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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药科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沈阳药科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沈阳药科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表学校名称沈阳药科大学国家代码10163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邮政编码110016分校地址无办学性质公办院校性质省属院校录取规则:1.我校所有专业(含日语班、英语班)只收英语语种考生2.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一视同仁,男女生无比例限制3.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满时,再按规则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5.进档考生原则上以"专业清"即以考生填报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每位考生的专业6.招生录取工作在沈阳药科大学计算机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专业说明:1.药学基地班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实行"学士-硕士-博士"连读分流制。在本科阶段实行两次双向分流的滚动培养的学籍管理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优秀的硕士生可提前免试攻读博士学位。未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者学制四年(理学士)。2.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为国家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与吉林大学联合培养。前两年半在吉林大学学习基础课程,在沈阳药科大学学习专业课程,实行本-硕连读分流制。本科、硕士课程贯通设计,中期分流。优秀者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学制六年(药学硕士)。未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者学制四年(工学士)。3.药学(英语)、药学(日语)、中药学(日语)三个专业第一学年强化外语教学,学制五年。4.高职专科学生学习地点在沈阳药科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11-1号)  奖贷学金情况说明: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了沈阳药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标准(全年)和比例如下:特等奖:3000元3%一等奖:1600元7%二等奖:1000元10%三等奖:600元15%单项奖:300元10%  一些关心药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医药企事业和有识之士还在我校设立了各种企业奖学金:单位名称奖学金名称金额(元/人?年)三九集团"999"10000亚洲基金会“CROSSLINK基金会”5000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奖学金"4000德国巴斯夫维生素有限公司“BASF”4000美国国际特品公司"ISP"2000香港联邦制药厂有限公司"联邦"1000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特困生助学金”学费东盛集团“优秀学生干部”3000北京四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环医药”3000上海信谊药业有限公司"信谊"1000沈阳药科大学"优秀特困生教授奖学金"1000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校内勤工助学和特困补助为辅、社会爱心助学为补充的特困生资助体系。学校为特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设立特困生资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为学生联系社会爱心助学基金,能够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沈阳药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沈阳药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沈阳药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沈阳药科大学大学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沈阳药科大学是公办、全日制综合性药科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为辽宁省教育厅。学校代码:10163,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升本、专科(高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沈阳药科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第四条本科(含专升本)学习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邮编110016;高职专科学习地点:沈阳药科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11-1号,邮编:110026。  第五条沈阳药科大学是国家批准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招收港、澳、台地区学员及外国留学生、国内高中保送生的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校学生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辽宁省教育厅审批。  第七条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2007年沈阳药科大学计划招生2140人,其中本科计划1440人(含60人专升本),高职专科计划700人。  第八条2007年我校共有19个(含专业方向)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8个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北京、天津等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沈阳药科大学学生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中主要职责有:科学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多方面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专业设置、就业状况等情况;组织新生录取及迎新等工作。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考核标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根据生源省份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我校录取省份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进档考生原则上以“专业清”(报考专业志愿优先)即以考生填报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每位考生的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满时,再按规则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无志愿级差;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一视同仁,男女生无比例限制;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四条对于有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校可参考当地政策加分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高考原始分数安排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  第十五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司[2003]3号)的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费收费标准:本科专业基础药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技术制药)专业5500元/学年·人,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工商管理(医药)、市场营销(医药)、药事管理专业4800元/学年·人,其他专业5200元/学年·人;高职专科专业中药(中药应用技术)、中药制药技术专业4800元/学年·人,其他专业5000元/学年·人。  第十七条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500元/学年·人,高职专科1200-600元/学年·人,最终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报。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期间,学校为特困生开通了“绿色通道”,特困学生持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可现场申请缓交学费并及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校内勤工助学和特困补助为辅、社会爱心助学为补充的特困生资助体系。学校为特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设立特困生资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为学生联系社会爱心助学基金,能够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一条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了沈阳药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些关心药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医药企事业和有识之士还在我校设立了企业奖学金,如:国际特品(香港)有限公司的“ISP”奖学金、上海信谊药业有限公司“信谊”奖学金、巴斯夫维生素有限公司的“BASF”奖学金等10余种专项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达50%。  第二十二条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技术制药)专业为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与吉林大学联合培养,实行“学士—硕士”连读分流制。前两年半在吉林大学学习,后三年半在沈阳药科大学学习。本科、硕士课程贯通设计,中期分流,优秀者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未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者学制四年(工学士)。学生本科毕业时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和吉林大学共同签发的沈阳药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有关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历年录取分数等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1.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24-23880746239860962.沈阳药科大学网址:www.syphu.edu.cn3.电子信箱:admission@syphu.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沈阳药科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说明。 

