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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普通全日制中医药高等院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13个二级学科),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检验诊断学等2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我校近几年来针对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考虑公费指标,鼓励优秀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湖北中医药大学。给予被录取考生每月200-240元的基本奖学金,以补贴基本生活学习支出。一、招生规模:我校2013年预计招生280名,实际招生规模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将结合上线人数适当调整。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5.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网络教育类别的应届生除外);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网络教育类别的毕业生除外);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本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报考临床类专业研究生,只限医药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毕业生。7.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或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三、报名方式: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详阅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后,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四、招生专业目录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有“★”的招生专业为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有“▲”的招生专业为省级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名称前的招生专业代码均为学术学位招生代码,专业名称后括号内招生代码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代码,凡有专业学位代码的专业方能招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且对应的招生人数含专业学位型计划。五、考试科目说明: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医药类专业2013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基础课,基础课中中医综合、西医综合均采用教育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药学综合为相应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考试科目三,由我校自命题。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2013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数学三、基础课,基础课中数据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学原理为相应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考试科目四,由我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统一安排到复试中进行。六、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3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及接收专业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七、考生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严格按照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相应科目代码进行网报,在选考科目时,尤其要准确填写选考科目代码,不填或错填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网上及时公布,请随时查询:http://yjs.hbtcm.edu.cnhttp://www.3773.com.cn/kaoyan/JZKY/660979.shtml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湖北中医药大学新校区1号楼B201房间 电话:027-68890083。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号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653.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作详细了解,可向我校各学院进行咨询: 检验学院:电话:02768890070 联系人:吴瑰基础医学院:电话:02768890123 联系人:黄陈伟 中医临床学院:电话:02768889091 联系人:陈琳 临床医学院: 电话:02768889066 联系人:彭静 针灸骨伤学院:电话:02768889112 联系人:张春丽 药学院:电话:02768890101 联系人:屈勇 信息工程学院:电话:02768890145 联系人:卞丽 管理学院:电话:02768890278 联系人:杨柳青九、特别说明:2013年招生年度如果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规范招生程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具有推荐资格的高校正式推荐,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人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身心健康。 3.报考临床类专业研究生,只限医药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毕业生。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或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中药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限医药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5年拟接收80名推免生,接收专业和推免生人数请见附件。正式录取推免生占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接收程序及要求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正式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9日期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并按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填报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该系统回复是否参加我校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3.考生参加复试。 (1)资格审查:所有报考我校推免考生均须接受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2)提交材料: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①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②《湖北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A4纸张双面打印),须由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③大学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能够体现申请人外国语水平的证书、证明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⑤各种获奖证书、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复印件。 ⑥由推荐院校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材料(政审表),须加盖推荐院校政工部门公章。 申请表和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不按时报到和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3)考生体检。复试期间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含外国语能力测试、专业课复试和技能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5)复试组织实施 ①组织领导 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校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案,审核各专业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领导和监督,并负责拟录取名单的审批。 ②具体实施 由各专业的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复试严格按照复试方案和程序进行,复试结束后,各专业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给出录取建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各专业的复试小组复试工作。 4.复试待录取。凡是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该系统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复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6.确定录取名单 (1)分专业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现任指导教师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限2名。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统一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日程安排 9月28日-10月9日网上注册、填报志愿 10月13-15日报到、体检、提交有关材料、复试 10月23-24日办理拟录取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1)自取得推免生拟录取资格之日起至研究生报到止受过任何处分者。 (2)研究生入学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者。 (3)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2.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的推免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在2015年统一发放。 3.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费收取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国家、湖北省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另行通知)。 4.监督、咨询与申诉渠道 (1)监督 ①招生信息公开。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通过校园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开。 ②复试过程可回查。各复试小组对复试全程进行录像(录音),录像(录音)资料交研招办备查。 ③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实行逐级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程序规定,遵守招生纪律。 ④校纪委全程监督。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监督,同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2)咨询与申诉渠道 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27-68890020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890083 湖北中医药大学 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5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和计划表 学院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学位类型 001检验学院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08临床检验诊断学 4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002基础医学院 100501中医基础理论 4 学术学位 100504方剂学 100505中医诊断学 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 003中医临床学院 100502中医临床基础 2 学术学位 100503中医医史文献 100506中医内科学 105118中医内科学 15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100507中医外科学 105119中医外科学 100509中医妇科学 105121中医妇科学 100510中医儿科学 105122中医儿科学 004临床医学院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105126中西医结合临床 16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005针灸骨伤学院 100508中医骨伤科学 105120中医骨伤科学 4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100512针灸推拿学 105124针灸推拿学 10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006药学院 100701药物化学 8 学术学位 100702药剂学 100703生药学 100704药物分析学 100706药理学 100800中药学 5 学术学位 105600中药学 3 专业学位 007护理学院 105400护理 3 专业学位 008信息工程学院 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3 学术学位 009管理学院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3 学术学位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我校2014年接收优秀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请人除满足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不纳入推荐范围。 2、须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材料 推免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核查并加盖公章)。没有《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我校不受理其申请。 