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烟雨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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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按劳分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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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15: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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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15: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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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1-6-26 18:25:15
楼上,拿奖金和利润分成是两码事好不好!

    奖金,是企业拥有者按照自己的标准对工人发的钱,但绝对不是利润分成,利润分成有另一类词说明,即股分红利扥!
    (要说利润分成,则必然要提到占有多少股份或者是按照什么比例分,事实上这些从未有过!)

    工人从未拥有过企业,只有个看似光鲜的名头,而这个名头连秦始皇都可以说说的,这你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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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1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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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6-26 23:32:35
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15:27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6-26 11:56
我就是那时期的全民工,无论效益好坏,除了发工资外,分利润的现象从来没有见过。

看: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们,可是要定期分利润的。

这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股东是企业的主人,而工人事实上不是企业的主人。
你是全民工,忘没忘本?分利润都未见过,恐怕你是揣在腰间装不知吧?年底奖金你拿没拿,难道被别人贪污了!国家搞活全民企业推行的利润分成有谁不知?
工人拿的奖金 是利润吗?
       在企业赔钱的情况下,也会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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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6-26 23:42:39
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19:45
[呀呀呀!你有所不知,这里谈的是改革中公有全民企业自主经营过程中经历的承包制、利润分成制,这段是历史经历,是当时鼓午企业多创利润从而分成留利越多,公有企业股份制是后来的事。
上交多少利?留多少利让工人分?
      谁说了算?



     谁说了算,谁就是企业主。知道吗?

     这段时期,仍然是ZF说了算。因为这是国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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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1-6-27 06: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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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1-6-27 06: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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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1-6-27 13:05:08
1、工资和奖金的界限其实真的很不明确,现在的职工不少实际工资都很低,大头反而是奖金,这个在合同中一般都会有,但是如果企业以亏损为理由不发奖金,恐怕职工不会答应的。
   作为合同之外的奖金的话确实可以说是从利润中拿出来的,只是以此认定工人参与利润分成未免太勉强,就如如果企业每月固定拿出一定量金额作为福利,是否接受福利的企业可以算是参与企业利润分成了呢?
   利润分成是需要分配比例确定这个前提条件的,而不是简单的打赏就算的。

2、马氏理论根本就不是个成熟的东西,只是个成人童话而已,童话就是只提出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不提出有建设意义的实现步骤,正如马氏幻想的公有一样,没有任何可实施的空间,以此为指导造成的灾难还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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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6-27 17:46:59
讨论按劳分配,然后对什么是按劳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实现条的认识、理解不一致,只能是公讲公的道、婆说婆的理,讨论也容易出现“鸡对鸭讲”。   

       关于按劳分配,经典作家有过不少的论述。有一种比较通俗的解释:

       【按劳分配】: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各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

         不知道参加讨论的朋友们是否都认同这样的解释。

         盼铁成钢个人认同这样的解释。个人对按劳分配的简要理解是: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分配方式的预测。这个“未来社会”是已经不存生产资料私有和生产已经不再是商品生产的社会。其中的“按劳”是原则,是以为社会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为衡量标准,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不适应于无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按劳分配”的对象物不是商品而是产品——个人消费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设想发给劳动者的是“劳动券”,劳动者凭“劳动券”领取自己所需要的产品)。

        再看看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 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   根据马克思的设想,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只有实行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有可能使全体劳动者能够平等地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才能够消除由于生产条件占有的不同造成的劳动者在分配上的差别,使劳动成为消费品分配的唯一因素。

  2.经济社会条件要能够保证劳动者各尽所能,这些条件包括足够的生产资料可供投入生产,不仅保证人人就业,而且为劳动者选择职业提供充分的自由。

  3.商品经济已经消亡。在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

  4.社会可以统一对社会总产品做各项扣除。劳动者除了可供个人消费的消费资料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 逄锦聚等主编:《政治经济学》,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结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如果不否认前述 对按劳分配的解释和按劳分配要有的这些前提条件,那么,讨论按劳分配,就应仅限于对未来社会分配问题的讨论。
       因为,现实社会中,无论是非社会主义国家,还是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都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现实社会中,没有也不可能存在马克思所预测的按劳分配。 因此,建议网友们在讨论只有在未来社会才能实行的按劳分配时,最好不要把现实社会中原本就不是按劳分配所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等劳动所得,误当成未来社会的按劳分配所得——把现实中非按劳分配所得误解为按劳分配所得,无益于深化对按劳分配的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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