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马克思并没有否定效用与商品价值的关系。马克思说:“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的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49,186]“劳动总是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来考察的。”[23,55]“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因为耗费在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只有耗费在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数。但是,这种劳动对别人是否有用,它的产品是否能满足别人的需要,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23,103—104]
从恩格斯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观点来看,“商品价值”是明显与效用(也可以说是社会属性使用价值)密切相关的。恩格斯指出:“物品的价值包括两个要素,争论的双方都硬要把这两个要素分开,……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1,605]晚年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又重提早年关于价值决定的论断:“在决定生产问题时,上述的对效用和劳动花费的衡量,……”。[20,335]恩格斯把早期使用的“生产费用”一词修改为“劳动花费”,把早期的“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修改为“对效用和劳动花费的衡量”。如果我们认真地从恩格斯观点的上下文联系来看,他使用的“效用”一词在质和量上就有下述特点:它是可以和生产费用相比较的。再根据《反杜林论》中的有关修改,又可知“效用”是可以和“劳动花费”相比较的,这说明“效用”与“劳动花费”在量上是可比的,是同质的量。马克思还说了:“价值是量上一定的可交换性。”[46.1.84]所以,马克思在乎的是商品价值量如何衡量和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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