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梯若尔(Jean Tirole,1953年-):世界著名的经济学大师,当代“天才经济学家”, 经济学的天资高人
凭天赋三年成权威
梯若尔继承了法国学者重视人文学科的传统,再加上深厚的数学功底,很快就显示出研究经济学的卓越天赋。他当时主要研究宏观经济学和金融学,并于1982年 和1985年在最权威的Econometrica(经济计量学杂志)发表了两篇经典论文:《理性预期下投机行为的可能性》和《资产泡沫和世代交叠模型》, 这两篇论文奠定了他在该领域的权威地位。
[编辑]新产业组织理论:在学界产生革命性影响
此后,梯若尔转向了当时正在兴起的产业组织理论,他师从博弈论大师马斯金(Eric Maskin),这使他熟练掌握了博弈论。
这门现代经济分析的锐利武器。梯若尔将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和分析框架应用于产业组织理论,开始构建新的框架,并用其分析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
1988年,梯若尔代表作之一《产业组织理论》出版,标志着一个新理论框架的形成。自1970年代以来,博弈论方法的引入使产业组织理论发生了革命性变化,但在本书之前,这些新的理论模型仅散见于各种期刊,尚未出现一本教科书,梯若尔《产业组织理论》是第一本用博弈论范式写成的教科书,是研究企业行为的 博弈论专著。
梯若尔在书中引用的许多文献只是在本书出版数年后才公开发表,这使得本书的内容在今天仍具有较强的“前瞻性”。10多年来,该书一直作为世界著名大学研究生的权威教本,广为流传,历久不衰。须知,从涉足产业组织理论到成为该理论的权威,梯若尔仅用了三年时间。
产业组织理论是近年来经济学最活跃、成果最丰富的领域之一。产业组织理论以市场与企业为研究对象,从市场角度研究企业行为或从企业角度研究市场结构。
作为一种完整而系统的理论体系,产业组织理论的出现是与新古典的微观经济理论在解释垄断或不完全竞争问题上的失败分不开的,或者从实践看,产业组织是伴 随本世纪以来大型制造业公司的迅猛涌现以后才出现的。20世纪30年代以后,以哈佛大学为基地的正统产业组织理论基本形成,理论界称为哈佛学派。哈佛学派认为,结构、行为、绩效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SCP范式),即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企业行为决定市场运行的经济绩效。所以,为了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最重要的是通过公共政策来调整不合理的市场结构。
产业组织理论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世界一流理论经济学家们的注意和兴趣。他们不断地加入研究的行列。上世纪80年代前后,以梯若尔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将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和分析框架引入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领域,对产业组织理论产生了革命性影响。
新产业组织理论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从重视市场结构的研究转向重视市场行为的研究;突破了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单向、静态的研究框架,建立了双向 的、动态的研究框架;博弈论的引入,意味着对传统的由市场机制决定的瓦尔拉均衡可行性的怀疑,如现代大公司可通过许多非市场的制度安排,如合谋、内部整合、组织结构调整等来解决问题,而不依靠市场。
[编辑]《博弈论》
从1991出版之日起,梯若尔和弗登博格合著的《博弈论》便成为博弈论领域最具权威性的研究生教材,为美国各个高校经济学系的博士课程所采用。作为整个 博弈理论中最为经典、与经济学中理性人假设最一脉相承、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理论,非合作博弈是博弈理论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书中涵盖了非合作博弈的全部重要内容,不仅包括策略式博弈、纳什均衡、子博弈完美性、重复博弈以及不完全信息博弈等常规内容,而且还包括马尔可夫均衡这样的非常规内容。11年来无人超越,对世界著名大学研究生的博弈论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 时至今日,它仍然是博弈论领域中最前沿的教科书之一。
[编辑]新规制经济学:破解垄断行业竞争与规制密码
自1980年代中期始,梯若尔和拉丰(Jean-JacquesLaffont)共同开创了激励理论的一个最新的应用领域———新规制经济学,并以两本经典著作《ZF采购和规制中的激励理论》(1993)和《电信竞争》(2000)完成了该理论框架的构建,确立了其在该领域的开创者地位。
20世纪80年代,世界各地在电信、电力、铁路、煤气、自来水等自然垄断产业中掀起了“管制改革”的浪潮,放松管制、引入竞争、产权私有,由垄断走向竞争已成为世界各地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的主导趋势。
传统的规制方法主要有两种:基于服务成本定价的服务成本规制方法和基于拉姆齐定价规则的拉姆齐-布瓦德规制方法。由于忽略了规制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而使得它们无法提供正当的激励。一般地,被规制的垄断企业拥有有关运营成本的私人信息,并且总是有积极性隐瞒这种信息,因而规制方很难获得精确的成本信 息。在这种环境下,上述两种方法会带来极大的激励扭曲。
管制改革的实践,迫切需要新的产业管制理论的出现。梯若尔和拉丰开始探索将信息经济学与激励理论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应用于垄断行业的规制理论的道路。
在批判传统规制理论的基础上,他们创建了一个关于激励性规制的一般框架,结合了公共经济学与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思想以及信息经济学与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方法,成功地解决了不对称信息下的规制问题。
梯若尔和拉丰于1993年出版的著作《ZF采购与规制中的激励理论》完成了新规制经济学理论框架的构建,并奠定了他们在这一领域的学术领导者地位。
梯若尔和拉丰将新规制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应用于垄断行业的规制问题,分析各种规制政策的激励效应,并建立了一个规范的评价体系。2000年,作为对十几年垄断行业规制理论与政策研究的总结,他和拉丰合著的《电信竞争》一书,为电信及网络产业的竞争与规制问题的分析和政策的制订提供了一个最为权威的理 论依据。
