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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原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中原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中原工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0465。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专科。  (五)办学地址: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西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146号。  (六)基本情况:学校始建于1955年,是面向全国招生,以工为主,以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管、文、理、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610亩,分南区、北区和西区三个校区,现开设60个本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两个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办了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有关决议,并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招生工作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代办。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6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为了调节各省(市、区)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以及满足生源质量高,人数充足的省(市、区)的需要,在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规定的比例范围内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对非艺术类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类别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和学校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的考生,按照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艺术类本科、专科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原工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对河南省考生,根据专业组按照综合录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表演专业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不同专业模块分别录取。对非河南省考生,根据专业按照综合录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表演专业按照不同模块对考生身高的不同要求(具体参阅中原工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分模块分别录取。  第十六条对艺术类考生录取专业时,对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同时学校尚有招生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对非艺术类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对艺术类考生,如考生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总分、语、数、外的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学校录取的预科生,在完成预科阶段学习后转入我校时,按照预科阶段毕业综合成绩排名,分省内外根据转入年度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依据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九条学校除日语专业外,其他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徒手画。  第二十一条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两个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和专业教学的要求,选择本大类的某个专业。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表演专业(空中乘务和空港管理模块)的学生,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保送生。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学费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57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文史类、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14000元/生·年,文史类、理工类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3000元/生·年。  软件学院中本科各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专科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  住宿费为8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报到者,必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录取舞弊的学生,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高考文化分数(不含政策加分)达到各省(市、区)本科一批(文科或者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设有新生奖学金5000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新生奖学金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综合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同时,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第三十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中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网址:http://zsc.zut.edu.cn  咨询电话:0371—67698700  监督电话:0371—62506905

  • 中原工学院_中原工学院就业前景_中原工学院就业方向

    中原工学院_中原工学院就业前景_中原工学院就业方向  中原工学院面向全国招生,面向全国就业。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工作机制。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千方百计提供受毕业生欢迎的优质就业岗位信息,坚持千方百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育,提升学生就业素质和能力,增强就业核心竞争力。近几年学校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力度,在省内外建立了200余个就业基地,大大拓展了毕业生就业空间。2008年4月,我校被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评为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5月,涵盖周边十所高校的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郑州龙湖高校园区分市场在我校挂牌成立。?2011年10月,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结果的通知”,我校被评为“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多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在省内一直保持较高水平(2009年本科生就业率为91.35%,2010年本科生就业率为93.32%,2011年本科就业率为92.35%)。

  • 中原工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中原工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中原工学院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是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隶属国家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  学校分南区、北区和西区三个教学区,占地1,610亩。校舍建筑面积61.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1亿元,共有藏书415.8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703人,其中专任教师1175人,高级职称491人,博士322人;有国家级优秀教师6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有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优秀教师10人、省级特聘教授4人。目前共有各类在校生3万余人。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以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管、文、理、经、法、哲、史、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设有纺织学院、服装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20个教学部门,开设60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其中,纺织学科在全国同类学科中位居第七名,“纺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特色学科群获“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特色学科A类项目立项建设。拥有河南省首批工业训练中心和大学科技园。  学校秉承“质量立校”理念,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目前,学校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还有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范课等。在近三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共11项。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设计创新大赛等国家级赛事中,中原工学院学生成绩优异。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中,学校是全国连续四届夺得一等奖的三所高校之一;工业设计专业学生两次获得素有“国际设计界奥斯卡”之称的德国“红点设计奖”;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生获得全国高校服装设计最高奖“新人奖”,学校获得服装设计“育人奖”。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强,就业质量高,近三年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工程,建成一批科研平台,取得了标志性研究成果。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纺织服装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图像分析与机器视觉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热泵空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4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044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8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6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1132篇,出版著作456部,获授权发明专利172件。  ◆国家级特色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自动化纺织工程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触媒法合成高品级金刚石关键设备与成套工艺技术开发”  “高效能棉纺精梳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应用”  ◆国家级工程实验室  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河南省特色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网络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  轻化工程环境工程会计学市场营销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工业设计  ◆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  纺织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设计学  ◆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级学科:  纺织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设计学  二级学科:  科学技术哲学专门史凝聚态物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  材料学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  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桥梁与隧道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纺织工程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  ◆河南省教学团队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学教学团队自动化专业控制类课程教学团队  大学英语教学团队工程数学教学团队环境工程专业教学团队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教学团队  ◆省级科研平台  系统与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河南省静电测试中心  河南省智能化专用虚拟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  高档超硬材料工具河南省工程实验室  分布式能源接入与微电网系统河南省工程实验室  空调制冷节能河南省工程实验室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评估河南省工程实验室  河南省环境友好型智能交通协同控制技术工程实验室  河南省现代制造装备与仪器工程研究中心  图像分析与机器视觉河南省工程实验室  河南省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  河南省热泵空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河南省金刚石工具技术国际联合实验室  棉纺精梳技术与装备河南省工程实验室  河南省精密制造装备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  河南省高等学校功能性纺织面料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  河南省高等学校供热空调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  河南省高等学校现代制造装备及仪器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  ◆河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染整工艺学空调用制冷技术传热学纺织厂设计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河南省精品课程  纺织品设计学流体传动技术服装材料学纺纱学电工学织造学  发展经济学自动控制原理机械原理管理信息系统材料科学基础  线性代数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纺织服装产业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河南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织物结构与设计工程力学经济与商务自动控制原理

