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招生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一条学院性质: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71号)办学地点:陕西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715号培养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制:四年第二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第四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第五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录取第六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第七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第八条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成绩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之和的平均成绩为序择优录取。第九条学院普通文史、理工类均在省内本科第二批次招生。陕西普通类考生进入“教改班”除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外,文史类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均须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理工类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均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高考成绩达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者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外省在二批本科录取考生总分高于当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线10分(含10分)以上;三批本科(或二批B、C)录取考生总分高于当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线(或二批A线)5分(含5分)以上者,入学后可自愿选择进入相应专业的“教改班”。第十条根据各省录取模式的提档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一条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或位次相同时优先。第十二条艺术类考生专业科目成绩合格(省统考通过或取得学院专业课校考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者,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相同,按文化课总分或位次择优录取。第十三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艺术各专业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四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五条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要求执行。第十六条我院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除日语专业外,其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收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经管类专业100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专业10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2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12000元/学年,护理学专业12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2015年学费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第十八条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院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国家规定,我院以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十九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条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715号邮编:710018学院招办:029-86652008、86652009、86654990、86652007(传真)学院网址:http://www.xjtucc.cn(公网)http://www.xjtucc.edu.cn(教育网)招生邮箱:zhaoshengban@xjtucc.cn

  •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招生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一条学院性质: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71号)  办学地点:陕西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715号  培养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制:四年  第二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四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  第六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第八条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之和为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院在陕普通文史、理工类均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条根据各省录取模式的提档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一条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或位次相同时优先。  第十二条艺术类考生专业科目成绩合格(省统考通过或取得学院专业课校考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者,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相同,按文化课总分或位次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艺术各专业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我院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除日语专业外,其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收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经管类专业150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专业15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7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17000元/学年,护理学专业17000元/学年,教改班类专业20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20000元/学年。(2016年学费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院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国家规定,我院以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九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715号邮编:710018  学院招办:029-86652008、86652009、86654990、86654991、86652007(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xjtucc.cn  招办网址:http://zhaoban.xjtucc.cn  招生邮箱:zhaoshengban@xjtucc.cn

  •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经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是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光德教授。  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百年名校雄厚的师资力量、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任课教师和管理干部主要从西安交通大学选聘,确保教学质量和办学方向。学院现设有电气与信息工程、计算机、经济、管理、机械工程、外语、艺术设计、护理等8个系、4个基础课教研室、25个本科专业。学院建设有物理、电路、电子、计算机、经管及艺术设计等实验室28个;建设有经管类、信息类、计算机类实习实训基地30余个。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学生6380余名。  学院秉承西安交大优良的办学传统,通过改革传统的教学计划,构建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了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办学理念,贯彻拓宽知识、强化实践、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坚持实践训练四年连续不断线、素质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以培养基础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实施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着力构建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合理知识结构、较高综合素质、持续发展能力、社会责任感和竞争力强的优秀人才。  学院座落于西安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校园占地500亩,规划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园周围绿水环绕、花果飘香、空气清新,基本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经过近五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立起一支以主任教授和专业(课程)首席教授为核心,以教授、副教授为骨干的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职和专任教师260人,其中有两名省级教学名师,45%具有高级技术职务;80%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院成立近五年来,初步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良好的校风、学风,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学院社会声誉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学院连续五年完成了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中绝大多数在二本线以上,招生质量位居陕西省三本院校第一名,全国独立学院前列;学院的毕业生在社会上已经有了较高的认可度,08年首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3%,就业工作一炮打响,写下了西安交大城市学院成功向社会输送人才历史的开启篇章;同时,在陕西省精品课程评选中,城市学院的《会计学基础》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两项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获陕西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在陕西省教育厅对全省独立学院教学专项检查中,城市学院名列第一;学院学生辩论队在陕西省大学生辩论赛中一举夺冠,先后赴台湾和马来西亚参加了第三届和第四届亚太华语大专辩论赛并进入八强;在陕西省大学生网球公开赛中,城市学院夺得女子单打三连冠;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例如05级学生的国家英语四级通过率为82.9%(其中国贸501班国家英语四级通过率为100%),远远高于陕西二本院校的平均成绩;中国校友网等多家媒体进行的全国独立学院排名中学院从2006年的第75名,到2007年的第49名,到2008年的第20名,再到2009年的第12名,一年一个大台阶,创造了学院初期发展阶段的辉煌;学院的国际合作办学与学术交流工作走在了全国独立学院的前列,与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等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办学,标志着学院已迈开了国际化办学的坚实步伐!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型大学。学院中长期建设与发展目标为:经过十到二十年的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一所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独立学院运行机制优势充分发挥,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优势突出,育人环境优良,校园设施先进的品牌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所在地:陕西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历层次:本科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办电话:029-866520088665200986652006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通讯地址:西安市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715号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电子邮箱:xjtucszb@yahoo.com.cn,zhaoshengban@xjtucc.cn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xjtucc.cn/

  •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人力资源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人力资源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管理学  门类:工商管理类  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事业单位及ZF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上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劳动经济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与毕业实习,一般安排10-12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