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标签: 珠江经管大学堂:名校名师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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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1-5 13:02
熊丙奇把《珠江晚报》作为自己的前沿阵地独具慧眼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 网上搜索:熊丙奇, 1972 年 7 月生。四川资中人。教育学者,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编审,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博士。为《新京报》、《北京青年报》、《东方早报》、《南方都市报》、《深圳晶报》、《珠江晚报》、《现代教育报》等报专栏作者。 上面例举了七家报纸,仅有一家晚报,那就是《珠江晚报》。其他晚报为什么没有列入,不得而知。 《百度百科》介绍,珠江晚报是一家综合性晚报,多年来辐射珠澳周边,引导百姓生活,为办报宗旨,成功的吸引了大批珠海以及珠三角的忠实读者。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企业员工)把《珠江晚报》作为自己的前沿阵地,沽名钓誉独具慧眼。 网上搜索看到, 2009 年以来《珠江晚报》为熊丙奇发表了十多篇署名文章。 2015 年,在新浪网上还可以查到这些文章,可见“ 熊丙奇 ”影响时间之久。 2009 年 10 月 30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假。如黄禹锡是中国科学家》 :始于 2005 年年底的黄禹锡干细胞学术造假案,至此进入“收官阶段”,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26 日作出一审判决,以侵吞政府研究经费和非法买卖卵子罪,判处黄禹锡有期徒刑 2 年,缓期 3 年执行。 ( 新华社 10 月 27 日 ) 我在想,如果黄禹锡是我国科学家,他的学术不端行为会得到怎样的处理?今年几起国内高校校长涉嫌学术不端事件,对当事者最“严重”的处理,是西南交通大学副校长博士论文抄袭案,处理结果是,取消当事者的博士学位、博导资格,但是,其副校长职务至今保留,在西南交大的网站上,该副校长依旧名列校领导名单;其次的处理,是辽宁大学副校长论文抄袭案,处理的结果是,公开道歉,以及“请求上级组织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而至今,组织对这名副校长做了怎样的处理,无从知晓,我们所知的是,他也依旧安坐副校长宝位;最“具保护色彩”的处理,则是云南中医学院,对于举报校长抄袭的信件,学校“高度重视”,责成学术委员会认真调查,调查处理结果是,论文“过度引用”,而不是抄袭……由此可见,黄禹锡要是生在中国,他的学术不端行为是否会被“保护”掉不得而知,而就是被查处,以当前的处理案例推论,估计最多是取消相关学术荣誉、学术头衔,而依旧保留教职。如若被解除学术职务、解除教职、剥夺学术荣誉,那绝对是令公众十分满意、拍手称快的处理结果了。面对这样的处理,生在韩国的黄禹锡,实在“太不走运”了。 2005 年年底,黄禹锡干细胞学术造假的丑闻逐步被揭露,首尔大学经调查最终认定黄禹锡学术造假,并宣布解除他的教授职务。韩国政府也取消了授予他的“最高科学家” 称号。之后,韩国检察部门随即介入调查,于今年 8 月份对黄禹锡提出诈骗、侵吞研究经费和非法买卖人体卵子等指控,并要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 4 年——一副不管是谁,不把责任问清、不把所有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誓不罢休的架势。对于屡禁不止、越来越疯狂的学术不端事件,我国有关部门已经下定决心,坚决“零容忍”学术不端。为此设计的措施不可谓不全,既把治理学术不端纳入高校领导政绩考核,又要求高校建立学术不端治理机制,还出台教授、学者学术自律条例,更对青年学生们开展诚信教育。可是,在“零容忍”的大旗之下,学术不端却是“零阻力”地蔓延。有人把这归为学术不端势力太顽固、学术不端者太狡猾,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对学术不端太保护、太容忍。我国如果要真正治理学术不端,那么,不妨借鉴韩国处理学术不端事件的做法,试着真正“零容忍”一下 : 对于查证属实的学术不端,一律解除当事者的职务,并随之引入司法程序,调查可能涉及的侵吞科研经费、学术欺诈犯罪行为。眼下所需做的事是,先对那几位已经查证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校领导认真处理——已经抄袭在身,却依旧担任作为教育机构、学术机构的大学的负责人,岂非咄咄怪事?这样的怪事频频发生,谁还会把有关部门的治理“决心”以及围绕“决心”设计的一道道文件、禁令当回事? 2009 年 11 月 2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我们该怎样以钱老为榜样 》:杰出科学家、中国“两弹一星”奠基人钱学森先生 10 月 31 日 逝世。上海交大、西安交大等多所高校学子们举行悼念会,决心继承钱学森的科学精神,追求真理报效祖国。 ( 见昨日《人民日报》 ) 今天的大学生们,有学习与继承的愿望,但我一直在想,今天中国的教育,能否再培养出钱学森一样的杰出人才?不妨先重温一下钱老的话语。 2005 年 7 月 29 日 ,病榻上的钱学森向总理温家宝坦诚相告,“现在中国没有完全发展起来,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没有自己独特的创新的东西,老是冒不出杰出人才。这是很大的问题。”他说,“想到中国长远发展的事情,我忧虑的就是这一点。”对于现行教育制度,钱老说:“现在的学生对知识没有兴趣,老师教到什么程度,学生学到什么程度,这样的教育是不行的,教材不是主要的,主要是教师。”四年转瞬即逝。我们的教育有所改善吗?