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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一、接收专业 2014年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中国语言文学。具体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的、或有科研成果的、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通过大学英语四(或六)级考试或小语种相应水平考试。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申请者可跨专业申请。跨专业申请者所学专业须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密切相关。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情况具体如下: 1、与化学工程与技术相近或相关的专业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化学生物学、生物制药。 2、与信息与通讯工程相近或相关的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 3、与中国语言文学相近或相关的专业 哲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社会学、艺术学(戏剧戏曲学、戏剧影视文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人类学。 三、申请材料 1、《湖南理工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四(或六)级证书或小语种相应水平证书;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主要奖励证书(或证明)。 6、大学学习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或参加重点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 7、身份证、学生证。 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湖南理工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网址: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信息专栏:http://xk.hnist.cn/)。 2、2013年10月7日前,申请人将填好的《湖南理工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免试申请材料的扫描件(.jpg或.pdf文档)打包成压缩文件后(文件名为:姓名_推免生申请材料)发送至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箱(xkb.hnist@163.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在主题栏目中填写推免生申请材料,并在邮件正文中填写姓名,学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信息。 3、2013年10月8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对全部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转交各学位点评审。 4、2013年10月10日,研究生处向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和体检通知。 5、复试时,各申请人须携带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交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验证。 6、2013年10月13日,各学位点组织复试,研究生处组织体检。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专业课面试等。 7、各学位点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告知申请人。 8、拟接收名单在本校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湖南理工学院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 9、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接收函到所就读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免生专用)。无《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同学不能被录取。 10、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接收函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并凭网上报名得到的报名号、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正式报名信息确认、交费、数码图像的采集等手续。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1、推免生需将经省、市招生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2月1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2014年6月,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3、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 4、拟录取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 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2)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3) 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4)体检不合格的。 六、 联络方式 联系人:曹方春 电话: 0730-8809770,15073012534     传真: 0730-8809779 电子邮箱: xkb.hnist@163.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414006

  • 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_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学术型)

    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_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学术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本年度湖南理工学院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中国语言文学三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制 3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2013年11月14日)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一)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将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未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三)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共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七.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初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业务课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前后,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额。 (四)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成绩满分各为10分,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为30分、面试成绩50分,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九、调剂 调剂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十一、录取 (一)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计算。 (二)录取原则: 1.按初试、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录取。 2.考生按招生专业录取,入学后再分研究方向。 3.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新生录取名单详见我校研究生处招生信息专栏公示:http://xk.hnist.cn/。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二、推免生的申请、复试与录取 2014年我校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的申请、复试与录取程序和办法详见《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说明》。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考生的处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学费标准 按国家政策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十五、奖助政策 (一)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A、B两类。 1. 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次性发放A类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 2. 对录取至我校的推免生和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一次性发放B类新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推免生,10000元/人;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的,5000元/人;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的,8000元/人;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50分以上(含50分)的,10000元/人; 3. B类新生奖学金评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发;A、B类新生奖学金可兼得。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发放。 (二)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并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三)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8000元/年·人,按月发放。 (四)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和半额两个等级,标准分别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100%和50%。2014年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全额奖学金,第二、三学年60%享受全额奖学金,35%享受半额奖学金,分别在第一、二学年结束后申请和评定。 (五)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和其他专项奖学金。 (六)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三助岗位津贴。 (七)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特别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八)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3000-10000元的研究生创新基金。 (九)以湖南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成果与学校老师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 (十)各二级学院(部)优先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带课题到校外实习基地带薪实习,实习工资由校外实习基地提供。 (十一)对获得到国(境)外高校、企业学习、培训或实习机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3-6个月的全额资助。 (十二)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十六、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方春 (办公室:0730-8809770、手机:15073012534) 马成 (办公室:0730-8809779、手机:13762091919) 传真:0730-8809779 电子邮箱:xkb.hnist@163.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414006

