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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美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雕塑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中国美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雕塑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雕塑系是以研究各种类型雕塑手段为其创作方法的专业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单位。该系注重扎实的基本功训练和活跃的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引导学生广泛接触工艺,强化实材训练。该系设有石木雕、陶艺、综合材料、金属焊接、电解铜、电脑等实验室。雕塑系本科学制五年,研究生学制三年。  

  • 中国美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书法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中国美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书法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书法系是以中国书法篆刻研究与艺术创作为主攻专业方向的教学单位,是国内高等院校最先成立的书法系。书法系教学主要目标:培育具备文史和造型基础素质、具有较高书法篆刻创作实践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书法鉴赏能力的专门人才。该系规划有三个专业方向:书法篆刻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育。目前还设立的有:书法篆刻创作、书法理论与教育。  现有在校学生117人,其中本科生103人,硕士研究生6人,博士研究生8人。  师资概况:现有教师9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3人,讲师1人。  主要课程: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古玺、汉印、流派印,古文字学,古代汉语,中国画书法史、印学史,金石学,历代书论,历代印论等。  现任系主任:祝遂之系书记:王冬龄

  • 中国美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媒体创意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中国美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媒体创意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新媒创意四年制本科编制,分基础、专业基础、专业工作室三个阶段,工作坊与专业基础、专业工作室平行展开。一年级为基础阶段,由学校造型基础部承担教学;二年级开始,学生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进入本系,二年级至三下年级为专业基础阶段;三下年级开始至毕业,学生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进入专业工作室学习并完成毕业创作。

  • 中国美术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美术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国标代码:10355  2、校址(含校区名称):  南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邮编:310002  象山中心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转塘镇象山352号邮编:310024  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邮编:201203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4、学历层次:本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7、体检要求: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8、男女比例:无要求  9、录取批次:所有专业【含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录取。  10、全院11个本科专业共计41个专业方向招收本科生1555名,分专业详细计划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最终招生人数以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11、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即首先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直至计划完成。在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三志愿者。  (3)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①、按国家教育部规定,考生所报我院专业若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则须参加省统考,统考合格后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②、各专业【除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艺术设计学、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建筑学(城市设计)专业外】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a、美术学(史论)和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100分和9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b、艺术设计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排名,择优录取。  c、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建筑学(城市设计)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专业课占50%)排名,择优录取。  ③、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成绩总分加10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④、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⑤、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及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⑥、本院实行学年奖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  ⑦、我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12、学费: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其余各专业均每生15000元/学年(含华侨、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每生32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外收取。  13、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7164630  (2)传真:0571—8716463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邮编:310002  (4)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5)E-mail地址:zb@caa.edu.cn

  • 中国美术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美术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国标代码:10355  2、校址(含校区名称):  南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邮编:310002  象山中心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转塘镇象山352号邮编:310024  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邮编:201203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4、学历层次:本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7、体检要求: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8、男女比例:无要求  9、录取批次:所有专业【含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艺术与博物馆学)】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录取。  10、全院13个本科专业共计46个专业方向招收本科生1660名,分专业详细计划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最终招生人数以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11、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即首先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直至计划完成。在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三志愿者。  (3)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①、按国家教育部规定,考生所报我院专业若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则须参加省统考,统考合格后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②、各专业【除书法学(书法学与教育)、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艺术与博物馆学)、艺术设计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专业外】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a、书法学(书法学与教育)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专业课占50%)排名,择优录取。  b、美术学(史论)和美术学(艺术与博物馆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100分和9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的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c、艺术设计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排名,择优录取。  d、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e、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当年考生所在省省内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专业课占50%)排名,择优录取。  ③、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单科语文或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④、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⑤、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及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⑥、本院实行学年奖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  ⑦、我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12、学费: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艺术与博物馆学)、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外收取。  13、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7164630  (2)传真:0571—8716463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邮编:310002  (4)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5)E-mail地址:zb@c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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