过去多年来,我国教育部是十分繁忙的,大到全国各高校的办学质量,教育部要派专家一校一校亲历评估,此谓声势浩大的本科教学评估;中到大学生就业,教育部门要出台规定,规定就业率不达到某个指标就将专业停办、减招;小到学生怎么上课,比如跳集体舞、唱京剧、长跑,都要去指点。大学千校一面,中学也是千校一面,学校办学没有特色,学生又何来个性与创见呢?教育主管部门必须明确自身的责任,不是牢牢掌握权力,并制造权力、变现权力,而是机智的放权,把办学权交给学校,把评价权赋予社会 ( 与受教育者 ) ,以及更充分的服务,信息公开、管理透明。在这样的管理架构下,教育部门不那么繁忙地发通知、文件,召开会议,制造奇闻,让高校和教师、学生有多一点办学的自主空间、想象空间,教育也就“无为而治”了。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我们的学生才有可能真正以钱老为榜样,见贤思齐。 2009 年 11 月 9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国外大学倒闭对我国的启示 》:据《环球时报》报道,澳大利亚 4 所私立大学 5 日因破产闭校,致使约 2700 名外国留学生失学,其中包括近千名中国学生。澳洲这 4 所私立学校的破产,对我国内地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十分现实的警醒意义。从目前的情况看,鉴于澳洲完善的教育管理体系,私校倒闭给学生带来的影响不会很大,在这次倒闭事件中受到影响的学生,其文凭以及后续的教育也会获得澳洲政府的妥善安排。可是,我们对大学的破产闭校准备好了吗?经过 10 来年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到 2008 年,已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2663 所。与此同时,我国的生源数开始逐年减少,它将直接影响大学招生人数。在生源的压力下,可以预见,有一些高等学校将萎缩,并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宣布破产——这还不包括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造成的破产。来自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不完全统计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国民办高校的招生状况下降严重,普遍下降幅度在一半左右,其中民办大学较集中的西安下降最多,招生数量只有往年的两三成,在一些大学城,已出现人去楼空的“冷清”景象。按照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如果进行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破产,除非被政府或其他教育机构“接盘”,否则很难安排学校破产之后的学生,因为高校与高校之间并没有学分互认制度,也没有自由转学制度。一所破产学校的学生,怎样转到另一所学校求学呢?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专门谈到“变更与终止”,其第五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法律已预见到学校的终止,可现行的教育管理制度,还未实行对接。针对越来越现实的大学破产、关门问题,我国高等教育有必要探索大学自由转学制度、学分互认制度,这既是建立高等教育市场竞争机制的需要,也是学校退出之后,保障受教育者权益的需要。 2010 年 2 月 5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财政不独立何谈自主办学 》:美国耶鲁大学校长列文近日说,由于亚洲新兴国家大量投资高等教育,预估 25 年内,远东地区尤其是中国的大学将能与美国长春藤名校,英国剑桥、牛津等知名学府并驾齐驱。 ( 见 2 月 3 日 《中新网》 ) 作为美国著名私立大学的校长,列文可能忽视了一个问题,即大学的财政独立性和办学自主权的关系。目前被列为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大学,办学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和学生学费。政府部门向大学投入了更多的钱,当然希望拥有更大的办学话语权,我们所见的是,很多重点大学,在实行省部共建之后,大幅增加了在当地的招生规模,由此造成重点大学的地方化问题。这仅是政府投钱之后即要求相应“回报”的一例。与此同时,高校由于清楚地知道,主要办学资金来源于政府,于是得听政府的指令、安排。私立大学的自主空间大于公立学校,这是毫无疑问的。在政府加大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同时,做到大学自主办学,有三条途径。其一,建立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拨款委员会。拨款委员会按照既定的预算,向大学拨款,如此一来,大学不再“跑部前进”,同时,大学也不因政府的特殊照顾而获得不平等的竞争地位。而为了促进大学之间的公平竞争,拨款方式还可改为教育券,即每个受教育者获得同等的高等教育经费,自由选择大学,大学拿着教育券去兑换国家投入,由此,大学将把朝上的眼光,转而朝向受教育者和市场竞争。其二,大学建立理事会。大学从教育部“部属”、地方政府“省属”,转为“国立”和“省立”,将高等教育的“管评办”分离。从政府部门直接参与办学、直接评价,转为通过大学理事会进行大学发展战略的决策。这样,既在大学理事会决策中,体现了政府部门对大学的管理,同时,也避免行政命令直接干涉大学办学。而对应大学理事会,大学要建立保障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权益的教师委员会 ( 教授委员会 ) 和学生自治委员会。其三,大学必须拓宽办学经费来源渠道,争取更大的财政独立性,为办学赢得更大的自主空间。如果我国政府部门与大学,能处理好政府投入与大学自主办学的关系,我国大学能把朝上要钱、要权的精力转向通过办学质量的提高来吸引受教育者、获得更多的社会资金,那么,耶鲁大学校长的“预估”或许还有一些靠谱,而如果政府部门把举办权、管理权、办学权、评价权掌控在手中,大学为了获得政府资源,紧密依附行政,那么,再等 N 个 25 年,我国大学都可能难望英美一流大学项背。 