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研究生院 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已发布,详情如下: 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4.如果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直接申请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还须提供《个人陈述表》(附件2)、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附件3); 6.申请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可在复试时向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浏览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2.申请人于9月28日起在规定日期内(详见我校各学院的相关通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网上报名时请选择推免专业目录中的博士招生专业; 3.各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体检。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携带申请材料。 4.各学院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5.申请人在待录取前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复试录取 学校及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复试、体检的时间,具体复试及体检时间安排见学院通知。 五、奖励政策 1.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者第一学年除获得助学金以外,还将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特别优秀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 2.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第一学年除获得助学金以外,还将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4000元/年),特别优秀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学校设立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全额资助至少6个月的出国短期访学。 3.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直博生)且其导师为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人员,优秀者可享受2011专项计划奖学金(10000元)。 4.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可参与学校的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并签订培养协议,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即可享受直博生待遇。 六、其他 1.我校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有20名铁路运输复合人才培养名额,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着眼于培养铁路车技工电辆领域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 (1)申请条件:申请者除满足第一条申请条件以外,还要求本科专业必须是: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铁道工程、轨道牵引电气化、铁路机车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铁路信息技术)、数学等专业。 (2)录取后大四阶段安排学生辅修铁路运输专业核心课程。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0-51683753。 2.我校招收16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保留资格两年留校任辅导员。 (1)申请条件:申请者除满足第一条申请条件以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中共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并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 (2)待遇:需保留学[]籍两年全职工作,国家承认工作经历,在职期间享受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收入不低于7.5万。 (3)研究生毕业后,如有意愿长期留校工作,将予以优先考虑。 (4)选聘程序:报名者除参加专业复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辅导员选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有意愿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后,需另外提交《北京交通大学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报名表发送至邮箱bjtufdy@126.com。联系电话:51685224,51685223。 3.我校招收1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保留资格两年留校任招生就业处信息化管理岗。 (1)申请条件:申请者除满足第一条申请条件以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熟练掌握网络、数据库等技术,有实际操作经验,具有计算机或软件学科背景;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2)待遇:需保留学籍两年全职工作,国家承认工作经历,在职期间享受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收入不低于7.5万。 (3)研究生毕业后,如有意愿长期留校工作,将予以优先考虑。 (4)选聘程序:报名者除参加专业复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招生就业处管理岗选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有意愿者需另外提交《北京交通大学保留学籍任招生就业处信息化管理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jobadmin@bjtu.edu.cn。联系电话:010-51685912。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研究生科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张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刘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张老师 交通运输学院 邓老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姜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 黄老师 理学院 由老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刘老师 软件学院 张老师 建筑与艺术学院 王老师 语言与传播学院 卢老师 法学院 陈老师
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研究生院 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相关学院研究生科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所报硕士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研究生院高校前三学年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5%,211高校前三学年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0%,无不及格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除上述条件外,学院有特殊要求的以学院公布的为准。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前三学年专业排名证明,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已获得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不须在网上上传,参加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时交给学院),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盖有省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不须在网上上传,直接交给报考学院,最迟2013年11月20日交); 6.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国家英语四级和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首先浏览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阅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考专业; 2.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进入招生系统模块中硕士创新能力及推免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将本人情况如实填写,并按要求进行申请材料上传; (推免生报名系统开放时间:9月10日——9月30日) 3.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由学院通知符合条件者进行体检、参加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 4.参加复试的申请者携带申请材料参加复试,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不允许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注意所报考学院的通知; 考生参加复试需要携带材料: (1)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排名证明、获得推免资格证明、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个人陈述表、面试登记表(学院通知复试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5.学院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拟录取资格; 6.申请人在拟录取前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我校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在收到接收函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2013年11月10日——2013年11月14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即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8.我校将根据下载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费用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缴纳复试费100元/人,复试费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支付。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研究生科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邮箱(网址):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10-51687344-803张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51685847郭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010-51687171张老师 交通运输学院 010-51688002邓老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10-51687240王老师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010-51687039姜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 010-51688369黄老师 理学院 010-51688373由老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10-51684573 刘老师 软件学院 010-51684092 张老师 建筑与艺术学院 010-51684824 王老师 语言与传播学院 010-51688622 卢老师 法学院 010-51688708 陈老师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9-12
北京交通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相关学院研究生科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所报硕士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研究生院高校前三学年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5%,211高校前三学年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0%,无不及格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除上述条件外,学院有特殊要求的以学院公布的为准。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前三学年专业排名证明,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已获得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北京交通大学201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不须在网上上传,参加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时交给学院),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盖有省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不须在网上上传,直接交给报考学院,最迟2012年11月20日交); 6.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国家英语四级和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首先浏览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阅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考专业; 2.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进入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将本人情况如实填写,并按要求进行申请材料上传; (推免生报名系统开放时间:9月14日——9月28日) 3.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由学院通知符合条件者进行体检、参加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4.参加复试的申请者携带申请材料参加复试,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不允许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拟定于9月底10月初(具体时间注意所报考学院的通知); 考生参加复试需要携带材料: (1)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排名证明、获得推免资格证明、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交通大学201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个人陈述表、面试登记表(学院通知复试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5.学院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拟录取资格; 6.我校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在收到接收函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12年10月10日——2012年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2012年11月10日——2012年11月14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即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7.我校将根据下载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费用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缴纳复试费100元/人,复试费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支付。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研究生科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一、北京交通大学我校2014年共有76个学科、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9个专业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审计硕士(专业代码:0257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0)外,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将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 二、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标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三、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五、同等学力报考要求: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除外)除符合三中第4项第(3)条或第(4)条的要求外,在复试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正式成绩单); 2、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原件);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通过初试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六、初试 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七、复试及体检: 1、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考生须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相关信息及安排。 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八、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奖助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十一、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_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共有76个学科、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9个专业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审计硕士(专业代码:0257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0)外,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2014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相关政策如下: 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奖助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奖助学金。 (一)优秀博士创新研究基金 博士生可申请优秀博士创新研究基金的资助,创新基金按年级动态递进选拔资助对象,优秀的博士研究生4年可总计获得9万元创新基金的资助,从而建立博士研究生的动态竞争激励机制。 (二)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我校优秀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及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本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我校每年按协议名额派出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不限。 (四)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 为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撰写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学校对发表高水平论文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2万元,具体奖励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