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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艺术设计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内蒙古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艺术设计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学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出版和文博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学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学生通过艺术设计理论思维能力、造型艺术基础及设计原理与方法的基本训练,具备了解艺术设计的历史、现状和进行理论研究的基本素质。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艺术设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掌握艺术设计的历史与发展规律;3.掌握艺术设计作品的分析方法和评价则;4.具有进行艺术设计学研究与教学的基本能力;5.了解国家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6.了解国内外艺术设计学及艺术设计研究的发展动态;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主干学科:艺术学、历史学、哲学。主要课程:艺术设计概论、艺术设计美学、中国艺术设计史、外国艺术设计史、中国工艺美术史、外国工艺美术史、艺术考古学、艺术设计基础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研、艺术设计实践、文化史迹考察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相近专业:艺术设计、美术学。

  • 内蒙古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动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内蒙古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动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及理论,能在电影、电视等媒体的制作岗位上,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及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理论研究方面的专业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影、电视动画创作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受到影视动画设计、影视动画技法、影视动画制作的基本训练,掌握动画设计、动画编导、动画创作及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影视动画创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掌握影视动画设计及制作的技能;3.具有影视动画片的编导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并具有较高的审美能力和中外优秀文化艺术知识与修养;4.了解党和国家文艺、宣传、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及电影、电视政策法规;5.了解影视动画创作的发展与理论研究;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创作、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主干学科: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主要课程:影视剧作、影视声音、动画技法、影视动画创作、多媒体技术及应用、动画设计。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素描、速写、人物设计、色彩、短片拍摄、毕业作业。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相近专业:绘画、艺术设计、导演。

  • 内蒙古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内蒙古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等基础理论和基本技巧水平,能够在二人台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二人台表演艺术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二人台表演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塑造二人台艺术形象的基本能力;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政策、法规;了解艺术创作和理论的现状与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

  • 内蒙古大学_内蒙古大学就业前景_内蒙古大学就业方向

    就业率一直在80%以上

  • 内蒙古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内蒙古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号)、《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内招委发〔2006〕4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  艺术学院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29号;  理工学院交通系、职业技术学院校区(简称西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园南路38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层次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新高职)。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综合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所有学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习,其中艺术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校区学习,理工学院交通系、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西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校本部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之一,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学校。2004年本科教学工作在教育部评估中获“优秀”结论。经过49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06年招生总数为4180人。其中本科3280人(含国防生计划120人),新高职900人。本科学生中,普通文科(文史类)招生715人(含国防生16人)、普通理科(理工类)招生1375人(其中国防生104人),蒙授文科招生346人,蒙授理科招生125人,蒙授艺术156人,汉授艺术563人。新高职以普通理科招生为主,也招收部分普通文科考生。从2006年招收的新高职学生开始,学校不再组织进行专升本选拔工作。  (二)录取批次  各类学生的录取批次为:  1.国防生: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线;  2.艺术类本科,包括汉授艺术(文)、汉授艺术(理)、蒙授艺术(文)、蒙授艺术(理):本科提前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  4.新高职:专科一批录取。  我校为“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在所有录取省市均参加本科一批录取,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线。  新高职招生计划,在所有省区专科(新高职)一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查询。  网址:zhaosheng.imu.edu.cn;http//www.ndzsw.cn。  (四)外语语种  1.本科:外语类专业,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部分理工类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语语种要求均在招生计划中注明,未注明语种的专业表示无外语语种要求。  2.新高职:全部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外语口语要求  外语类专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要求考生具有外语口试成绩,并要求分数在及格以上,同时要求外语单科成绩(笔试及听力)在及格以上(例如笔试90分以上)。  (六)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国防生继续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1997〔后联字〕2号)执行。  (七)男女比例  所有国防生计划只招收应届男生,表演(舞蹈表演?男舞)只招收男生,表演(舞蹈表演?女舞)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八)保送生录取  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普发〔2006〕7号),做好保送生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三)第二志愿  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校可以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但不接受第一志愿降分录取的请求。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预留部分专业招生计划的5?10%录取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各个专业预留第二志愿招生人数附后)。未预留计划的专业按考生志愿自然录取,在第一志愿额满的情况下,由于受计划总数及招生政策的限制,第二志愿考生无法录取。区外招生计划不预留第二志愿录取计划。  (四)专业录取原则  区内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取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为5分、3分,即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其总分减去5分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则再减去3分参与第三专业志愿排序。  区外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四、部分专业招生科类及按类招生和大类培养专业、部分专业单科成绩要求  (一)法学院法学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录取。  (二)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中录取;俄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中录取;日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中录取。要求外语口试和外语单科成绩均及格。  (三)人文学院旅游管理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中录取。  (四)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中录取。艺术学院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专业按艺术类考生录取。  (五)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文理综合班)从蒙授文科、蒙授理科中录取,要求考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相应类别的数学平均分。其中蒙授理科只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如果专业志愿考生录取不足,不进行调剂,剩余计划调剂给蒙授文科专业。  (六)艺术类考生,按蒙语授课艺术类文科、蒙语授课艺术类理科、汉语授课艺术类文科和汉语授课艺术类理科分专业划线录取。艺术类考生要严格按照其所持有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报考,专业代号按照专业考试合格证中的代号填写,不得报考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其中报考蒙语授课艺术类考生也不得兼报相应的汉语授课艺术类各专业。  (七)计算机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入学后将实行按类教学,在本科三年级开始分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两个本科专业学习。  (八)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入学后将实行按类教学,经济学类在本科三年级开始分为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三个本科专业学习;工商管理类在本科三年级开始分为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4个本科专业学习。  (九)其他专业根据所属学科从相应科类中录取。  (十)新生入学后,从哲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中选拔文史哲基地40人;生物科学专业中,含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20人,生态学专业中含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10人,生物技术专业中含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30人。  (十一)文科预科班一年后,选拔英语专业30人;理科预科班一年后,选拔数学与应用数学20人;  (十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在内蒙古大学软件学院就读,按照软件产业的特点,充分考虑软件市场对软件人才的实际需求,培养熟悉大型软件开发规范、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开发型软件人才。本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收无专业志愿考生。  五、部分专业的年龄、身高要求  (一)国防生要求必须是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考生。  (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  (三)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8cm以上,男生身高185cm以上;表演(舞蹈表演-男舞)专业要求身高172cm以上;表演(舞蹈表演-女舞)专业要求身高162cm以上。  六、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根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6〕2号),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艺术类考生在术科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据文化课成绩排序;表演(舞蹈表演?男舞)、表演(舞蹈表演?女舞)、表演(二人台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类特殊专业,术科成绩在招生计划前20%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加20分参与录取排序。  七、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一)学费  1.本科: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3500元/年/人;汉授艺术7200元/年/人;蒙授文科、蒙授理科2800元/年/人;蒙授艺术5760元/年/人。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年/人。  2.新高职:4500元/年/人。  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  400-600元/年/人(8人间);1000元/年/人(公寓式套房4人间)。  (三)新生奖学金  对录取到我校第一志愿各个类别的前3名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分别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获特等奖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普通理科省(市、自治区)前100名;普通文科省(市、自治区)前50名;蒙授文科省(市、自治区)前10名;蒙授理科省(市、自治区)前10名。  所有高中阶段蒙语授课学生均颁发专业奖学金280?500元/年?人。  蒙语授课优秀学生还可以获得哈斯格日乐奖学金。  八、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常务副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主任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整个招生录取过程。  (三)学校对招生办公室、各院系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四)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六)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七)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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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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