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现行新生学费标准为:普通美术类专业学生学费7000元/人·学年,音乐学专业学生学费9000元/人·学年,师范类专业学生学费4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4400元/生·学年,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省(市、区)之间进行调剂。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时各大类(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七条 学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阳明学院按大类培养,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设置国际工商管理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英语的复合型人才。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今年学校继续招收国际工商管理类,包含会计学(CPA 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等4个专业。 第十九条 除国防生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 航海类专业属于提前第二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单科成绩要求: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英语、日语、德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国际工商管理类和英语(二批)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艺术类和体育类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理科试验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人文科学试验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国际工商管理类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详见学校当年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小组下设本专科生招生与考试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专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省(市、区)之间进行调剂。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时各大类(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七条 学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阳明学院按大类培养,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设置国际工商管理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英语的复合型人才。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今年学校继续招收国际工商管理类,包含会计学(CPA 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等4个专业。 第十九条 除国防生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 航海类专业属于提前第二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单科成绩要求: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英语、日语、德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国际工商管理类和英语(二批)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艺术类和体育类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理科试验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人文科学试验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国际工商管理类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详见学校当年招生简章。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政策。 第六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宁波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学校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本专科招生网: http://zsb.nbu.edu.cn 咨询电话: 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211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267。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专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4项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国家体育总局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一批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
2007年宁波大学精彩校园展现 “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 学校地处中国浙江省美丽沿海开放城市、著名港口城市,校园优越的环境、舒适的宿舍、完善的设施、丰富的活动,令校园生活多姿多彩,成为人生难忘的一段经历。 第一篇:学生社团 学校学生社团有155个,社团成员达近万名,社团活动异彩纷呈,已成为我校校园文化活动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近三年来,学生社团参加省、市及全国比赛取得了优异成绩,其中全国一等奖共7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4项;省级一等奖9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21项。其中校桥牌协会获得2006年度全国大学生桥牌锦标赛第二的成绩,校学生记者团先后获得2005年度,2006年度浙江省优秀社团,2006年度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创新电子协会获得200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2006年浙江省大学生电子竞赛一等奖、二等奖。相关链接:http://shetuan.nbu.edu.cn/ 第二篇:学生科研 学校重视学生科研创新实践,搭建科研实践平台,设立学生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学生科研项目,以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科研思维、科研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近年来,一批优秀科研成果脱颖而出,其中《视可通无线通信有限责任公司》、《A正弦信号发生器》、《绣山2号机器人》等一批科研、创新成果在国家级、省级竞赛中获大奖,同时也涌现出了周祥、范志蔚、张建海、傅光照等一批创新创业能手。 学校组织参加全国、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共获得全国三等奖2项,省一等奖7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5项。组织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共获得全国铜奖3项、省特等奖1项,省一等奖3项,省二等奖5项,省三等奖7项。相关链接:http://54.nbu.edu.cn/ 第三篇:学生宿舍 公寓楼4人一间,住宿费1200元/学年,也有600-800/学年不等的普通住宿楼。学生社区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更为入住学生提供了一个相互沟通,展示才华的广阔空间。相关链接:http://sgzx.nbu.edu.cn/ 第四篇:学生组织 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150个学术类、实践类和文体类学生社团组织的系列活动丰富多彩,热闹非凡。“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青年志愿者行动、新生节、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社团巡礼、社区文化节等活动为同学们提供了丰富的展示才华、锻炼能力的机会。每年的寒暑假组织社会实践团队,奔赴祖国四面八方,学校连续九年被评为“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相关链接:http://stu.nbu.edu.cn/ 第五篇:学术讲座 每年近300个涉及科技、经济和社会各个方面的讲座是校园永久不衰的魅力。一代宗师、院士、教授,成绩斐然的中青年学者、社会名流应邀登上宁大讲台,向学子展现中华传统文化,评说各种思潮和流派,介绍最新学术动态。其中由两院院士和社会知名人士主讲的“做人、做事、做学问”名家系列讲座,是校园文化品牌栏目。相关链接:http://student.nbu.edu.cn/ycCampus/index.aspx?columnID=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