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存在两种不同的“存在”,或者说此存在非彼存在。
第一种的价值存在,在于产品是经过劳动生产的,它上面凝结着人类劳动,是不以是否进行交换而存在的。第二种的价值存在,在于必须进行交换,否则就无人去理会或计算它的存在,从而才称为不存在。换句话说,这个“不存在”是人为认定的主观结果,而不是第一种存在的客观结果。
为此,如果把两物作用而产生力来类比价值的来源成立,那么大家根本不需要劳动,拿两个天然物品进行交换就产生价值了,于是两物就因此成为了“劳动产品”了,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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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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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马克思的抽象的人类劳动是“化为”的结果——另解《资本论》(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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