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谢楼主对于我的错误的指出,对于我如何把马氏理论中的使用价值一词割裂的问题说的很清楚,但我想说的是:
1、使用价值无论是作为整体论述还是分成使用和价值两个词连接起来解读都不会有太大区别,使用价值本是一个连接性的词汇,包括斯密的交换价值也是如此,因此问题并不出在分割上,而在马克思对于价值一词的单独解读-------对于价值一词,马克思单独赋予了其他意义(凝结劳动),而这个意义与其他理论如斯密等人应用的意义完全不同,而且也与你所说的常识的例子完全不同。
作为不同领域,同一个词有区别的意义是很常见,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其实即使领域不同,差别也不会太大:就比于价值一词,斯密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些词里面的含义与常识中的含义没有太大差别,而效用理论里的效用这个概念也没有多大改变,只有马克思,对于价值做了崭新的定义,这无疑和指鹿为马有类似的性质,不是么?
(指鹿为马本身也不过是一定新定义而已,但是也正因为这种类似指鹿为马的定义,才造成了无法代入的问题,而无论是国富论还是效用论都不存在这种问题)
诚然,作为在这里讨论的人,大家其实也明白马克思的价值这一概念可能不是指的常识中的价值概念,系为了指代你在第三条说的那个价格基准而提出来的凝结劳动的代称,但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根源——就像讨论,本来大家都在同一平台上用着统一语言,这没什么问题,但是突然有一个人(甲)说他的语言中男人的意思是指轿车。。。。。。这个讨论就麻烦了。更荒谬的是以后的谈话里会有荒谬的结论得出:就比如甲说了一句“男人可以娶老婆”,其他人最直接的反应是这很正常,问题在于甲要说的却是他的那个含义,代入就是轿车可以娶老婆。。。。。
而马克思得到的是一样荒谬的好处:
价值决定价格,至少我初学这个逻辑的时候压根就没有带入价值=凝结劳动这个定义,而是按照常识中的价值决定价格来理解,如果当时强调这里的价值指的是凝结劳动,而是凝结劳动决定价格,恐怕我当时就接受不了。。。。。。就像今天我认为这是错的一样!
(而事实上所谓的凝结劳动在马氏后来的论述中都变了味道,如果深入想想这个,会发现这个凝结劳动更像是由价格反推过来而不是凝结劳动决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