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gic/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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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探讨] 生命的尴尬和动力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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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6 21:19:01
10# 烈火实验室
如果我说:天是蓝的,所以天才也是蓝的。我可以说是为自己后面的结论提供了理由吗?难道这不约等于只有结论吗?你举例子是为了反驳我们的观点,你的例子偏颇和我要举一个不偏颇的例子有关吗?你也是承认了自己的例子太过偏颇和自己的结论也是错误的吗?更何况我说你只有结论指得是你的结论没有有效的支持,如果你觉得我的话对于你也是没有一点说服力而且从始至终都在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一直没有阐述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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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6 21:30:44
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6 21:19
10# 烈火实验室
如果我说:天是蓝的,所以天才也是蓝的。我可以说是为自己后面的结论提供了理由吗?难道这不约等于只有结论吗?你举例子是为了反驳我们的观点,你的例子偏颇和我要举一个不偏颇的例子有关吗?你也是承认了自己的例子太过偏颇和自己的结论也是错误的吗?更何况我说你只有结论指得是你的结论没有有效的支持,如果你觉得我的话对于你也是没有一点说服力而且从始至终都在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一直没有阐述理由吗?
  1、所谓偏颇,是我引述你的话,并不是我所承认的,那是实例,所以,我的论述,是有实例的,至于偏颇与否,是在已经有实例的前提下,再进行讨论的问题。而你的论述,没有找到任何事实的论据。
  2、我的结论不是想象的大饼,这个引述是论据,观点并不是论据本身,观点是“但事实就是事实,饿死就是饿死,不可能因为你的理论逻辑与文字游戏而改变”,所以,你所说的“天是蓝的与天才的关系”本身就是论点,与我前述,无类同点。
  3、天是蓝的,与天才是蓝的;与我所述的想象的大饼与现实的大饼的关系,两样没有类同点,天与天才无关,也不存在任何形式上的雷同,但想象的大饼与现实的大饼是意识中与现实中形式完全一致的内容,所以,你的论述根本是驴唇不对马嘴。
  正确的同类类比是——天是蓝的,想象中的天也是蓝的;或是:天才是蓝的,想象中的天才也是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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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6 22:08:27
12# 烈火实验室
一、你说的话就是我最大的实例,你的表达就是我要说的最大的事实。你找不到自己要的实例不能说明我的论述是错误的。在这里,你也只是说你只是举了例子,而对错与否,是另外一个问题,这个我赞成。
二、我觉得是有相似点的,相似点就是你举的这个例子不能对应你对我们的看法的反驳。难道你觉得这个例子竟能说明我们的是文字游戏?要说这么说,未免你也会觉得可笑了吧?
三、我所说的类同点就是,这个例子都不能为它引出的结论服务。驴唇不对马嘴,这个就是你的例子和我为你的例子举的例子的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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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6 23:34:48
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6 22:08
12# 烈火实验室
一、你说的话就是我最大的实例,你的表达就是我要说的最大的事实。你找不到自己要的实例不能说明我的论述是错误的。在这里,你也只是说你只是举了例子,而对错与否,是另外一个问题,这个我赞成。
二、我觉得是有相似点的,相似点就是你举的这个例子不能对应你对我们的看法的反驳。难道你觉得这个例子竟能说明我们的是文字游戏?要说这么说,未免你也会觉得可笑了吧?