  •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本年度湖南理工学院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中国语言文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艺术硕士(音乐)。 具体情况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除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领域(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和参加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预计为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预计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现场确认时间: 预计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一)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将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未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三)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共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七、初试 (一)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第1天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第1天下午       外国语 第2天上午       业务课一 第2天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初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额。 (四)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成绩满分占20%,专业综合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50%,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九、调剂 调剂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十一、录取 (一)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计算。 (二)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型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新生录取名单拟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信息专栏公示:http://xk.hnist.cn/。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考生的处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学费标准 按国家政策和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十四、奖助政策 (一)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A、B两类。 1. 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A类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 2. 对录取至我校且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一次性发放B类新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的,5000元/人;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的,8000元/人;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50分以上(含50分)的,10000元/人; 3. B类新生奖学金评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发;A、B类新生奖学金可兼得。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发放。 (二)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并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三)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8000元/年·人,按月发放。 (四)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和半额两个等级,标准分别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100%和50%。2014年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全额奖学金,第二、三学年60%享受全额奖学金,35%享受半额奖学金,分别在第一、二学年结束后申请和评定。 (五)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和其他专项奖学金。 (六)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三助岗位津贴。 (七)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特别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八)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3000-10000元的研究生创新基金。 (九)以湖南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成果与学校老师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 (十)各二级学院(部)优先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带课题到校外实习基地带薪实习,实习工资由校外实习基地提供。 (十一)对获得到国(境)外高校、企业学习、培训或实习机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3-6个月的全额资助。 (十二)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十五、其他 (一)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的为准。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 http://xk.hnist.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三)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各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工作处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 (四)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璐 (办公室:0730-8809770、手机:13607309588) 马成 (办公室:0730-8809779、手机:13762091919) 传真:0730-8809779 电子邮箱:xkb.hnist@163.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414006

  •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学术型)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学术型)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 一级学科 研究方向 初试专业科目 备注 联系方式 中国语言文学 (0501) 文艺学(050101) ①文学原理 ②古代文论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文学理论 ④801-中西文论 复试笔试科目: 文学批评及写作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中国文学史 ②外国文学史 学院:中文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073019810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 ①方言与湖湘文化 ②历史语言学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语言综合 ④802-语言理论及应用 复试笔试科目: 汉语及语言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汉语综合 ②语言学理论 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①先秦汉魏六朝文学 ②唐宋元明清文学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古代文学作品阅读分析 ④803-中国古代文学史 复试笔试科目: 中国文学批评史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中国文学批评史 ②古代汉语 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①现代文学 ②当代文学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文学理论 ④804-中国现当代文学史 复试笔试科目: 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阅读与分析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中国文学史 ②外国文学史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 现代分离技术及应用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8-有机化学 复试笔试科目: 化工原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化学反应工程 ②仪器分析 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730-8640122 石油化工催化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8-有机化学 复试笔试科目: 化工原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化学反应工程 ②无机化学 应用化学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8-有机化学 复试笔试科目: 综合化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无机化学 ②分析化学 生物制剂及检测技术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9-生物化学 复试笔试科目: 微生物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细胞生物学 ②基因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计算智能与模式识别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5-电路或806-信号与系统或807-程序设计基础,任选一门。 复试笔试科目(任选一门): ①数字信号处理 ②电子线路 ③计算机网络 ④C语言程序设计 注:初试选择程序设计基础则复试不能选C语言程序设计。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模拟电子技术 ②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联系人:李宏民 联系电话:15073055565

