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是一西部211高校,获得外推资格,已经投了东部一所高校,且联系的导师也有意。但是他自己学校规定9月底本校复试结束后外校接收函没拿到的同学要取消外推资格,而同学所投的那所东部学校10月中旬才面试,并且几乎大部分学校都是10月中旬面试,这样就冲突了。也就是说,同学这个外推资格基本是没有意义的,9月底几乎不可能拿到外校的接收函,不是因为能力不够,是因为人家复试还没开始,所以必须上本校。
这样扯淡的规定,是否违规,怎么办?简直就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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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l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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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研] 学院这样的保研规定是否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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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卖:395份资源 副教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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