10多年来,梯若尔从当代经济学三个最前沿领域———博弈论、产业组织理论和激励理论的研究中,获知研究经济学的真谛:要有经济学家的直觉———即透过纷 繁复杂的经济现象把握经济学本质的能力,时刻讲求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凭此,自1990年代中期始,梯若尔不断在经济学的各个新领域拓荒,硕果累累。
[编辑]建模型解串谋难题
1992年,在国际经济计量学会第六届世界大会上,梯若尔提交论文《经济组织中的串谋问题》。串谋与勾结是所有的组织或机构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早已为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所关注。串谋与勾结会给社会福利带来损失,因而如何在制度设计中解决串谋问题,一直成为政治家和学者们不懈努力的目标之一,并在人类的制度 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个重要现象长期以来却一直未能受到主流经济学家的重视。作为社会科学理论的皇冠明珠,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取得过令人瞩目的成就, 但它在制度分析方面尤其是对于串谋现象的漠不关心和无所作为,无法令人满意。究其根源,仍然是主流经济学家对于新古典主义的完备市场假设这个教条的坚定信 念。
在产业组织理论和规制经济学等诸多领域,串谋现象造成了产业政策和ZF规制政策的严重扭曲,这一点即使在司法体系十分完备的欧美国家都普遍存在(如美国的安然公司和世界电信与安达信公司合谋做假账等案件),更不用说许多处于制度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
梯若尔这篇综述性论文建立在他于1986年发表在《法、经济学与组织杂志》上的基本框架———多代理人模型上,它指出了研究串谋问题的重要性并提供了基本方法论。在该论文中,梯若尔提出了著名的“防范串谋原理”:为了避免串谋带来组织效率的损失,对于一般性组织,委托人总可以设计一组新的机制或契约,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使得代理人的收益超过他参与串谋的收益,从而抵消了代理人参与串谋的积极性。
研究串谋问题的另一个理论上的困难,来自于代理人串谋时所达成的支契约的可执行性。在法律上,一般地,这种支契约是非法的,因而很难将其纳入到契约理论的框架中。
梯若尔则在非合作博弈的框架下,运用他所擅长的声誉模型和重复博弈模型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难题。他指出,串谋往往发生在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组织中,这种长期关系使得代理人在串谋时更重视合作的声誉以及未来的收益,因而保证了串谋契约是自持的。
梯若尔这篇论文建立了串谋理论的基本框架,在这个框架基础上,图卢兹学派,尤其是拉丰和马赫蒂摩(Laffontand Martimort)所作的突出贡献使其成为完整的理论体系。
[编辑]不完全契约之争:梯若尔成为争论终结者
1999年,梯若尔在Econometrica发表了《不完全契约理论:我们究竟该站在什么立场上》。这篇论文被认为是对当时轰动整个学术界的不完全契约理论之争的“终结者之声”,同时也是关于该理论最经典的综述。
契约是一组承诺的集合,这些承诺是签约方在签约时作出的,并且预期在未来(契约到期日)能够被兑现。完全契约是指,这些承诺的集合完全包括了双方在未来预 期的事件发生时所有的权利和义务。但在现实中,绝大部分契约都是不完全的,这是因为签约方在事前对未来所作的预期仅仅是基于双方的主观评估,未来所面临的 不确定性在本质上是不可预期的。不完全契约面临的核心问题是,由于签约方的机会主义行为造成的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无效。
不完全契约理论之争由来已久,1985年,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在其经典名著《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中指出,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所带来的交易成本,是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格罗斯曼(S.Grossmanan)和哈特( O.Hart)(986)在其经典论文中指出,产权,尤其是剩余索取权的合理配置,可以消除不完全契约所带来的交易成本,并且这也是用企业内部交易代替市场交易的根本原因。但随着人们对不完全契约本质的 深入揭示以及机制设计理论的迅速发展,许多学者研究得出,通过设计一些激励相容的机制,可以消除不完全契约的交易成本,从而可以在契约理论的框架内解决这一经典难题。
1999年,著名的《经济研究评论》杂志在其66卷第一期以专辑形式掀起了不完全契约理论之争的高潮。以哈特和摩尔(Hart&Moore1999)为代表的产权理论学派认为,当不确定性下的自然状态足够复杂时,从本质上不存在一个可行的机制来实现帕累托有效的资源配置,因而只有通过合理地配置产权等制度 安排来恢复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是哈特-摩尔-西格尔(Hart-Moore-Segal)(1999)所证明的“不可能定理”。
而以梯若尔和马斯金为代表的机制设计学派却对上述结论不以为然,他们在《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与不完全契约》论文中,运用机制设计理论的最新成果证明,不可预 见的偶然性所造成的契约的不完全性,并不构成资源配置无效率的本质障碍,在当事人的效用函数不是非常限制性的情形下(即当事人没有很怪的偏好),我们可以 设计出一个激励相容的机制,实现帕累托有效的配置。
这就是马斯金-梯若尔Maskin-Tirole提出的“可能定理”。
某些学者指责“Maskin-Tirole机制过于复杂因而无法在现实中应用”,梯若尔则针锋相对地指出,所谓机制的复杂与否必须放到具体的应用范围中去讨论,如果机制的设计与实施的成本低于它所带来的收益,这种机制就是可行的。
事实上,在现实运用中,涉及到大规模项目的招标与拍卖机制往往设计得非常复杂,以至于只有少数专家才能掌握。另一方面,产权配置,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 排,它所带来的交易成本往往非常高昂,并且容易被低估甚至忽略,而制度安排的锁定效应会导致长期交易的无效率。与此相比,机制,作为一种自持的契约安排, 其交易成本显然要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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