2010 年 3 月 29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免费师范生制度的诸多弊端 》: 27 日上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举行。此次招聘会一共有 70 多个县 ( 市、区 ) 在现场设摊招聘,提供 1.2 万个农村教师岗位。“虽然岗位这么多,但是应聘的人更多,没想到竞争这么激烈,想到农村做贡献都不容易。”来自暨南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刘慧说。 ( 见 3 月 28 日 新华网 ) 这不仅仅是一个地区农村师资招聘专场出现的情况,随着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农村教师岗位也从过去受冷清,转而受热捧。对于这种市场供求的变化,此前几年推出的免费师范生政策,更有必要反思和调整。免费师范生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动力不足,因为按照规定,这批学生毕业之后将在生源所在地的乡镇、农村教书,这意味着他们已经提前“预定”了工作岗位,不必面对市场挑选。二是专业兴趣不浓,不少报考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并非有当教师的职业理想,而是冲着高考优惠以及“免费”读大学才选择师范生的,当进入大学以后,尤其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在大城市学习生活一段时间后,“逃离”的冲动日益强烈。三是这一制度缺乏退出机制,不想继续以免费师范生身份读大学的同学,在求学期间很难退出,关键是当初进校的录取分数不同,而录取分数成为退出的门槛之一,同样,这些同学在求职时如果毁约,也面临赔偿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的官员曾语重心长地教育免费师范生们,要做好终身从教的打算选择师范事业,扎根农村教育,但这显然是一厢情愿。现在,在农村从教求职招聘中,免费师范生会带来一个新的问题,即不平等竞争。由于免费师范生承诺要从教,所以不管他们愿不愿意从教、具体的学习情况如何、从教能力如何,都得从教。这对免费师范生是不公平的,对那些没有享受免费教育,却有从教理想、从教能力的大学毕业生,更不公平。一边可能是不想从教的学生必须从教,从教后也心有不甘想着什么时候离开;另一边则是想从教的学生难以从教。这就是免费师范生政策造成的尴尬。根本上说,这是计划培养与市场选择的直接冲突。从农村教育发展与农村师资建设的实际出发,有必要反思和调整免费师范生政策。在笔者看来,应将对部分师范生升学入口的优惠、求学期间的免费,变为求职的补偿与奖励。简单地说,农村教育吸引师资,应将着力点集中在增加职业吸引力,以及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优惠措施上。对于愿意去农村从教的大学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获得农村从教机会的学生,免除求学期间所有的学费 ( 以及贷款利息 ) 。这保证了就业的公平,同时也有利于吸引真正愿意投身农村教育的人才。 2010 年 7 月 29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清华须认真回应破格录取的质疑 》:广东博罗县冯先生称,今年高考,女儿报考了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分数上线,最终却落榜。但女儿同班一同学外语未过线反被录取,冯先生怀疑是走了“后门”。 7 月 27 日 ,清华美院招生办一老师称,该生属于破格录取,后清华大学正式回复称,破格录取不占正常招生名额。 ( 7 月 28 日 《北京晨报》 ) 冯先生是有理由怀疑清华大学不当操作的,因为根据《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11 年本科招生简章》,对于其报考的造型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是“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 文理科统一划线 ) ,且语文不低于 80 分 ( 满分 150 分 ) 、外语不低于 70 分 ( 满分 150 分 ) ,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 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 ”,按照这一规则,如果在达到最低文化线、语文和外语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被录取的考生的专业分数都高于自己的女儿,他无话可说,而现在,文化课分数不合格的考生被录取,而女儿却落榜,这种结果换了其他人也难以接受。客观上说,清华大学确实可动用机动名额来实行破格录取,但是仅以破格和破格不占名额来回应质疑是不妥当、草率的。首先,对于破格的学生,校方必须充分说明破格理由,而且,不但校方要说明,广东省教育考试部门也要说明。去年复旦大学准备破格录取“国学小天才”被陕西省拒绝,曾闹得沸沸扬扬,而在那起事件中,有复旦多名教授联名写信,用自己的声誉担保,可陕西省招办却以学校招生简章中没有这样的规定而拒绝。现在,清华校方并没有说明这名学生如何优秀,而其招生简章中,也没提到破格录取一说,那么,广东省招生部门怎么就同意投档了呢?其次,对于未录取学生,必须告诉她具体录取情况,这就需要学校公示所有被录取学生的信息。如果被录取的学生,专业分数都高于她本人的分数,而且名额确实与招生计划数相同,那么,这名学生未被录取也就心服口服。然而,清华并没有提供这样的信息。做到招生的公平公正,其实并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只要过程公开、理由充分,让每一个环节经得起质疑,让公众确信这背后没有猫腻,学校是可以获得信任的。然而,清华在此次破格录取中的表现,却难以让人相信是公平公正的,进而,公众会怀疑所有大学的自主招生操作,都会变为权势交易,并要求限制大学的自主招生权,依照一个分数线标准来录取学生。这也是去年有不少舆论赞扬陕西坚持原则,是维护基本公平的重要原因。