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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国际经济与贸易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福建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国际经济与贸易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经济学  门类:经济学类  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ZF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受到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方法;  2.掌握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  3.能运用计量、统计、会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4.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贸易政策;  5.了解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动态;  6.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能利用计算机从事涉外经济工作。  主干学科:经济学、统计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专业实习等,一般安排6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 福建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材料科学与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福建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材料科学与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学科:理学门类:培养目标:养具备包括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材料领域的科学与工程方面较宽的基础知识,能在各种材料的制备、加工成型、材料结构与性能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与教学、技术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技术改造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高层次、高素质全面发展的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人才。主要课程:物理化学、量子与统计力学、固体物理、材料学概论、材料科学基础、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材料力学、材料科学研究方法、材料工艺与设备、计算机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等。就业方向:可从事钢企、制造企业、汽车厂,以及陶瓷、水泥、家电等企。

  • 福建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网络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福建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网络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工学  门类:电气信息类  专业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系统地、较好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能在科研部门、教育单位、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科学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从事研究与应用计算机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和开发计算机系统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计算机系统的分析和设计的基本方法;  3.具有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基本能力;  4.了解与计算机有关的法规;  5.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  主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数字分析、计算机原理、微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电子工艺实习、硬件部件设计及调试、计算机基础训练、课程设计、计算机工程实践、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或理学学士

  • 福建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公共事业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福建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公共事业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管理学  门类:公共管理类  专业名称:公共事业管理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  5.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经济学、公共关系、公共财务、管理定量分析、应用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文秘。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企事业单位实习等,一般安排6-8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教育学、文学或医学学士

  • 福建工程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福建工程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福建工程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更好地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学校名称、校址、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  第一条学校名称:福建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0388)  第二条学校(校区)地址    鳝溪校区:福州市晋安区鳝溪    仓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浦东校区:福州市福马路浦东    大学城新校区:福州市上街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3号)      软件人才培养基地: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    信息学院:福州市晋安区鳝溪  第三条办学层次与办学类型    1、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2、办学类型:公办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07年我校共有本科招生专业39个(含专业方向)、专科招生专业12个,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550人(含艺术美术类130人),高职大专生1600人(含软件高职1000人)。面向福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重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五条各专业学费标准(若有调整,按物价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1、本科专业学费     ①普通本科专业:3600元/学年;      ②艺术类本科专业:7200元/学年。    2、高职(专科)专业学费     ①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     ②软件高职专业: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数字媒体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系统):9000元/学年(认证费另收)。                           第三章考生要求  第六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七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如下补充规定:(1)色弱或色盲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广告学、交通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等专业。(2)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工科专业。  第八条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安排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课堂教学。因此,其他语种的考生如想报考我校,请慎重考虑。  第九条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合格者方可填报英语专业志愿。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条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要求在150分制的105分以上(含105分,其他分制按照总分70%比例执行);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要求在150分制的100分以上(含100分,其他分制按照相应比例执行);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考生被录取,入学报到后,学校组织加试素描,对成绩不合格者,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志愿和学校各专业具体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艺术类专业除外),做到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是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投档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考试成绩同分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分考生。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最后考虑录取填报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专业调配原则:  在同一志愿条件下,同一专业以10分设置分数工作段。在同一分数工作段内学校可根据考生的特长(体育、文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单科成绩(英语、数学)等方面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1)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从高分数段到低分数段择优录取。  (2)非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参与录取未满专业的调配,再从高分数段到低分数段择优录取。  (3)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的考生,有填报专业调剂志愿的,原则上从高分数段到低分数段,综合考虑考生填报专业类型、单科成绩、特长等情况择优录取;未填报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应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分数总和为录取总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六条在各省招生办投档的范围内,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联合办学单位在职职工的子女可给予专业志愿照顾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前一批次未完成的计划数转给下一批次使用或某一专业未完成的计划数转给生源较多的专业使用,由我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条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及“华夏地产”、“春华秋实”等社会助学奖学金。按照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政府助学奖学金(100—150元/人?月)。此外,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扶持、帮助政策,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二条联系电话及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fjut.edu.cn    咨询电话:0591-83960008,83968150    录取结果查询:http://join.fjut.edu.cn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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