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作坊老板生产的商品很畅销。他1个小时能生产1件,商品需要生产材料5元,他需要购买工具100元去生产,工具平均可以生产100件商品,商品价格10元。为了满足客人的需求,他于是多买一套工具,聘用一个工人帮助他生产。经过一段时间后工人也能1个小时能生产1件,小作坊老板给他3元1个小时的工资,这工人说劳动价值等于商品价值,所以要老板给他10元1个小时的工资,而且威胁说举报他,而且说生产资料公有,既然生产资料公有,意味商品不再属于小作坊老板,又说机器不产生价值,为什么这工人当初不自己生产?请问马粉怎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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