不得不说,我国大学在使用仅有的一点自主权上,表现十分不理想,这让公众失去对大学的信任,也失去对改革的信心。造成这种情况,主要在于大学实行行政管理,办学对上负责,并不在意受教育者的权益和社会的评价。如果大学不转变传统的做法,改革行政主导的办学模式,接下来,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的过程将十分艰难,政府部门不愿意放权是一方面原因,公众不信任大学能用好自主权,会是另一方面原因,而且,这一原因还会成为政府部门不放权的理由。这是大学作茧自缚的结果。 2010 年 11 月 1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教育管理的“诡辩术” 》:针对重庆多所大中专院校被指强制学生“农转城”, 10 月 28 日 下午,重庆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大中专院校将转户与学生毕业证书颁发、资助、奖学金和评优评先等挂钩的现象,将坚决纠正。“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大中专院校强制转户的现象并没有停止。 ( 10 月 31 日 中国广播网 ) 据报道, 9 月 15 日 ,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彭智勇在重庆市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转户工作推进会上表示,“按照目标进度, 10 月底前,全市农村籍学生转户率总体达到 95% 以上。”同时,“把转户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县教委、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考核。”讲话稿中还说:“我们必须统一思想认识,确立‘自愿不等于自由,尊重不等于放任’的观念。”显然,重庆市教委给各高校下达了目标、进度指标,并将其与学校的年度考核挂钩,进而才有学校、老师如此“高度重视”,也将是否“农转城”与学生的奖惩挂起钩来。在这种情况下,要教委去“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是根本不可能的,可以说,不出意外,基本上所有高校都采取这种方法,要制止的,其实是教委对这一工作的整体部署。这并不需要讲多大道理,然而我们看到的是政府部门对此的诡辩。此前,重庆市教委新闻发言人在 28 日下午的新闻通气会上称,重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可能存在“少数高校个别教师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在动员农村籍学生转为城镇户籍的工作上方法简单粗暴,将户改这一项惠民政策弄巧成拙”。这是弄巧成拙吗?分明是各高校“理解到位”、“上行下效”地执行政府的工作!事实上,在部署这项工作时,就充满诡辩色彩。比如,确立“自愿不等于自由,尊重不等于放任”的观念,就“农转城”一事来说,学生自愿,就等于自由,如果没有选择是否迁移户籍的自由,何来自愿一说?没有自由的自愿,再怎么说都是“被自愿”。在这样的诡辩之中,公安部和重庆市政府制定的转户“自愿原则”,都被消解。还有一些舆论认真分析“农转城”应尊重当事人意愿的道理,但这个道理早在政府的规定中已经明了,换句话说,领导们都知道道理,但部署工作时,就不讲道理了。这不是诡辩术在教育系统的首次应用,分析起来,这已经成为教育管理、学术管理的一种战术,比如,事实确凿的学术抄袭被辩解为“过度引用”;学术举报者被倒打一耙为“动机不良”;领导联合署名成果被誉为帮助学生发表论文;学生“被就业”被学校解释为帮助学生就业;媒体对大学教育腐败的揭露被斥为“妖魔化大学”;实在没有可说的了,就称我们也是“制度受害者”……在权力不受制约,普通教师和学生没有话语权时,政府官员、行政领导就拥有对一切话语的“解释权”,按照对其有利的角度去阐释,根本不把教师和学生当回事,甚至侮辱公众的智商。这在官员们看来,或许是“高明”的管理和应对策略,然而,这种“高明”管理的结果是,教育管理者的公信力完全丧失,教育管理的水平严重下降。期待这样混淆是非,没有对事实负责精神的教育管理,能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比登天还难。于教育的健康发展来说,监督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制约行政权力对教育的任意指挥与干涉,是当下最为迫切的任务。 2010 年 11 月 11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大学生自杀免责协议实在荒唐 》:近日,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在学校的要求下,签订了《山东建筑大学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其中约定学生出现自杀、自伤等情况时,“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 11 月 9 日 《济南时报》 ) 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学校确实与学生签订了相关协议。但该协议并非强制签订,学生如果有疑问,可以向老师咨询。引起部分学生热议的相关条款,是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原文摘录的。对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该自律书引起争议的条款,确实都有出处,但这并不能说明自律书有法可依,而恰恰表明学校有法不依。按说,有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当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严格按照《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学校该担责的担责,不该担责的则不负责。学生签订的自律书,并不能作为伤害处理事故的依据,当发生事故之后,能够依据的规定,还是《处理办法》。