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烟雨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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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按劳分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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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1-6-21 05: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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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1-6-21 06: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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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1-6-21 06: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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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1-6-21 07: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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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fei2134 发表于 2011-6-21 08:12:31
按劳分配(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work)实际上就是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各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长啸狂浪滔天多少真英雄,剑指苍茫天下生死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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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fei2134 发表于 2011-6-21 08:13:41
马克思主义认为,按劳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分配制度。是分配个人劳动报酬的社会主义原则。
按劳分配原则的科学内涵可以概括为:凡是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都要以一定的方式为社会和集体提供劳动,社会和集体以劳动为尺度,在对产品做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之后,根据每个成员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给劳动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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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fei2134 发表于 2011-6-21 08:17:14
个人理解下,按劳分配原则科学内涵释义
首先,按劳分配原则实行的前提条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所以它的适用范围是公有制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即社会成员向谁提供劳动?向社会和集体;谁来分配劳动报酬?社会和集体。因此,他的劳动必须是被社会和集体承认的有效劳动,那些不被社会和集体接受的劳动是无效的。无效的劳动或劳动成果不能参与分配。
其次,按劳分配原则强调以“劳动”作为分配劳动报酬的主要标准,既不是按资本分配也不是按政治表现分配,更不是按资格分配。
第三,按劳分配的“劳”,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两种形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体力劳动大部分由机器来承担,作为“劳动者”的人,更多的是向社会和集体提供脑力劳动。
第四,“凡是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告诉我们,按劳分配原则规范的是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我们这个社会的成员中,有许多先天性的不具备劳动能力,或者后天因为某种原因部分或全部丧失了劳动能力;我们所有的社会成员在幼儿和少年时期都不具备劳动能力;而且终究有一天,我们都会进入老年时期,从而丧失劳动能力。因此,按劳分配原则规范的只能是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
第五,“一定的方式”既指社会成员所从事的行业、职业,同时也是指社会成员向社会和集体提供劳动的具体方式,不管是从事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需要有一定的具体劳动方式。
第六,社会和集体为什么要做“各项必要的扣除”?
归纳起来,原因起码应该有四个方面:一是为了用于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二是为了用于社会和集体管理服务的需要;三是为了用于各项社会和集体公益事业的需要;四是为了用于赡养不具备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的需要。
第七,“根据每个成员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给劳动报酬”,谈的是考核的标准问题。
既要考核社会成员向社会和集体提供的劳动的数量,更要考核社会成员向社会和集体提供的劳动的质量。数量的考核是建立在同等质量的平台上的,不同质量的劳动不能同等对待。劳动的质量高低是一个重要的标准。为了便于考核,各行各业都有必要制定既能够体现劳动的数量,又能够体现劳动的质量的,具有行业特色的具体工作职责。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
“分配给劳动报酬”的具体方式,在现阶段一般以货币的形式,采取发放工资、津贴、奖金等具体形式来进行。
第八,“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更多的是在谈一种分配的理念。
鼓励全体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尽自己的最大能力为社会和集体提供劳动;这样,我们的社会就到处洋溢着生产劳动积极性,整个社会的发展速度就能够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也就能够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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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啸狂浪滔天多少真英雄,剑指苍茫天下生死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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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1-6-21 09:32:12
楼上,你说的这些初中都学过,把课本搬出来没什么意思,问题在于:
   
       为什么资本家在扣除之后进行分配就不可以,而这所谓的社会和集体做扣除再分配就可以?
       资本家的扣除被认定为是剥削,这个集体的扣除就可以往美好的方面解释,你亏心不亏心?

这个扣除的理由是什么?资本家和集体的扣除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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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ai_abc 发表于 2011-6-21 10:55:43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1-6-21 09:32
楼上,你说的这些初中都学过,把课本搬出来没什么意思,问题在于:
   
       为什么资本家在扣除之后进行分配就不可以,而这所谓的社会和集体做扣除再分配就可以?
       资本家的扣除被认定为是剥削,这个集体的扣除就可以往美好的方面解释,你亏心不亏心?

这个扣除的理由是什么?资本家和集体的扣除有什么区别?
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本来就应该归资本家所有,剩余价值不归资本家所有那就已经不叫资本主义社会了。课本的问题那是D的问题,本身就是政治宣传用的,不足为信的。难道你还真认为我们的D还是按马克思的学说在执政么?


现实社会是不可能实现按劳分配的,按劳分配如果要实现的话,那个时候必然全民都是“资本家”,那样才能真正实现按劳分配。

在马克思那里,劳动价值论从来没有像这样被当作劳动的自然法理论来看待。相反,按照价值规律,剩余价值归资本家占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是完全正当的。在生前最后一篇经济学著作———《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 马克思写道:“这个蠢汉(指阿·瓦格纳———引者注) 偷偷地塞给我这样一个论断:只是由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不合理地为资本主义企业主所得’。然而我的论断完全相反:商品生产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必然成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按照商品生产中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规律, ‘剩余价值’归资本家,而不归工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 第19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第4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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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7100 发表于 2011-6-21 11: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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