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在经济学界很有争论,而且是诺奖获得者的大牌们在争,上世纪70年代前后貌似是哈耶克与蛾国学者;现代社会貌似是斯蒂格利茨与科斯。
哈耶克和科斯就不说了,主要说说斯蒂格利茨。貌似斯蒂格利茨认为,国有企业并非天然的没有效率,只需要对这种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搞好激励机制设计,不需要产权明晰,就可以达到同样的效率。这种理论在中国管理层貌似很受用,但也饱受诟病。诟病的理由包括:
1、纯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斯蒂格利茨是“股份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不是马克思主义,因此予以反对;
2、普通学者认为,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激励机制设计在基层领域有用,但在最高级或者终极无法达到激励的效果,最终全盘无效。
3、博弈论学者认为,个别国有企业进行股份改革后有效率,是因为两大原因,一是垄断国家资源,宰割国计民生;二是区域和国际市场竞争的结果。而且这种效率不可持续。
我看本吧的讨论都是一些不学无术的无谓争论,大家还是去读书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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