  • 沈阳药科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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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药科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沈阳药科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沈阳药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本科(含专升本)办学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邮编110016;高职专科办学地点:沈阳药科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地址: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桥子镇)枫叶路,邮编:117004。  第一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二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三条 学习年限:学制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专科(高职)学制3年;专升本专业学制2年。  第四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7万平方米,教学及行政用房面积14.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6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7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732万元,图书85.37余万册(件)。  第二章 专业设置  第六条 我校本专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803药物制剂4年理工工学100801药学4年理工理学100801药学(英语强化班)5年理工理学100801药学(日语强化班)5年理工理学10080基础药学基地班4-8年理工理学081102制药工程4年理工工学071401环境科学4年理工理学070302应用化学4年理工理学100802中药学(日语强化班)5年理工理学100802中药学4年理工理学100806中药资源与开发4年理工理学100801药学(食品药学方向)4年理工理学100808临床药学5年理工理学081801生物工程(制药方向)4年理工工学07041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技术制药方向)4-6年理工理学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4年理工经济学110201工商管理(医药方向)4年理工管理学110202市场营销(医药方向)4年理工管理学100810药事管理4年理工管理学530305药物制剂技术3年630301药学3年530306药物分析技术3年530403药品经营与管理3年530209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制药设备)3年580112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3年580304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3年630302中药3年530304中药制药技术3年530302生物制药技术3年620405电子商务(医药)3年  第七条 我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外语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均为英语授课与考试,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第三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八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药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药科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及奖学金说明  第九条 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基础药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技术制药方向)专业5500元/学年/人,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市场营销(医药方向)和药事管理专业4800元/学年/人,其他专业为5200元/学年/人;高职专科专业中药、中药制药技术专业4800元/学年/人,其他专业为5000元/学年/人。  第十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高职专科800元/学年/人,最终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  第十一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了多类奖学金,覆盖面超过50%,其中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在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药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些关心药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国内外企业、机构及个人还在我校设立了专项奖学金,如:石药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韩国大熊制药株式会社、默克雪兰诺中国、日本日挥株式会社等,共计20余项专项奖学金。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我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控制在我校录取省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3%。  第十三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我校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由于我校专业特点和毕业生情况,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不报考我校各专业。  第十四条 2011年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A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省市,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时无志愿分数级差,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五条 在院校志愿投档录取中我校执行有关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录取政策,但在考生进档以后,我校将依据考生高考原始分数安排确定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录取,即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每位考生的专业,设置各专业级差为五分。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将参考理科综合科目成绩和考生的相关特长择优录取。在江苏省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来确定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报。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期间,特困学生持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申请助学贷款登记。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为主、校内勤工助学和特困补助为辅、减免学费和社会爱心助学为补充的特困生资助体系,能够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条 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技术制药)专业与吉林大学联合培养,实行“学士—硕士”连读分流制。前两年半在吉林大学学习,后三年半在沈阳药科大学学习。学生本科毕业时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和吉林大学共同签发的沈阳药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的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的《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我校学生工作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合格后方可被录取。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所在高中进行公示。同时将考生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通过我校校园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期间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核准,我校2011年继续配合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二十三条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有关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历年录取分数等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  1.沈阳药科大学招生本科咨询电话:024-23984188、23884199(传真)  高职专科咨询电话:024-25826154、85820060  2.沈阳药科大学网址:www.syphu.edu.cn  www.gz-syphu.com(高职专科)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沈阳药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说明。

  •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沈阳药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本科除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外的其它专业办学地点:沈阳药科大学(主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办学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地址:辽宁省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桥子镇)枫叶路。  第一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二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条 学习年限:学制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专升本专业学制2年。  第四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4万平方米,教学及行政用房面积1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9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7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5855.82万元,图书87.08万册(件)。  第二章 专业设置  第六条 我校本专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803药物制剂4年理工工学100801药学4年理工理学100801药学(英语强化班)5年理工理学100801药学(日语强化班)5年理工理学10080基础药学基地班4-8年理工理学100812S药物分析4年理工理学081102制药工程4年理工工学071401环境科学4年理工理学070302应用化学4年理工理学100802中药学(日语强化班)5年理工理学100802中药学4年理工理学100806中药资源与开发4年理工理学100801药学(食品药学方向)4年理工理学100808临床药学5年理工理学081801生物工程(制药方向)4年理工工学07041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技术制药方向)4-6年理工理学081107S生物制药4年理工工学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4年理工经济学110201工商管理(医药方向)4年理工管理学110202市场营销(医药方向)4年理工管理学100810药事管理4年理工管理学80607生物医学工程4年理工工学首页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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