三、我所说的类同点就是,这个例子都不能为它引出的结论服务。驴唇不对马嘴,这个就是你的例子和我为你的例子举的例子的共同点。
1、我们说的是忠于自己的感受,你也承认忠于自己的感觉受不会有一样的结果,这就已经说明了自己的感受不可能是所谓理性的,你并没有设定条件,忠于自己的感受这种事情中,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在没有这种条件限定的前提下,我所举的例子,不用说还不算偏颇,就是偏颇,也是完全成立的,除非你事先设定了忠于自己的感受中不包括此类内容,现在再设个条件限制也不晚。
2、在你没有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就是默认包括了所有此类忠于自己的感受的行为,皆属于你所论述之内,有一反例,即可否定,这不是什么理解困难的事,除非你认为例外不属于全部,默认在现实中没有。
3、关于类比是比同类的问题,天与天才是两个事物,本质与外形都不同,大饼与大饼是同类事物,仅是所处条件不同,除非你的天与天才在某一类形式上存在一致性,否则,天与天才的类比、与大饼与大饼的类比,不存在雷同性。用剥离条件法即可证明——想象中的大饼,相当于天;现实中的大饼,相当于天才;剥离大饼的出现条件:想象与现实,结果是大饼,是一类事物;剥离天与天才的出现条件,最后得出的是什么?天是其中一致的内容,但最后得出的天不是天才,而现实中的大饼仍是大饼,所以不具备雷同性。
4、前边所说的大饼的例子,是指事实中,忠于自己的感受有对、错之分,现实中不极端的例子也有,到处都有触犯法律的人,那么你告诉我,犯法也是忠于自己的感受,在你看来是正确的吗?如果是,那么你自己守法就是错误的,如果不是,那么你不犯法就是错误的。所以,把忠于自己的感觉盲目抬高到正确与错误之上,这等于抹杀一切对立的差别。在现实中,你抹的去吗?如果能抹的去,请给我个实例。如果你现实中,不能把对立抹去,那就是逻辑与文字游戏。我正面举了例子证明,反驳也直接反驳了,你的实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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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7 10:28:35
14# 烈火实验室
1、我的确是说忠于自己的感受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因为每个人的感觉都是不相同的,这并不能说明自己的感受是不理性的。而你说到我没有设定条件,说明忠于自己的感受这种事情中,哪些事正确的,哪些事错误的,而我觉得很奇怪,你所谓的理性不也是建立在人们感受的前提下的吗?请问人们如果不忠于自己的感受,不相信自己的感受,否定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即使我们的确不能百分之百确认自己的感知是正确的,请问你说的理性还剩下什么?我的确没有设定前提,可这不意味你用极端的例子就可以否定我们的观点。你觉得我们得事先设定忠于自己的感受中不包括此类内容,而我觉得你很容易就会知道我们根本回不包括这个内容。就像你拿着一个苹果,在普通的情况下,你把它从楼上丢下去,它会往下落。这个例子理性吗?理性吧?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无数次知道会发生这件事!因为我们把它们归为公理!可是它就决定不可违背吗?绝对理性吗?不是!我们只是还只体验过它会在这种情况下下落的情形而没有体验过其他而已。所以我不会否定其可能,但是也把它作为自己理性思考的一部分,也是建立在自己感受上,忠于自己感受的一种行为,它有错吗?而你举的那个例子不是也是建立在忠于自己的感受之上的吗?为什么想象自己吃到大饼的人会饿死?不是我们从小到大的体验和感受总结出来的吗?我们不吃东西会感觉饿,久了会虚弱,再虚弱则会......即使你说有科学的生理学,可不是也是人们建立在自己的感受之上,忠于自己的感受的吗?如果你要向我们介绍人的生理过程,比如人不吃食物里,生理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而那些了解从何而来?不正是人们的观察和总结吗?不正是人们忠于自己的感受吗?如果人们看见别人饿死了却说:不,感觉不一定是对的,他可能没死。看到人体内的各种变化的时候说:不,感觉不一定是对的,虽然我现在观察到了这种变化,可是也可能全是虚假的。那么你要的理性从何而来?不正是从人们忠于自己的感受而来的吗?
2、“在你没有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就是默认包括了所有此类忠于自己的感受的行为”、你这句话纯属诡辩。因为按此逻辑,你说的应该找不到正确的了,如果你所谓的反例是如此的话。按照现代的量子力学,事物根本没有绝对性,它们处处是随机呈现出一种可能性正态分布的。它们只有宏观上的趋向,而没有经典物理学理认为的绝对性。如果你觉得一句话只要能举出一个反例就能推翻的话,恐怕你很难有一个结论是能站住脚的,更何况你执着于举出一个反例,不正是说明了我们说的是普遍上正确的吗?