  •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专业 领域    初试科目  备     注   联系方式   教育 (0451) 教育管理 (04510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0-教育管理学   复试科目: 教育政策法规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 ①教育学原理 ②教育心理学 学院:政法学院 联系人:吴哲 联系电话:0730-8646329 语文 (04510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任选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1语文教学论 复试科目: 中学语文教材研究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 ①语文课程论 ②写作 学院:中文学院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15073019810 数学 (04510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2-数学教学论 复试科目: 数学基础综合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 ①教育心理学 ②空间解析几何 学院:数学学院 联系人:傅英姿 联系电话:0730-8640024; 15273076566 物理 (04510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3-物理教学论  复试科目: 物理教学设计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 ①力学 ②电磁学 学院:物电学院 联系人:陈晓芳 联系电话: 13786081159 化学 (045106)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4-普通化学 复试科目: 化学教学论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 ①无机化学 ②有机化学 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730-8640122 艺术 (1351) 音乐(135101) 1、声乐表演艺术 2、钢琴表演艺术 3、手风琴表演艺术 4、小提琴表演艺术 5、二胡表演艺术 6、 扬琴表演艺术 7、指挥 8、作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05-音乐学基础(包括音乐学基础知识,含中、西方音乐史及一般音乐知识等) ④815-音乐作品分析(常用主调音乐曲式分析) 复试科目: 1、声乐表演艺术 (1)视唱 (2)主科: ①美声唱法: 演唱不同风格声乐作品4首,其中外国作品2首,含古典艺术作品1首,西洋歌剧选段1首,要求用原文演唱; 中国作品2首,其中中国20世纪初艺术歌曲1首,近现代创作作品或中国歌剧选段1首。 (伴奏自带) ②民族唱法: 演唱不同风格中国声乐作品4首,其中古曲或戏曲1首,传统民歌1首,中国创作作品1首,中国歌剧选段1首。 (伴奏自带)   2、钢琴表演艺术 (1)视奏 (时间限定为5分钟) ①钢琴艺术歌曲正谱视奏 ②钢琴即兴伴奏 (2)主科: ①练习曲一首,要求肖邦练习曲程度以上(op.10之3、之9及op.25之2、之7除外)②三声部(含)以上复调乐曲一首③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钢琴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不限)   3、手风琴表演艺术 (1)视奏 (2)主科 ①24个大小调三个八度的音阶琶音②练习曲1首③复调1首④乐曲2首,要求2首乐曲为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   4、小提琴表演艺术 (1)视奏 (2)主科 ①单音三个八度音阶与琶音;双音音阶三度、六度、八度等均需演奏②练习曲1首③巴洛克时期复调作品1首④中国作品1首⑤外国作品1首 (伴奏自带)   5、二胡表演艺术 演奏不同风格作品四首:传统乐曲2首,创作乐曲2首   6、扬琴表演艺术 演奏不同风格作品四首:传统乐曲2首,创作乐曲2首   7、乐队指挥 (1)现场指挥指定乐队作品中的二首(乐队用两架钢琴演奏替代。 指定曲目为:①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②勃拉姆斯《海顿主题变奏曲》节选。③斯特拉文斯基《春祭》片断。) (2)现场视谱指挥中国音乐作品一首(允许考生有十五分钟的准备)。 (3)自选乐器现场演奏作品一首(含钢琴)。 (4)面试:围绕专业问题的现场提问等。   8、 合唱指挥 (1)自选指挥混声合唱曲2首 (中外作品各1首,不得从指定曲目中选择,考生自备双钢琴演奏人员); (2)指定指挥曲目2首(考生自备总谱及双钢琴演奏人员,指定曲目见考试大纲);3.合唱总谱读法(现场抽选一首合唱作品进行指挥,总谱及双钢琴演奏人员由学校提供);4.面试:视唱练耳、合唱与合唱指挥理论以及围绕专业问题的现场提问等。 (考试大纲指定曲目: 黄自《山在虚无飘渺间》 冼星海《怒吼吧,黄河》 3、冼星海《黄河船夫曲》 4、郑律成《娄山关》 5、黄自《山在虚无缥缈间》 6、舒曼《茨冈》 7、瞿希贤《牧歌》 8、尚德义《去一个美丽的地方》 9、莫扎特d小调《安魂曲》之《眼泪》 10、亨德尔清唱剧《弥赛亚》之《哈利路亚》 11、马斯卡尼《村民合唱》 12、克尤斯曲 索柯洛夫编合唱《黑龙江之波》)   9、作曲 (1)面试:①钢琴演奏②演唱 (2)主科(考试时长3小时):作曲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加试科目:①基本乐理 ②艺术概论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