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我国的基础建设发展迅猛,对于各类型的建设用材料需求量也是十分巨大;而相对于其他材料而言,混凝土的使用范围最为广泛、使用量也是最大的,其刚性需求目前还没有发现替代品;其中,砂石又是组成混泥土原材料中最重要的,可以说,哪里有建设,哪里就离不开砂石。

不过,经过多年的开采,我国河砂、天然砂石等资源迅速减少、甚至已近枯竭;为了保护生态平衡,所以对于砂石的开采进行了严格的管控。
所以,导致砂石企业在实际业务过程中,不得不面临如下一些痛点:
1、与上游单位合作,几乎都拿不到足额的13%进项专票,如果有,也是需要自身承担税负成本。
2、与下游单位合作,必须要提供足额的增值税销项。
3、本来自身毛利润就低,还有一些人工劳务、机械租赁、运输搬运等无票支出情况,导致利润虚高、税务成本增加。

那么,根据砂石行业的一些具体原因,享受国内部分税收园区的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纾解砂石企业的负担,无疑是一个明确的举措。
一、在不改变原有主体公司的经营模式下,以新的公司入驻园区;根据在当地的实际开票额,享受3%的增值税简易征收、1%的企业所得税核定、1%的分红个税核定,再加上其他附加税和印花税等,综合税负在5.3%左右。
二、如果下游单位一定要13%的专票,那么也可以享受园区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双重奖励扶持政策,大幅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奖励比例为地方留存的40%-80%,奖励周期为当月纳税次月返还。)

综上所述,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移步--《节税宝典》。另外,砂石企业在税收园区享受以上优惠的同时,还有哪些优势呢?
1、注册在园区,成立、变更、维护、注销等流程便捷。
2、综合税负低,对于进项和成本票的要求也并不是很高。
3、政策稳定,严格把控引进一些特殊行业,主要吸纳建筑材料相关的企业。
4、合理降低纳税成本是目的,财务合规、依法纳税,把控好企业的纳税风险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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