那么,学校为何要让学生再签自律协议书呢? ( 所谓的学生自愿,那通常都是“被自愿” ) 在笔者看来,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想借此对学生强调伤害事故中的学生责任,按学校的说法是进行“安全教育”;二是给今后伤害事故的处理,找到脱责的理由,尤其在学生自杀、自伤这类事故的责任调查中,很难说学校已经履行相应责任,比如心理教育缺失,学校管理疏漏等,而有了这纸自律书,学校似乎就可以在责任调查时表明,已经尽到了告之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自己的责任不大,家长也不要再找学校吵闹。诚然,每当大学遇到自杀、自伤事件,责任认定都是一难题,也有家长通过过激方式要求学校赔偿的现象,但是,自律书就能解决这一问题吗?如果真出事了,在家长看来,这纸自律书的责任更大,学校因为与学生签了自律书,于是放松管理,放纵了学生对自己的不负责任行为,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说,当前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之所以麻烦,正在于法律和学校的边界不清晰,学校有法不依,不尊重受教育者的权益,管理混乱,家长和学生自然也会效仿——今天学校采取各种方式强迫学生签自律书,明天家长和学生也可用自己的方式,让学校头疼。就如何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来说,根本还在于学校的人性管理和心理辅导、咨询。这两方面在当今的学校,都十分欠缺,很多学生平时根本没有老师与他们交流、沟通,进而感到人生发展没有方向,陷入迷茫,而不少学校出于节约办学成本,根本没有心理咨询机构,而即便开设心理辅导和咨询机构,也人力单薄,难以满足庞大的学生群体的需求,这些因素加剧了学生的心理问题,也诱发意外伤害事件。如果真从学生健康出发,大学首要考虑的不是万一出现伤害事故,怎样免责,而应从完善学校的管理,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着手。签订自律书被认为是一种安全教育方式,可见学校对学生教育的方式多么简单、粗暴,这与家长不给孩子讲道理、循循善诱,就让孩子签订不犯错误协议书,有何差别呢?这样的环境,能适宜学生健康发展吗? 2011 年 8 月 19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对性教育无需扭扭捏捏 》: 17 日,北京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国际论坛在北京开幕,论坛公布了首部小学生性教育试点教材《成长的脚步》,从新学期开始,该性教育教材将在北京部分小学试点使用,经完善之后,有望在全市小学全面推广。该教材中有关“我是从哪里来的”部分中,图文并茂介绍性交概念的内容引发网友的热议。 ( 8 月 18 日 《京华时报》 ) 几位家长的话,很有代表性——一位妈妈说,里面“性交”、“阴茎”、“阴道”等等生殖器字眼及插图,有些担心“尺度”过大,适得其反使孩子早熟;而另一位父亲则直言不讳:“对于孩子来说,这不就是黄色漫画吗?太不健康了。”“太难为情了!”“太不健康了!”这几乎是近年来提到性教育时,不少家长的共同反应,甚至在一些学校教师中,也有这种观点。其结果就是高中的生理卫生课讲到生殖部分,老师也叫学生们自习。而在大学的性教育选修课上,有关“敏感”部分,有的也是给学生放一段录像,男生、女生分开看。如此对待性教育的态度,让很多学生从正规渠道难以获得正确的性知识,于是只能从“地下渠道”获得。而由于获得的过程偷偷摸摸,对一些知识一知半解,且缺乏对性道德的正确引导,造成不少学生既没有正确的性知识,性观念也错位。近年来,就在中学生中屡屡发生早孕、堕胎、甚至染上性病、性侵犯等问题。每当出现这些问题,舆论对呼吁加强性教育,然而,一落到实地,就又开始扭捏起来。这充分反映家庭性教育的保守态度。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性教育一般从小学时就开始了,有的更早则从幼儿园开始。把性教育作为文明教育的一部分。与中国家庭的保守态度相比,英国一家育儿网站针对 1377 人所做的调查发现,将近一半 (49.2%) 的家长认为, 8 至 12 岁是开始性教育的理想阶段。大多数的家长认为,孩子八岁大的时候就应该开始学习性教育和感情关系。用现实和积极的态度对待孩子的性教育,通过正常的家庭和学校渠道,告诉孩子正确的性知识,这是面对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性问题,破除“性神秘”、“性困惑”的良药。那种认为性教育不健康的家长,需要反思自身的观点是否健康。如此看来,北京地区的小学性教育教材,迈出了探索健康性教育的重要一步,与此同时,还需要一个家庭读本,对一些仍对性教育有戒心的家长,进行教育。 2011 年 9 月 2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从工资中扣除捐款涉嫌违法 》:作为长沙县一所乡村公办学校的教师,张老师一个月的工资只有几百元,具体到个位数自己都记得清清楚楚。但从去年开始,每个月都莫名少了几十元,一打听才知道,都由学校统一收去参加捐款了。 ( 9 月 1 日 《北京晨报》 ) 记者进一步调查得知,在长沙县,所有捐款、公益事业都由“长沙县慈善会”负责,对于“一天一元捐”活动,慈善会的工作人员肯定了目前的强制性,“ 2004 年的时候就有了。政府从去年才开始下文,每天一元钱, 365 天,干脆提倡我们捐 400 元,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教师,都在捐款范围之内。”长沙县的态度,毫无遮掩,看来他们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妥。而且,当地慈善会会长还说,“你们老师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也是扶贫帮困的先锋,走在前面,不在乎这三四百块钱吧。”这种逻辑更霸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说慈善会的员工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会长干脆不要工资,义务工作呢?