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由教育部与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和陕西省共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西北地区现代高等农业教育的发源地。建校70余年来,已形成以农、林、水学科为主,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哲、史、医、教育11个学科门类,产学研紧密结合为办学特色的高等学府。拥有植物病理学、土壤学、农业水土工程、临床兽医学、果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农业经济管理等7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作物遗传育种、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以及25个部省级重点学科。 专业特色大盘点 生命科学 学院是众多学院中最有威望的一个学院,它下设的专业好多都是近几年报考的热点,尤其是生物技术专业,该专业在国内都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它和同属生科院的生物科学都是科研性很强的专业,所以报考这个专业的学生要做好吃苦的准备。 动物科技 学院的动物医学也是说起该校时不可不提的专业,它培养出来的学生一般都从事兽医行业,而且是国家级特色专业。众所周知,现在兽医行业的收入是十分令人羡慕的,不管是宠物医院还是养殖基地都需要大量的动物医学人才,所以这个专业的就业前景十分看好。国际上许多搞生物科研的大家和最火爆的胚胎技术的名人都是兽医出身。 农业经济管理 专业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最有名气的文科专业,已经有几十年的办学历史了,并且是国家级重点学科,近几年来,该学院先后承担和参与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80余项,国际合作项目8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12项,充分彰显了自己的实力。 葡萄酒 学院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道亮丽的风景,是亚洲第一所专门培养从事葡萄与葡萄酒生产、销售、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学院。1997年该学院成立国家评酒员培训基地。2003年全国葡萄酒、果露酒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站也在本学院成立。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李岚清、姜春云副总理及省、部级以上领导50多人曾先后到学院视察。60多所高校先后来学院考察、学习和交流,CCTV、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法国电视台、日本NHK等国内外40多家新闻媒体对学院进行过宣传报道。 此外,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农业水土工程、果树学、土壤学、植物病理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临床兽医学等学科在2008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二级重点学科;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等专业还在2008年被评为国家第一批特色专业;园艺、植物保护、农林经济管理被评为第二批国家及特色专业;林学被评为第三批特色专业。
农业水土工程,土壤学,植物病理学,临床兽医学。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学生奖励资助体系。每年用于学生奖励及资助的金额高达4500余万元。 国家奖学金: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并颁发荣誉证书,每年我校名额300余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每年我校名额700余名。 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科生及非在职研究生,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每年奖励名额200名。 专业奖学金:各专业设有专业奖学金,按综合测评成绩分等级确定,每年发放奖励金额达900多万元。 社会奖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思源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学生奖励资助体系。每年用于学生奖励及资助的金额高达4500余万元。设有助学体系如下: 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3000元/人•年,每年我校基准名额6000余名。 社会助学金:设有曹德旺助学金、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学校或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学费减免:学校对符合国家特殊政策的特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困难补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专门管理机构,设立相对固定或临时性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绿色通道:学校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 农林类理科专业3025元/学年; 理工、外语专业4950元/学年; 文史专业3850元/学年; 艺术类9900元/学年; 职教师资5500 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和生命科学基地班在提前批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在本科一批录取。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10%左右。执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其他省份按照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和确定专业。 第十条 对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 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确定专业。 江苏省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AB级。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按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 第十一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校报到时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 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录取等特殊类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2013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满分的70%,同时需要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生命科学类“创新实验班”在2013级新生中择优选拔,计划选拔60名。选拔办法:①高考成绩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的自主选拔录取的理工类考生,入校后可自愿申请,经审核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高考满分的70%且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10分的理工类考生,入学后可自愿申请,经审核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江苏省考生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该科满分的70%);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本省高考满分的70%且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10分的理工类考生(江苏省考生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该科满分的70%),入学后可申请参加复试选拔,择优录取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按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非陕西省考生:考生必须在取得省级专业课统考本科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先将高考文化课总分、校考专业课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再按折算后的文化课成绩×40%和校考专业课成绩×60%相加,按相加后的成绩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 学校执行教育部公布的加分条件,各省自行规定的加分我校不予执行。学校对政策性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