2、《湖北中医药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份,须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3、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或五年制的四年级)成绩单一份,须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5、各种获奖证书、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本科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印章。 6、由本科所在学校学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材料一份。 7、《湖北中医药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附件2)一份。 8、《湖北中医药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附件3)三份,仅限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人。 9、所在学校本科录取花名册(申请人姓名所在页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申请表、个人陈述、专家推荐信的样表请通过我校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三、接收程序及时间 1、10月10日至15日 (1)推免申请人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我校审核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确定复试学生名单。 (3)我校对推免申请人进行复试。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并汇总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最终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10月16日至31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处主页公示复试合格、拟接收的学生名单;向复试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寄发接收函;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报名验证码由本科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教务部门)发放,并在本科所在学校考点报名。 3、11月10日至14日,到本科所在学校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1、在寄发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所在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生拟录取资格之日起未受过任何处分。 (5)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6)精神、身体状况符合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健康标准。 以上各项,由推免生本人促请本科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于2014年6月15日前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2、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初试(如参加考试,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考生),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统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 3、我校2014年各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4、投诉、申诉 研究生处负责接收阶段的投诉或申诉,重大问题由学校纪委受理。 投诉、申诉电话: 研究生处027-68890083 纪委027-68890020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一、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规模: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4年预计招生280名,实际招生规模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将结合上线人数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网络教育类别的应届生除外);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网络教育类别的毕业生除外);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本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临床类专业研究生,只限医药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毕业生。 6、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或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方式: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详阅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后,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四、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招生专业目录中有★的招生专业为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有▲的招生专业为省级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名称前的招生专业代码均为学术学位招生代码,专业名称后括号内招生代码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代码,凡有专业学位代码的专业方能招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且对应的招生人数含专业学位型计划。 五、考试科目说明: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医药类专业2014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基础课,基础课中中医综合、西医综合均采用教育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药学综合为相应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考试科目三,由我校自命题。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2014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四门:其中专业代码为087100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数学一、基础课;专业代码为120100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数学三、基础课。基础课中数据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学原理为相应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考试科目四,由我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统一安排到复试中进行。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及接收专业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七、考生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严格按照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相应科目代码进行网报,在选考科目时,尤其要准确填写选考科目代码,不填或错填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湖北中医药大学黄家湖校区1号楼B201房间电话:027-68890083。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号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65。 3、考生对所关心的专业相关问题若作详细了解,可向我校各学院进行咨询: 检验学院:电话:02768890070联系人:吴老师 基础医学院:电话:02768890123联系人:黄老师 中医临床学院:电话:02768889091联系人:陈老师 临床医学院:电话:02768889066联系人:彭老师 针灸骨伤学院:电话:02768889112联系人:张老师 药学院:电话:02768890101联系人:屈老师 信息工程学院:电话:02768890145联系人:卞老师 管理学院:电话:02768890278联系人:杨老师 九、特别说明: 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相关问题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方案另行公布。2014年招生年度如果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湖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普通全日制中医药高等院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13个二级学科),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检验诊断学等2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湖北中医药大学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临床医学、中药学、护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规模: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5年预计招生300名(含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规模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结合上线人数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网络教育类别的应届生除外);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网络教育类别的毕业生除外);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本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临床类专业研究生,只限医药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毕业生。 6、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或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方式: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详阅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后,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四、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招生专业目录中有12个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代码前带"☆"号),14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代码前带"▲"),10个招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专业代码前带"★"号)。未加标记的专业代码均为术型专业代码。 五、考试科目及命题: 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统考科目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7中医综合、306西医综合、301数学一、303数学三。我校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如下: 611药学综合一:总分300分。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612药学综合二:总分300分。含药用植物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613药学综合三:总分300分。含中药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总分300分。含分析化学、药事管理学 801数据结构:总分150分 802信息管理系统:总分150分。 803管理学原理:总分150分。 804医学统计学:总分150分 308护理综合:总分300分。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及接收专业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七、收费及奖助体系(待定) (一)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约人,奖金元/人。 2.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 4.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和导师。 5.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覆盖面超过研究生人数的%。 6.继续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元/月。 7.由社会力量在学校设有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8.对于未获奖学金,又确有困难不能缴纳学费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型硕士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生10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八、考生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严格按照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相应专业、考试科目进行网报,在选择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时,尤其要准确填写相应代码,不填或错填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湖北中医药大学黄家湖校区1号楼B201房间电话:027-68890083。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号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65。 3.考生对所关心的专业相关问题若作详细了解,可向我校各学院进行咨询: 检验学院:电话:02768890070联系人:吴老师 基础医学院:电话:02768890123联系人:黄老师 中医临床学院:电话:02768889091联系人:陈老师 临床医学院:电话:02768889069联系人:彭老师 针灸骨伤学院:电话:02768889112联系人:张老师 药学院:电话:02768890101联系人:屈老师 护理学院:电话:02768890395联系人:杨老师 信息工程学院:电话:02768890145联系人:卞老师 管理学院:电话:02768890278联系人:杨老师 十、特别说明: 1.2015年招生年度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2.我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人员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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