  • 中原工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中原工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中原工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中原工学院所在地:河南中原工学院学历层次:本科中原工学院招办电话:0371-67698700传真:0371-67698701中原工学院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中原工学院电子邮箱:zsb@zut.edu.cn中原工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zzti.edu.cn/

  • 中原工学院怎么样_中原工学院是几本_中原工学院专业排名及分数线

    中原工学院怎么样中原工学院(ZhongyuanUniversityofTechnology)简称“中工”,地处河南省省会郑州。中原工学院始建于1955年,原隶属于纺织工业部,1998年9月,按照"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方针,学校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7月,更名为中原工学院,是面向全国招生,以工为主,以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管、文、理、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曾两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原工学院是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之一,河南省唯一具有科技园区的高校。自"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校新获批各类科研平台18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1个、市厅级6个,获首批十三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之一且中期评估优秀。截至2015年6月,学校共有58个本科专业,教职工1661余人,全日制研究生60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规模达2万余人。中原工学院占地面积1560多亩,建筑面积57.2万平方米,图书馆各类藏书338万册。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现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两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首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是河南省唯一具有科技园区的高校,为河南省首批获准开办对外办学项目的高校。中原工学院是几本中原工学院是二本中原工学院专业排名2015年中原工学院排名前10的专业是: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金融学、工程造价、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学、服装设计与工程、工商管理专业,可以算是中原工学院的优势专业了。专业排名专业名称专业批次1土木工程二批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二批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二批4车辆工程二批5金融学二批6工程造价二批7能源与动力工程二批8建筑学二批9服装设计与工程二批10工商管理二批11英语二批12国际经济与贸易二批13自动化二批14机械电子工程二批15工程管理二批16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二批17工业设计二批18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二批19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二批20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二批21工业工程二批2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二批23日语二批24汉语国际教育二批25法学二批26电子信息类二批27测控技术与仪器二批28材料科学与工程二批29软件工程二批30广播电视学二批31应用化学二批32安全工程二批33环境工程二批34轻化工程二批35会展经济与管理二批36数学类二批37网络工程二批38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二批39社会工作二批40应用物理学二批41纺织工程二批42市场营销二批43会计学二批44会计学三批45工程造价三批46土木工程三批47工业设计三批48财务管理三批4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三批50国际经济与贸易三批5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三批52英语三批53工商管理三批54广告学三批55电子商务三批56市场营销三批57建筑学三批58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三批59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三批60法学三批61服装设计与工程三批62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三批63自动化三批64工业工程三批6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三批66数字媒体技术三批67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三批68测控技术与仪器三批69网络工程三批70日语三批71软件工程三批中原工学院2016年招生政策变化2016年,中原工学院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计划招生6600人,其中本科计划5650人,较去年增加290人,专科计划950人。为响应社会需求,把优质教育资源更好服务社会,2016年中原工学院的招生政策有几个变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会计学4个专业在河南省调整到本科一批招生,共计划招生492人。这四个专业办学历史久,师资力量雄厚、生源质量优、培养特色强,毕业生就业质量高、社会影响大,是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新增两个本科招生专业,物流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面向河南计划招生117人,全部招收理科生。物流工程专业主要培养可从事物流企业、生产制造业、工商贸易、政府机构及科研院所等部门的物流规划与设计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主要培养可在地下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和水工结构工程等领域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监理和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另外,软件类本科专业方向进一步优化调整,“互联网”方向培养特色更加突出,今年面向河南招收本科生700人,招生计划较去年增加200人。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计划今年取消,适当增加艺术类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计划。中原工学院分数线中原工学院2016年艺术类校考各省合格分数线序号省份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类1黑龙江3103572533122河北3123402673153山西3083412904江苏3103382733056江西314349270中原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中原工学院。(二)学校国标代码:10465。(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四)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专科。(五)办学地址: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西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146号。(六)基本情况:学校始建于1955年,是面向全国招生,以工为主,以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管、文、理、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610亩,分南区、北区和西区三个校区,现开设60个本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两个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办了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有关决议,并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七条招生工作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代办。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6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学校为了调节各省(市、区)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以及满足生源质量高,人数充足的省(市、区)的需要,在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规定的比例范围内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第十四条对非艺术类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类别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和学校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的考生,按照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学校艺术类本科、专科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原工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对河南省考生,根据专业组按照综合录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表演专业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不同专业模块分别录取。对非河南省考生,根据专业按照综合录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表演专业按照不同模块对考生身高的不同要求(具体参阅中原工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分模块分别录取。第十六条对艺术类考生录取专业时,对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同时学校尚有招生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进行专业调剂。第十七条对非艺术类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对艺术类考生,如考生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总分、语、数、外的成绩顺序录取考生。第十八条学校录取的预科生,在完成预科阶段学习后转入我校时,按照预科阶段毕业综合成绩排名,分省内外根据转入年度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依据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专业。第十九条学校除日语专业外,其他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第二十条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徒手画。第二十一条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两个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和专业教学的要求,选择本大类的某个专业。第二十二条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表演专业(空中乘务和空港管理模块)的学生,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标准。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和做法。第二十四条学校按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保送生。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二十五条学费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文史类、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14000元/生·年,文史类、理工类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3000元/生·年。软件学院中本科各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专科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住宿费为800元/生·年。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报到者,必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录取舞弊的学生,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高考文化分数(不含政策加分)达到各省(市、区)本科一批(文科或者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设有新生奖学金5000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新生奖学金按照相应政策执行。第二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综合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同时,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第三十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中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委员会。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招生工作网址:http://zsc.zut.edu.cn咨询电话:0371—67698700监督电话:0371—625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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