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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院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院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名(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热忱欢迎各位考生踊跃报考。 一、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院培养目标 西藏民族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院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各招生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请查询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生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按国家统一规定进行,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在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信息填写错误由本人负责。档案所在单位与地址,务必落实后再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如档案在高校,档案单位应填写高校名称及档案管理部门。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准考。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考信息经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一)根据网上公布时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一)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西藏民族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西藏民族学院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西藏民族学院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学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剂 报考学术学位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西藏民族学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体检要求。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西藏民族学院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在校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西藏民族学院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二、学院相关信息: 招生单位代码:10695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联系部门: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12082 联系电话:029—33755124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信箱:xzmyyjsc@163.com

  •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西藏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详情如下: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西藏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学术型)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 专业学位类别 拟招人数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笔试、同等学力加试) 法律硕士 0351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15 不区分方向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笔试:诉讼实务问题 035102   法律硕士 (法学) 不区分方向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笔试: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理论 新闻与传播硕士 0552 15 01西藏对外传播方向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4 英语二 334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440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笔试:中国少数民 族新闻传播 加试:①新闻学概论 ②中国新闻史 02新媒体与民族文化传播方向 03藏汉双语传播方向 04民族地区媒介与舆情管理方向 会计硕士        1253 15   01财务总监 (CFO)方向 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 英语二 笔试:财务会计学 加试:①财务管理学 ②财务报表分析

  •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西藏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一级学科 二级 学科 拟招人数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笔试、同等学力加试) 中 国 语 言 文 学   050101 文艺学 15 01文艺美学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31 美学 831 文学理论 笔试:文艺评论与写作 加试:① 外国文学史 ② 中国文学史(含中国古代、中国现代文学史) 02文章学研究 050103 汉语言文 字学 9 01中古及近代汉语词汇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32古代汉语 832语言学概论 笔试:语言学综合 加试:① 中国古代文学史 ② 现代汉语 02汉藏双语及方言研究 050104 中国古典 文献学 6 01中国古典文献学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32古代汉语 833中国古典文献学 笔试:文献阅读与中国文化 加试:① 中国古代文学史 ② 现代汉语 050105 中国古代 文学 25 01先秦汉魏六朝文学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33 文史哲综合 834中国古代文学史 笔试:中国古代文学 加试:① 古代汉语 ② 中国文学与文化 02唐宋文学研究 050106 中国现当 代文学 15 01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34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 835 文学理论和中外文学史(含古代文学、外国文学) 笔试:中国现当代文学思潮 加试:①文学赏析与写作 ②汉语言文学综合知识 02西藏现当代文学研究 一级学科 二级 学科 拟招人数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笔试、同等学力加试) 民 族 学 030401 民族学 30 01西藏民族历史文化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21 民族学通论 821 中国历史文化 笔试:藏族历史文化 加试:①中国民族史 ②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 02西藏民族文化保护研究 101 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21 民族学通论 822 专业综合(计算机应用基础,文化遗产保护概论) 笔试:多媒体技术基础或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通论 加试:①C语言编程基础 ②数据库技术及应用 03 民族教育研究(含少数民族体育教育)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21 民族学通论 823 教育综合(教育学、普通心理学) (民族教育点) 笔试: 中外教育史 加试:①教育研究方法 ②教育心理学 (少数民族体育教育点) 笔试:体育基本理论 加试:①体育史 ②运动生理学 030402 马克思主义 民族理论与政策 45 01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21 民族学通论 824 民族理论与政策 笔试:民族政治学 加试:①民族社会学 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2马克思主义理论与西藏社会发展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2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 824 民族理论与政策 笔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加试:①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 03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23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及方法 824 民族理论与政策 笔试: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观 加试:①伦理学原理 ②马克思主义思想政 治教育理论基础 04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研究(含档案管理)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21 民族学通论 825 行政管理学 笔试:公共管理综合 加试:①管理学原理 ②档案学概论 030403 中国少数 民族经济 20 01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24 西方经济学 82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笔试:政治经济学 加试:①国际经济学 ②公共经济学 02民族地区财政与金融问题研究 030404 中国少数 民 族 史 10 01中国少数民族历史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25 中国民族史 827 中国通史 笔试:中国民族学通论 加试:①历史文选 ②中国文化概论 0304Z1 少年儿童组 织与思想意 识教育 10 01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21 民族学通论 823教育综合(教育学、普通心理学) 笔试:德育原理 加试:①儿童心理学 ②组织行为学 一级学科 二级 学科 拟招人数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笔试、同等学力加试) 中 国 史   0602L2 历史文献学 10 01 历史文献学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13   历史学基础 笔试:中国民族史 中国文化史 加试:①民族学通论 ②历史文选 0602L3          专门史 15 01 藏族史研究 0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 开发研究 03 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 系研究 04 青藏历史地理研究 0602L5 中国近现代史 10 01 西藏近现代史研究 02 西藏近现代经济史研究 基础医学       100101 人体解剖 与组织胚 胎学 5 01体质人类学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6 西医综合 笔试:人体解剖学 加试:①生理学 ②组织胚胎学 02医学影像处理与三维可视化研究 100102 免疫学 5 01高原环境与疾病相关分子机理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6 西医综合 笔试: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加试:①医学免疫学与病原生物学 ②医学遗传学 02抗感染免疫研究 100104 病理学与 病理生理学 5 01高原病及心脑血管疾病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6 西医综合 笔试:病理生理学 加试:①生理学 ②药理学 02藏药抗炎机理研究 哲 学 010102 中国哲学 20 01  中国传统哲学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611   中国哲学史 811   宗教学原理 笔试:西方哲学史 加试:①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 原理 ②哲学基础知识 02  藏传佛教哲学研究 03  中西哲学比较研究                  

  • 西藏民族学院2014年考研现场确认须知_西藏民族学院 考研须知

    西藏民族学院2014年考研现场确认须知_考研须知 为了便于在我校考点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顺利进行现场确认,现将我校考点现场确认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二、工作安排 1、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西藏民族学院第二办公楼三楼招生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9—33755799 三、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交工作人员核查并登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我校考点网报公告条件的考生,不予确认信息。 2、核查通过后考生按相关文件规定交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签署《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上交。 4、现场采集图像信息,打印报名信息表。 5、考生核对,签字确认本人报名信息表。 6、上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表。 四、准考证下载和考试安排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初试考试地点请各位考生1月2日登陆西藏民族学院招生网查询,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我校考点只负责全国研究生报考的现场确认和组织考试工作,考生有关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复试时间等方面的问题请联系本人所报考院校咨询。 五、重要提示 请各位考生根据相关报考规定,携带规定的本人有效证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证件不全者不予确认信息;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性质严重者,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藏民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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