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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政法学院2013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山东政法学院2013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经济学2013541541--文科二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539539--文科二批法学2013540544--文科二批知识产权2013539539--文科二批英语2013539539--文科二批新闻学2013539541--文科二批编辑出版学2013539540--文科二批行政管理2013540541--文科二批

  • 山东政法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山东政法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编辑出版学2014540----文科二批政治学与行政学2014540----文科二批知识产权2014540----文科二批新闻学2014540----文科二批英语2014540----文科二批行政管理2014540----文科二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4542----文科二批法学2014543----文科二批经济学2014543----文科二批

  • 山东政法学院2015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山东政法学院2015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经济学2015606606606文科二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5604604604文科二批知识产权2015602602601文科二批政治学与行政学2015601601601文科二批英语2015602602601文科二批新闻学2015601602601文科二批行政管理2015601601601文科二批知识产权2015602602601文科二批政治学与行政学2015601601601文科二批英语2015602602601文科二批新闻学2015601602601文科二批行政管理2015601601601文科二批

  • 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2007年的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  山东政法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其前身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筹建山东政法学院,并开始招收普通本科学生。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山东政法学院。  学院占地853亩,校舍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教学楼、文体馆、图书馆、教学实验楼、高标准的学生公寓等教学、生活设施;现有教学仪器设备价值3000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5万册,电子图书38万册;建有计算机实验室、语音实验室、数字电路实验室、诉讼业务流程实训室等25个实验(训)室;所有教室均已实现多媒体教学;现有教学实践基地60余个。  学院已有五十余年的办学历史,经过五十余年的办学积淀,现已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院现有本科专业6个,即:法学、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监狱学、行政管理;现有专科专业13个,即: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对外经济贸易)、法律文秘、应用英语(法律)、司法信息技术、国际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司法助理、狱政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学院现设有教学机构10个,即:法律一系、法律二系、法律三系、法律四系、警官分院、司法信息管理系、公共基础部、马列社科部、体育部、干部进修部。  学院现有教职工617人,教师中教授、副教授14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74人,具有律师资格的“双师型”教师108人。学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走“质量兴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内涵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8000余人。  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学院警官分院地址为: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学院代码为:14100,网址为:www.sdipsl.edu.cn。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鉴定合格,按学习层次分别颁发山东政法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 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本科、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 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1、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本科计划:700人(文科420人,理科280人)  法学 260(文180理80)  英语  60(文60)  监狱学  200(文100理100)  行政管理  60(文40理20)  国际经济与贸易  60(文40理2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60(理60)  专科计划:2100人(文科1490人,理科610人)  法律事务  840(文570理270)  法律事务(经济)  240(文160理80)  法律事务(对外经济贸易)  300(文200理100)  法律文秘  180(文180)  应用英语(法律)  300(文300)  国际商务  60(文40理20)  行政管理  60(文40理20)  计算机信息管理  120(理120)  2、外语语种要求:非外语类招生专业,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4、监狱学专业列入普通院校提前批招生。考生需经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5%。  四 录取规则  1、学院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  2、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学校认可省招生考试院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20分。  4、学院根据经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5、录取结果将通过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 收费与奖贷  1、学校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普通本科学费: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3400元。专科学费: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系统的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六 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014  电话:0531-88599888,88599859  传真:0531-88599859  网址:http://www.sdipsl.edu.cn  E-mail:zsb@sdipsl.edu.cn  七 其他  1、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章程由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 山东政法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山东政法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4100  第六条办学性质: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条件:学院占地854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56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6万册,电子图书40万册,是山东省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8300余人。经过50余年的办学积淀,学院现在已经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院实施学科建设工程,重点发展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理论法学等法学优势学科,积极拓展监狱学、经济学、管理学、英语等其它学科。依托学科建设基础,加强学院专业建设。目前,学院专业设置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四大学科门类,以法学类专业为主,设有普通本、专科专业23个,其中省级特色专业2个。设有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警官学院、外语系、信息科学技术系、经济管理系、新闻传播系、马列部、体育部等教学单位,建有经济法研究所、地方立法研究所等8个科研机构。学院建有计算机实验室、数字电路实验室、外语教学实验室、诉讼业务实训室、司法物证鉴定实验室、经济管理实验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律师事务所等30多个实验、实训设施或机构。同时,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刑事执行机关等系统建设了1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4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0人,博士、硕士263人。  第十一条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内涵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院弘扬“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学院追求的学生培养目标是:健全的人格品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创新的思维能力、卓越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第十二条山东政法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3350名,其中普通本科招生计划1150名,普通专科招生计划1800名。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制层次法学520(文260理260)四年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100(文40 理60)四年本科经济学60(文20理40)四年本科行政管理60(文20理40)四年本科英语60(文20理40)四年本科日语30(文15理15)四年本科新闻学60(文30理30)四年本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0(理)四年四年本科监狱学200(文80理120)四年本科法律事务480(文280理200)三年专科法律事务(经济)240(文140理100)三年专科法律事务(对外经济贸易)200(文120理80)三年专科行政管理120(文60理60)三年专科国际商务120(文60理60)三年专科应用英语(法律)240(文160理80)三年专科法律文秘60(文)三年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180(理)三年专科新闻采编与制作80(文50理30)三年专科保安保卫管理80(文60理20)三年专科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监狱学专业按照公安类专业列入普通院校提前批招生。考生需经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5%。其中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标准执行2003年4月15日司法部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体检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7月1日两天时间。体检时考生需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和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当日需要空腹验血。体检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邻)。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本科、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院纪委的全程参与下,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学院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  第十九条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报考本校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第二十条学院认可各生源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第二十一条学院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计划共分两批:监狱学专业为本科提前批、其他本科专业为本科二批。  第二十二条学院根据经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将通过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第五章收费标准与奖贷减免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院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普通本科学费: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400元,外语类及监狱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法学、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等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3740元。专科学费: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400元,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法律类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3740元。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院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山东政法学院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互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重点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我校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另外还设有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等。此外,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对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提供了有力帮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山东政法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50014  电话:0531-88599888,88599859  传真:0531-88599859  网址:http://www.sdupsl.edu.cn  E-mail:zsb@sdupsl.edu.cn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邻)。  监狱学专业考生联系电话:0531-85598752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网址:http://www.sdupsl.edu.cn/jgxy/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电子邮箱:sdzf_jgxy@126.com  山东政法学院西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0号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由山东政法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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