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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_中国美术学院考研网

    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_中国美术学院考研网 中国美术学院2014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3-09-03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创作/设计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精神,2014年我院将继续开展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 我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设计奖励者也可报考。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四、报名(一)全国联考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考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和成绩单上使用)并网上缴纳联考科目报考费。 3.现场确认:2013年7月12日至15日期间,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特别提醒:(1)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专业复试报名(报到) 全国联考科目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者,才可以参加我院复试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复试报名时间和地点待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通知。 2.复试报名(报到)时,我院须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应出示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35100”) ;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详细的艺术简历一份; (5)专科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费240元。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考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初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 1.考试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储英语),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2.考试时间、地点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科目全国联考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 (二)复试(由中国美术学院自行组织) 1.考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专业论文;③创作或设计;④综合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六、录取与入学我院将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其中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2014年4月公布录取结果,2014年6月寄出录取通知书,2014年9月入学。 七、培养方案学制2年,以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制定的《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养方案在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创作(设计)和学位论文答辩,经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考试参考用书1.《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十、其他1.学习期间不迁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3.本院对考生的相关通知或说明主要通过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页,认真查看有关招生信息。 联系部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310002 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 http://zb.caa.edu.cn)

  • 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考研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考研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创作/设计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文件精神,2013年我院将继续开展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我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设计奖励者也可报考。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四、报名(一)全国联考报名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考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和成绩单上使用)并网上缴纳联考科目报考费。3.现场确认: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特别提醒:(1)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2)报名期间,考生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二)专业复试报名(报到)全国联考科目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上线者,才可以参加我院复试报名。1.报名时间与地点:复试报名时间和地点待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通知。2.复试报名(报到)时,我院须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应出示以下材料:(1)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35100”)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详细的艺术简历一份;(5)专科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报考费240元。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考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一)初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1.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储英语),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2.考试时间、地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科目全国联考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二)复试(由中国美术学院自行组织)1.考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专业论文;③创作或设计;④综合面试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六、录取与入学我院将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其中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2013年4月公布录取结果,2013年6月寄出录取通知书,2013年9月入学。七、培养方案学制2年,以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制定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养方案在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八、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创作(设计)和学位论文答辩,经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九、考试参考用书 1.《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十、其他1.学习期间不迁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3.本院对考生的相关通知或说明主要通过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页,认真查看有关招生信息。联系部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7164629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邮 编:310002 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 中国美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美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院 一、中国美术学院培养目标 中国美术学院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学、艺术管理、艺术创作(设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 中国美术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教育。 三、招生计划 2014年中国美术学院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规模286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168名,专业学位型研究生118名,最终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四、学制 学制三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四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或单独考试的考生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当年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本研究方向相关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规定名额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作品)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②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六、报名 1、除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外,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场摄像)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①考生须在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②凡未按我院要求选择报名点及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③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④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⑤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现场确认时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①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补办。 ②现场确认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③现场确认要求: A、考生(含推免生)须提供下列材料:a、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b、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生证上注册手续必须齐全)原件;c、网上报名编号。 B、报考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C、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D、初试报考费:120元。 2、港、澳、台考生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不含双休日)到本院国际教育学院报名,不接受函报。港、澳、台考生报考费:120元人民币。外国籍考生招生简章另发。详情见中国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站联系电话:0571-87164712,邮编:310002。 七、考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院不再另行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时间:2014年1月4日—6日。(我院专业课考试于1月5日—6日举行,其中实践类专业每门专业课考试时间为4—6小时,专业课程具体考试时间以我院公布的考试安排表为准。) 2、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 3、科目:见附表。 (四)复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 1、复试时间、地点与科目 (1)时间:初定2014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 (3)科目: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创作或设计或专业写作等。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覆盖本科主干课程的美术史论知识、专业基础或写作等二门笔试科目。 2、复试考务费:120元(同等学力报考者170元)。 (五)我院单独考试和港、澳、台考生的考试与全国统考科目、时间相同。 八、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或者考生所在单位与我院签订合同后,方可录取。 3、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后由我院组织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 九、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待相关部门批准后公布执行。 十、就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 中国美术学院重点专业

        国立艺术院,设国画、西画、雕塑、图案

  • 中国美术学院奖励资助

        中国美术学院实行学年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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