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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院校全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1440  办学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53600870431—85374809,0431--85306531(传真)  学校招办网址:www.cjgz.edu.cn  E-mail:cjgzzb@mail.jl.cn,wangyq1230@sina.com  院校性质:公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金融等经济学科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历证书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报教育部审核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语种限制: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计算机类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招英语、日语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全色盲的学生不能报考本校财经类专业。  录取批次:按专科批次录取;  录取规则: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级差分5--3分;  4、若专业志愿不满时,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给予调剂录取。  收费标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每生4100元/年、物流管理专业每生3500元/年,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金融、投资与理财、证券投资与管理、保险实务、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生4000元/年。  奖助措施:1、奖学金: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设校内奖学金制度;  2、对特困生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96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96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投资与理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金融(国际结算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业务技术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金融信息安全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国际金融(与马来西亚王子国际学院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会计(与马来西亚王子国际学院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会计与审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商务经纪与代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国际金融(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国际金融专业、国际金融(国际结算方向)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业务技术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金融信息安全方向)、国际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招英语、日语考生。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不限。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全色盲的学生不能报考本校财经类专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和其它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设定3分专业级差分数。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②相关成绩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顺序排序,考虑成绩较好的考生。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jgz.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  联系电话:0431-85360087,85374809,85306531(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马老师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性质:公办招生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96号。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第四章收费标准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专科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投资与理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业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吉林农业大学‘3+2’专本衔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金融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会计与审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96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财务管理(长春工程学院‘3+2’专本衔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市场营销(长春工程学院‘3+2’专本衔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投资与理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金融管理与实务(吉林工商学院‘3+2’专本衔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保险实务(吉林工商学院‘3+2’专本衔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业务技术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吉林农业大学‘3+2’专本衔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金融信息安全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会计与审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国际金融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国际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英语考生(注:学校只提供英语和日语公共外语教学)。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全色盲的学生不能报考本校财经类专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和其它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专业一志愿与其他志愿设置3分级差分,其他志愿平行。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2)相关成绩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排序,考虑成绩较好的考生。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jgz.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  联系电话:0431-85360087,85374809,85306531(传真)  联系人:宫老师,马老师。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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