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类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一切行为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于价值的生产与消费,那么,情感对于人类行为的控制就会集中表现为对于价值生产与价值消费的控制。
一、人类通过情感意识来反映价值存在
意识是人脑对于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情感或情感意识是一种特殊的人类意识,它是人脑对于一种特殊的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那么这种特殊的客观事物又是什么呢?
心理学把情感定义为:“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是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的体验”。不难发现,“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价值判断问题,“符合人的需要”就是事物的价值特性,是一种客观存在,“态度”和“体验”均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的认识方式或反映方式,这样,心理学的情感定义又可表述为:“情感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所产生的主观反映”。情感所对应的客观存在应该是事物的价值特性。由此可得
情感的哲学定义:情感就是人类主体对于客观事物的价值关系的一种主观反映。
这样,情感与价值的关系是主观与客观、意识与存在的关系,而后者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因此价值与情感的关系问题也是价值理论和情感理论的基本问题。价值与情感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情感以价值为基础。情感是人对价值的主观反映,尽管这种反映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偏差,甚至还会存在着严重的偏差和完全的颠倒,但从总体上讲,情感的变化总是以价值为基础,主要表现在:情感的基本状态取决于价值的基本状态,情感的总体规模取决于价值的总体规模,情感的变化范围取决于价值的变化范围,情感的作用方式取决于价值的作用方式,情感的强度与方向取决于价值的大小与正负,价值一旦变化,情感迟早要发生变化。
2、情感对价值具有反作用。情感对于价值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可以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⑴情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压抑、诱发、转移、强化或诱导人对某种价值的需要,可以相对自主地选择生存环境和发展方向。⑵人在情感的驱动下,可以对事物施加反作用力,并使之发生价值增值。这是人类与其它动物的根本区别。当然,这种反作用不能任意地和无限地施加,它在整体上受制于或服从于价值对情感的决定作用。
3、情感具有相对独立性。人的情感产生并运行于大脑,这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大脑内部众多因素的制约和干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它所反映的价值,这种偏离现象就是情感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时间上的异步性、量度上的差异性、方式上的局限性、机制上的异化性。情感的相对独立性限制了人对于复杂价值关系的应变能力,限制了人对于复杂环境的适应能力,但这将有利于排除各种外部或内部因素对情感运行过程的干扰,有利于保持价值消费活动和价值创造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情感与价值存在复杂的对应性。⑴它是一种多元变量的函数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一元变量的函数对应关系。⑵它是一种统计概率的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个体动力学的对应关系。⑶它是一种时间上的同向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时间上的同步对应关系。⑷它是一种联系的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孤立的对应关系。⑸它是一种多形式上的价值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单一形式上的价值对应关系。⑹它是一种多层次上的价值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单一层次上的价值对应关系。⑺、它是针对事物的价值特征,而不是针对事物的其它特征。⑻它是一种动态的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静态的对应关系。⑼它是一种复杂的、对立统一的对应关系。⑽它是一种非线性的对应关系。⑾它是一种三因素的对应关系,而不是一种单因素的对应关系。
二、人类通过情感感受来识别价值内容
外界事物的不同类型的刺激信息分别通过不同的感觉器官反映到大脑中,使人形成了对于该事物的不同品质或属性的认识。人的感觉器官分为眼睛、耳朵、舌头、鼻子和皮肤等五大类,分别形成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五种感受形式。价值是事物的一种特殊属性,它作为一种特殊的刺激信息依附于或隐含于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信息之中,并通过人的五类感觉器官作用于大脑,使人形成一种特定的感受形式:情感。总之,情感的感受就是人对事物的价值关系的主观感知过程,简而言之,人类就是通过情感感受来识别价值。
外界事物的不同类型的刺激信息分别通过不同的感觉器官反映到大脑中,使人形成了对于该事物的不同品质或属性的认识。人的感觉器官分为眼睛、耳朵、舌头、鼻子和皮肤等五大类,分别形成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五种感受形式。价值是事物的一种特殊属性,它作为一种特殊的刺激信息依附于或隐含于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信息之中,并通过人的五类感觉器官作用于大脑,使人形成一种特定的感受形式:情感。总之,情感的感受就是人对事物的价值关系的主观感知过程。
1、视觉。眼睛是接受光波信息的器官,人通过眼睛可以感知物体的形状、大小、色彩、结构、方位、距离、速度等属性,也可以感知能携带无限信息的文字和图像。眼睛是一种接受信息内容最多、范围最广、速度最快、干扰最少、综合性最强的感觉器官,通过视觉所产生的情感因而是最丰富、最广泛、最迅速、最准确、最深刻的。
2、听觉。耳朵是接受声波信息的器官,人通过耳朵可以感知震动物体的方位和距离,并通过对震动性质的分析来判断物体的种类、属性以及物体的运动特性等。文字可以转化为耳朵所能接受的语言,人能够听取语言所表达的思想、意志和感情,耳朵所能接受的信息量及其产生的情感效能仅次于眼睛。
3、嗅觉。嗅觉是相对次要的感觉形式,它所能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但是,由于它基本上都是建立无条件反射的基础之上,因此鼻子所接受的气味信息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情感往往是非常深刻的,某种物质或某个人的气味一经感受就可能使人终生不忘。嗅觉与人的性系统存在着非常稳定的无条件神经联系,嗅觉的失灵必然牵连性系统,使之产生某种障碍。
4、触觉。皮肤的感觉是千百万年进化的产物,它是最原始的因而是最深刻的、最稳定的感觉形式。皮肤可以接受各种生理价值的信息(如尖利、柔软、硬度、寒冷、粗糙、沉重、温暖等),同时向大脑发出痛觉、烫觉、辣觉、冷觉、痒觉等警报,激起人的自卫本能,使人能够选择最佳的生存与发展环境。
5、各种感觉的综合。人的感觉系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种感官一方面相对独立,另一方面又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在各种刺激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人将会对同一事物形成一个总的心理体验,即对同一事物的价值关系形成一个总的评价。单个感觉器官只能从某一个角度来感受事物的价值特性,多个感觉器官可以同时从多个角度来感受事物的价值特性,纠正单个感觉器官所产生的感受上的片面性、偏差性和肤浅性,从而使人的情感感受更加全面、准确和深刻地反映事物的价值关系。
6、情感感受与价值特性的辩证关系。人通过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感觉形式来感知和识别事物或他人的价值特性,其客观目的在于为自己以后进行价值计算和价值选择提供事实依据。通常情况下,人通过相应的感觉器官所感知的事物或他人的价值特性都是模糊的、概率性、种属(或类属)性的、历史的,而不是精确的、确定性、个体性和现实的,大都是建立在直觉和经验材料基础之上,尽管这种反映有时是不准确、不完整的,甚至是颠倒的,但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这种客观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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