能力,能熟练掌握专业实践技能,独立开展临床工作的高级中医人才。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医学影像学、内科学、外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学,以及硕士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就业去向:主要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医学院校及各级综合性医院等部门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教学和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 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中医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中医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我校是入选2015年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项目的全国6所中医院校之一,从2015年起招收中医学(本博连读9年制)学生。该专业学生的培养,前5年完成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与实习,后4年临床各科轮转和专科学习,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博士学位的培养,并跟名医师承学习、优秀学生提供机会赴海外研习,进行专题研究,学生毕业后除获得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外,同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学历:研究生学制:九年授予学位:医学学士、医学博士培养目标:培养中医药基础理论扎实、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中医药创新意识和临床实践能力强,具备广泛的社会科学知识、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能将中医理论、中国传统文化、现代科学与医学知识有机结合,能够满足国家医学创新和国际引领的高层次的多学科复合型拔尖中医学人才。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医学影像学、内科学、外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学,生物科学课程及博士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就业去向:本专业旨在培养学贯中西,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国医大师潜质的高素质拔尖创新型中医药人才,毕业后主要在三级医院、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临床、科研和教学等方面工作的。

  • 南京中医药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南京中医药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标题:南京中医药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时间:2006-6-19:48:16来源:作者: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0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学校成立于1954年10月,办学历史50余年,为全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现代中医药高等教育模式的确立地和推广地之一。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山清水秀、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现有汉中门、仙林两大校区,以及境内外几十个教学、医疗合作点,毕业生遍布世界各地,在国际国内享有盛名。南京中医药大学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学合作中心;是国家卫生部确定的国际针灸培训中心、全国中医师资进修教育基地、临床药理基地、中国中医文献检索中心分中心;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国家基础学科理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首批获准接受和培养留学生及台湾地区学生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也是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3个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站单位之一,具有博士生导师自审权和主要学科专业的教授评审权;还是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的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具有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予权。二、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站,或向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1、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隶属单位:江苏省教育厅校区1: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82号校区2: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2006级新生入学后全部在校区2就读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3、基本学制:本科:四年或五年;本硕连读:七年;高职(专科):三年;4、证书: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证书。四、报考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外,作如下补充: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超过0.5厘米、高血压病(血压超过140/90mmHg)、严重心律失常者不予录取;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痔、白癜风者不宜就读外语类及护理学专业;医学、药学、制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弱视、色弱、色盲;护理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68米以上;针灸推拿学专业男生优先,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65米,体重不得低于50公斤。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五、录取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3、专业之间实行志愿清录取,省(市、自治区)同批控制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4、对有关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在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录取。若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5、外语语种: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6、无选科要求。7、英语、电子商务专业考生英语成绩原则上在100分以上,医学类专业语文成绩原则上在90分以上。8、电子商务专业收费标准较高,考虑到考生的兴趣以及经济承受能力,原则上只招收专业第一志愿考生。9、录取结果公布:a.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b.在我校的招生网站上公布。10、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和其它特殊情况。11、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1、学费:电子商务专业16000元/年其它本科专业4600元/年专科4100元/年2、住宿费:1500元/年。3、学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学校现设有多项校级奖学金、院系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七、监督和保证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八、信息公开我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九、咨询联系方式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邮编:210046电话:025-85811766传真:025-85811938Email:zhaoban2006@njutcm.edu.cn网址:http://xsc.njutcm.edu.cn/zs

  •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  隶属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校区1: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82号  校区2: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  2010级新生入学后全部在校区2就读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本科:四年或五年  4、证书: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站,或向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专业之间实行志愿清录取,省(市、自治区)同批控制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4、对有关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在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录取。  5、录取结果公布:a.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b.在我校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6、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  本科专业4600元/年  2、住宿费:1200元/年—1500元/年。  3、学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校现设有多项校、院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六、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信息公开  我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咨询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46  电话:025-85811852  传真:025-85811852  Email:zb2010@njutcm.edu.cn网址:http://xsc.nju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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