做慈善,不能“强捐”,不能与道德绑架在一起,这是近年来反复说的道理,可具体操作起来,有关机构总会以目标的正义性,借用权力之手,迫使属下的职工“强捐”,这样的慈善显然已经变味,更重要的是,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的操作方式,政府部门、慈善机构、当事单位已经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对照长沙县的做法,相关学校按政府文件规定,从教师工资中直接扣除捐赠费用,实质是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变相的克扣工资。目前,教师们在找学校和政府部门说理,反过来被扣上不道德、没觉悟的帽子,而依据《劳动合同法》,教师们应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联名起诉学校违法。依照法律,当地人民法院应受理起诉,并依法裁定学校足额支付教师工资。另外,根据《教师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机构应该启动问责机制,不但要求慈善会归还克扣的教师工资,而且还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对“强捐”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如存在挪用、挥霍、贪污行为,还要追究刑责。需要注意的是,这一事件还暴露出当地政府部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只要是政府认可的事,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执行,这是“权比法大”的思维,这导致在一些地方,法律成为一纸空文,进而公民的合法权益被漠视。发生在教师身上,就是虽然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教师的各种权益,但教师却一直是弱势群体。要改变这种情况,需要教师真正“觉悟”,积极利用这些法律武器,向学校、政府争取属于自身的权益,而不是在权势威慑之下、道德绑架之下,一再忍让。 2011 年 10 月 13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如何破解 50 万大学生退学现象》 :有数据表明,近几年全国在校大学生自动退学率已接近 3% ,每年退学人数近 50 万。 ( 10 月 12 日 《北京日报》 ) 退学现象,其实在任何国家的大学都存在,这不是什么大事,学校和学生都不觉得有多大损失,反而,这被认为是一种动态的、持续的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既促进大学提高教育质量,也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大学和专业,以发展自身的个性和兴趣。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其升学制度和学籍管理制度不一样,不是一年一度的集中计划录取,也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学籍计划管理,学生可自由申请入学,也可自由申请转学,而对应的,学校一年随时多次招生录取学生,对学生的学籍管理也是动态的。我国教育部门和大学对于持续增加的学生退学现象,颇有些措手无策。对于教育部门,杀手锏,无非是限制退学学生再次报考的条件,可这在强调高考人性化,以及保障公民的考试权的社会趋势下,已经很难拿出来 ( 大约六年前,一些地方政府曾用被大学录取不报到将认定为不诚信这一招来限制学生放弃录取,但遭到社会舆论批评 ) ;而大学,除了强调入学教育,加强对学生的适应性引导之外,可想的办法不多,学生因高考志愿填报所产生的对学校、专业不满的问题,大学不能解决——这是高考制度的事;因对大学课程设置不满意的问题也不能解决——这貌似是学校的事,但大学绝大多数的课程,其实不是自己自主设置,而是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设置,而由于这些因素对学生退学的影响更大,还有的大学干脆懒得对学生进行入学适应性教育。笔者曾建议大学重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有大学领导回应道: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前提是学生得有选择权,大学有自主权,我们的教育管理制度之下,学生有多少选择权,学校有多少自主权,能搞怎样的职业生涯教育?笔者不赞成把所有问题都推向制度,但这确实是当下大学教育的实情,学校和学生的空间都很小。照此情形发展,我国大学的退学比例会进一步提升,退学规模将进一步增加,高等教育的损失也将进一步加大,包括与国际高等教育竞争不堪一击,部分高校破产关门。是目睹这样的悲剧上演,还是想办法避免悲剧,这就取决于教育是否改变。不用说发展,单从生存角度看,我国教育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把退学视为学生选择大学的一种方式,来思考我国的升学考试制度改革、大学学籍管理改革,才能破解退学难题。如果有自由申请入学制度和自由转学制度,每个学生可多次选择,每所大学可多次录取,高等教育的市场竞争机制也就将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大学不得不成为办学竞争的主题,从而拥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进而也会增强提高办学质量,改善教育服务 ( 包括校内灵活的换专业、自由的选择课程、选择老师,以及建立完善的心理咨询服务、就业服务体系 ) ,吸引并留住学生的自觉性。 2011 年 12 月 30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教育投入占 GDP4% 还要等多少年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8 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 2020 年 ) 》工作情况的报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报告中表示, 2010 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 3.66% 。 ( 12 月 28 日 中国新闻网 ) 教育投入达到 GDP 的 4% ,国人已经期待了近 20 年,早在 1993 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这一目标就曾提出,实现的期限是上个世纪末,可以说,这是一个早应该达到却一直没有达到的目标。而在去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这是一个少有的提到具体完成年份的教育发展目标,因此,能否切实达到,将关系到政府的权威,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的公信力。要确保 2012 年教育投入达到 GDP 的 4% ,需要中央财政进一步发力。在笔者看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经费中的比重,是推进教育公平、加大义务教育保障力度的重要举措,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义务教育大多实行中央财政统筹或省 ( 州 ) 统筹,而在我国,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则过多依赖县乡财政,这造成我国义务教育存在严重的区域、城乡和校际不均衡问题,也使地方政府在进一步推进本地教育发展中,难以为继。就眼下情况分析,中央财政在基础教育领域,有着很大的作为空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让农村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农村教学点撤并要十分慎重,充分考虑学生上学方便和交通安全。”以笔者之见,在农村教育发展中,中央财政应着力三方面,一是农村校车安全问题,这是困惑我国乡村教育的大问题,近年来的校车安全事件,都发生在农村地区;二是学前教育问题,我国农村约有 65% 的幼儿没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让农村孩子的教育起点就十分不公平;三是发展有质量保障的中职教育,目前中职规模已达高中阶段教育的 50% ,国家也对中职生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可中职的地位并不高,质量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尤其需要建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合理的分摊机制,将农村学校的校车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这是基本的前提。当然,教育投入在 2012 年达到 GDP 的 4% ,并不是终点,因为从全世界范围看,就是达到这一水平,也是较低的,而结合我国教育改革的任务和扩大教育公平的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在 2020 年达到 GDP 的 4.5% 或者 5% 。期望政府部门持续努力,并把新增投入用到扩大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刀刃上。 2012 年 1 月 23 日 ,《珠江晚报》《 熊丙奇:方便学生回家的校车为何受罚 》:近日,微博上有网友爆料,说深圳大学校车送学生回家因为收了 80 元油费而被认定非法营运,而且还扣了车,图文并茂的描述在网上引发热议。这则微博消息得到了电白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的证实,据该负责人介绍, 14 日,搭载 44 名学生的深圳大学校车,在途经距离茂名市区数十公里的电白县境内时,被交通执法人员查扣。因为这辆车收取了每名学生 80 元的费用,且手续不全,构成非法营运,因而被罚款扣车。 ( 1 月 22 日 新华社 ) 对于交管部门的处罚,深大后勤部门颇感委屈,解释称学校的出发点就是利用自己的车,为学生提供方便,而且所收费用,只占运营成本的 60% ,另外 40% 的成本还由学校财政补贴,学校根本就没赚钱。舆论也为深大抱不平,认为学校为学生做了一件好事,有关部门怎么这么不通人情,并建议相关部门应当更好地鼓励、规范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分担春运压力,立法部门应当就非法营运的外延和内涵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春节、黄金周等特定时期的拼车或企事业单位接送本单位员工等做法给予明确定性。深大的委屈和社会舆论为深大抱不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车辆运营的安全出发,为学生做好事的校车,确实还缺乏必备的程序,这就是向交管部门申请运营许可证,这与学校是否赚钱无关,而与校车的规范运行管理有关。校车运送学生,是事实上的“客运”, 2004 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 二 ) 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 三 )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实施这条规定,其实是有关部门对校车的硬件条件、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查,避免不合格的校车投入运营。也许有人认为,是学校自己的校车,送自己的学生,还有必要申请吗?这显然把校车理解为“私家车”了。在笔者看来,就是学校不收费,也应该向有关部门申请,这是保障校车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否则,就可能有各种安全隐患。目前社会广泛讨论校车安全议题,其中就涉及到不合格校车和黑校车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加强安全监管,打击没有运营许可证而进行非法运营的行为。