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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池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河池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工学  门类:电气信息类  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以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等领域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工技术、电子技术、信息控制、计算机技术等方面较宽广的工程技术基础和一定的专业知识。本专业主要特点是强弱电结合、电工技术与电子技术相结合、软件与硬件结合、元件与系统结合,学生受到电工电子、信息控制及计算机技术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解决电气工程技术分析与控制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较扎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基础和外语综合能力;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必需的较宽的技术基础理论知识,主要包括电工理论、电子技术、信息处理、控制理论、计算机软硬件基本原理与应用等;  3.获得较好的工程实践训练,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本专业领域内1--2个专业方向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本专业学科前沿的发展趋势;  5.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组织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主要课程:电路原理、电子技术基础、电机学、电力电子技术、电力拖动与控制、计算机技术、信号与系统、控制理论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电路与电子技术实验、电子工艺实习、金工实习、计算机软件实践及硬件实践、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 河池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软件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河池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软件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管理学  门类:公共管理类  专业名称:劳动与社会保障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管理学与经济学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能在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了解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理论及实践的历史和现状,具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备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掌握现代管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3.了解中外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理论与实践进展;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财政学、保险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行政学和行政法、货币银行学、人力资源管理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 河池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市场营销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河池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市场营销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管理学  门类:工商管理类  专业名称:市场营销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ZF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及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一般安排10--12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 河池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物理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河池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物理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工学  门类:电气信息类  专业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系统地、较好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能在科研部门、教育单位、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科学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从事研究与应用计算机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和开发计算机系统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计算机系统的分析和设计的基本方法;  3.具有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基本能力;  4.了解与计算机有关的法规;  5.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  主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数字分析、计算机原理、微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电子工艺实习、硬件部件设计及调试、计算机基础训练、课程设计、计算机工程实践、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或理学学士

  • 河池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河池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以及广西、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自治区)2007年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河池学院。学校代码:10605。学校校址:广西宜州市龙江路42号,邮政编码:546300。  第三条学校属公办性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与河池市共建、以自治区为主的办学体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河池学院普通本科及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负责全程监察,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2007年主要面向广西全区及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招收普通本科新生;面向广西全区招收普通专科(高职)新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办统一组织下,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按"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  第九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为主要依据,以及考生的填报志愿、身体健康状况、思想品德考核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条投档人数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志愿级差;对无志愿的考生,根据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对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老、少、边、山、穷地区的考生,降分照顾录取。录取通知书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发。  第十一条对投档的考生一般按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但也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和有关专业的招生情况作专业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英语复试。  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核实,对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学杂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我校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并亮证收费。教材费等按实际收取。  第六章奖学助学  第十六条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普通本专科生);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单科学习奖、科技奖、文体奖、优秀班团干奖等。学校承诺: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七条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经济特困且表现好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向学校申请特困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和家教服务中心,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工助学,以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3142339(招生办公室)  传真:0778-31423393143720(远程录取)  监督举报电话:0778-3143700(监察室)  学校网址:http://www.hcnu.edu.cn/E-mail:hcx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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