3、大饼和想象的大饼是同类事物?我不知道你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天与天才在某一类形式上存在一致性?这个很简单。中国人说天的时候往往是赋予了天人性化的一面,比如:我的天呐!天呐!你怎么可以这样!而天才自然也是有人性的一面的吧?有些人把现实中的天才想象成天,有何不可?以前的人就说过:丈夫就是妻子的天。
4、你说忠于自己的感觉有对错之分,我觉得在某种角度来说,有时候是有对错之分,可是你并没有指出是在某种角度下为前提的。“把忠于自己的感觉盲目抬高到正确与错误之上”更是扭曲了我们原本的意思,我们之所以说“忠于自己的内心感受”是从何而起?是你先评论出了“这是个典型的人生故事——把根本不存在的当成生活中的重要内容,最后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得到,只能象阿Q一样给自己搞个精神胜利法,并成了所谓的人生哲学,为所有无可奈何于人生的人提供了所谓的光明之路。”这段话,我们才接下去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忠于自己的感觉便好”。你自己自问自己评价这篇文章是否很偏颇?“把根本不存在的当成生活中的重要内容,最后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得到”那我问你,你为何说他生活中的内容是根本不存在的?你又觉得实际上我们最后都能得到的是什么?我倒更觉得你更像啊Q一般,同他一般只懂得说服自己。你忽视了我们的讨论是建立在第一篇文章开始的,把我们的忠于自己的内心感受盲目夸大引出荒谬的结论。你说自己我正面举了例子证明,反驳也直接反驳了。你那个例子算是证明吗?光是问下为什么那个想象大饼的人会饿死就好发现,你的结论也是建立在自己的感受之上的!你觉得你的反驳有效吗?合理吗?你问我的例子,难道你不觉得我的例子到处都在吗?你非要一个例子,我说的那个苹果的例子算吗?我说的公理和人们对自身生理现象的观察算吗?我说的量子力学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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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7 14:44:22
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7 10:28
请问人们如果不忠于自己的感受,不相信自己的感受,否定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即使我们的确不能百分之百确认自己的感知是正确的,请问你说的理性还剩下什么?
  自己的感受内容中,如果都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不需要分辨了,如果存在错误的感受,那么忠于自己的感受,本身带来的不一定就是理性吧?如果依你所论,疯狂一样就是你所谓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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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7 14:46:20
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7 10:28
就像你拿着一个苹果,在普通的情况下,你把它从楼上丢下去,它会往下落。这个例子理性吗?理性吧?
  这是具体观察者的感受内容,但与理性无关,扔一个东西,向上飞的感受,一样存在于每一个人。这不成为理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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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7 14:49:37
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7 10:28
2、“在你没有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就是默认包括了所有此类忠于自己的感受的行为”、你这句话纯属诡辩。因为按此逻辑,你说的应该找不到正确的了,如果你所谓的反例是如此的话。按照现代的量子力学,事物根本没有绝对性,它们处处是随机呈现出一种可能性正态分布的。它们只有宏观上的趋向,而没有经典物理学理认为的绝对性。如果你觉得一句话只要能举出一个反例就能推翻的话,恐怕你很难有一个结论是能站住脚的,更何况你执着于举出一个反例,不正是说明了我们说的是普遍上正确的吗?
  首先,你所说的这种对立现象,并不存在现实中,是意识中的内容,在认知以外是不存在的,所以,绝对性与随机性,并不存在于现实中,这个例子,不能证明现实的情况。只能证明你的意识中的情况,最多叫你感受以后的总结,谈不上直接感受,如果你感受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种相对立的结论了,那么你的意识就完全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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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7 16:40:04
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7 14:44
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7 10:28
请问人们如果不忠于自己的感受,不相信自己的感受,否定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即使我们的确不能百分之百确认自己的感知是正确的,请问你说的理性还剩下什么?
  自己的感受内容中,如果都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不需要分辨了,如果存在错误的感受,那么忠于自己的感受,本身带来的不一定就是理性吧?如果依你所论,疯狂一样就是你所谓的理性。
你这不是已经承认我的论述是正确的了吗?"自己的感受内容中,如果都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不需要分辨了"你这是在说明你现在和我在分辨的时候依据的也是自己的感受内容,是这个意思吗?你觉得什么是你觉得的理性?我刚刚已经在自己的论述里回答了这个问题,要分辨清楚我们的讨论,请你认真的先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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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7 16:40:54
17# 烈火实验室
请依据你的理性告诉我,你觉得苹果会掉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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