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一步 发表于 2011-3-10 14:49 
10# 天涯诗客 收回去肯定是要收回的,关键是怎么收回,以什么样的形式收回,收回也不是公有制的目的。总之,劣迹斑斑的分赃制度必须停止。私有制度本身没有任何的合法性和天然的优越性,仅仅是一套建立在生产方式上的观念形态体系。现在所要做的是创造一切条件,彻底解构这个在生产力上多余的体系的硬核,比如中国到处泛滥的资本和金钱观念,必须让大众和资本家本身知道资本家是个多余人的一部分。
鬼迷心窍!还想刮一次“共产风”吗?今天的私人资本家已经创造了无与伦比的历史功绩:他们担负了13亿人的就业民生的重担,成为国家经济增长的主体。而尔等竟然要复辟过去,真是岂有此理!
尔等观念,不过是根据马克思的片面“劳资关系”理论而得出的错误观念。因此马克思的片面劳资关系必须受到彻底批判。
历史已经证明,私有制才最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为什么?因为广大人民是作为消费者受益的,而不是公有制所空洞的承诺那样:以公有制而获得什么益处。为什么说私有制使作为消费者的广大人民获益更大呢?那是因为私有制要比公有制更能提供有效供给,更能满足市场需要。
而今天,所有残存的国有经济,也必须依靠私人经济的增长才能得到生存与增长。比如,如果没有私人购买汽车,那么中国石油的日子就会难过。
“劣迹斑斑的分赃制度”是国有制带来的,私有制才最好地抑制这种行为,才能更好地保护国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