近年来,大学生集中外出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事后调查发现,运营的车辆要么由老师联系社会车辆,要么由学生联系“私包车”,相关的车辆有的并没有运营许可证,而租借也未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对于安全应该紧绷神经,不可有丝毫大意。就拿深大校车来说,如果出了安全事故,调查发现其没有合法的运营手续,将是怎样的安全责任?当然,交通监管部门应该针对校车和其他单位方便学生、员工的非营利性运营,创造便利条件,比如,加快申请程序的办理,减免相关的税收。申报程序繁琐、办理周期长,要承担相应的税费,这恐怕是一些单位除了没有法律意识之外,不愿意去申请的原因之一。 读完以上文字,读者或许不会想到,熊丙奇把《珠江晚报》作为自己的前沿阵地独具慧眼。 第一、《珠江晚报》帮助熊丙奇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企业)走向教育事业。 第二、《珠江晚报》帮助熊丙奇从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走向各级各类教育。 第三、《珠江晚报》帮助熊丙奇从上海市地域走向全国。 第四、《珠江晚报》帮助熊丙奇从平凡走向神奇。 在网上可以搜到,熊丙奇曾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新闻办主任。按惯例,这至少是一个处级干部岗位。谁能想到,不知什么原因什么时候,熊丙奇不再担任这一职务。熊丙奇没有主动辞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新闻办主任的副产品“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 在网上可以查到,熊丙奇曾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是企业。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总裁曾由副厅级干部担任。出乎意料的是,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是招聘的。没有行政级别。按一般员工管理。 在网上可以查到,熊丙奇曾担任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在网上可以查到,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是民办非营利组织,没有行政级别。“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甚至连科级股级都不是。 熊丙奇是一个没有行政级别的人,他靠什么赢得尊重。恐怕只有一条路。靠“学术”。 2012 年 3 月 26 日 ,《南方都市报》《熊丙奇专栏: 22 岁的正教授,但愿不是行政推动“炒作”的结果》: 在国际上,可以找到很多年纪轻轻,就被名校聘为教授的例子。因此,年龄问题从来就不是当教授的障碍,只是在我国,长期以来的论资排辈、按部就班,造成了“老教授”形象。也由此导致年龄成为舆论关注的一个话题。 ( 作者系教育问题专家 ) 熊丙奇在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新闻办主任期间,“近水楼台先得月”弄了一个专业技术职称,叫做编审,相当于教授。但是,就是这个职称,使熊丙奇陷入苦恼之中,难以自拔。茄子不是辣椒。编审不是教授。他没有教师资格证书,上不了课堂。不能给本科生讲课。不是教师,就不能称作教育家。这个鸿沟不好跨越。 2012 年 05 月 14 日 ,《南方都市报》 ( 作者系教育问题专家 ) 《熊丙奇:教授应该是职务而不是职称》:也许有人担心,教授成了职务之后,教授变得泛滥,问题在于,现在教授是“职称”,不已经泛滥了? 熊丙奇自有妙计。他要通过媒体给自己“验明正身”。先是以教师(大学教师)的名分发表文章。然后以学者的身份登台,再以“教育学者”的姿态讲话,接着再以“著名教育学者”的旗帜向“教育家”靠拢。 但是,世界上的假话总是不能自圆其说。纸里包不住火。沙滩上难以建高楼。 一旦人们知道熊丙奇的专业技术职称是编审而不是教授,那就意味着春风吹拂下的冰消雪化。既然不是教授,没有教师资格证书,也就谈不上“学者”,也谈不上“教育学者”,更谈不上“著名教育学者”,暗度陈仓就会大白于天下。 目前,熊丙奇已经没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就剩下一个可以“混世”的虚名“教育学者”了。 人们一旦不再相信熊丙奇是“学者”“教育学者”“著名教育学者”,熊丙奇八年苦心经营岂非前功尽弃?竹篮打水一场空。 以上内容约 160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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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r_23001 2013-4-8 16:47
20130319珠江钢琴(002678)
20130319珠江钢琴(002678) 1、 过去的十年和接下来的十年是人口出生的一个高峰期。同时随着人们素质的提高,会更加重视小孩的多方面的发展。因此乐器市场将会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2、珠江钢琴目前是国内最好的品牌,在全球钢琴品牌中名列前茅。(钢琴十大品牌 http://www.maigoo.com/maigoo/088gq_index.html ) 3、公司基本面较好 a、成长性较好。 b、毛利率较高 4、技术分析 a、高送转。目前已经有每10股送10股派1.2元的预案。可能作为高送转概念进行炒作。 b、上升趋势。目前该股正处于上升通道中,回调或将是机会。 c、压力筹码较少。目前股价已经高于发行价13.5元,因申购该股而被套的筹码已经解套。(5月30日将有部分限售股解禁)同时该股上市时间来到看,接近十个月,其中有8个月价格低于目前股价。 d、该股自上市以来,还没有被炒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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