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说明
蒲鲁东(1809—1865)是著名的无政府主义者。他写过许多理论性著作,其中重要的有:《贫困的哲学》(中译本第一卷已由本馆出版)、《论人类秩序的建立》、《社会问题的解决》、《一个革命者的自白》、《战争与和平》等。《什么是所有权或对权利和政治的原理的研究》是他的一部成名作,初版发表于1840年。
在这本书里,他用新鲜的文体对私有制和维护私有制的各种论据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他认为,人类在权利方面是生而平等的,人人有权享有自己劳动的产品。因此,一个工人即使领取了工资,对自己的劳动产品仍然有自然的所有权。地主和资本家以地租、利息等形式扣留了劳动者的一部分产品,就是侵犯了他们的这种权利,就是一种盗窃行为。据此,他借用法国大革命时期布里索的一句话对所有权下了一个定义:“所有权就是盗窃!”这里所说的所有权指的只是资产阶极的财产私有权,而不是泛指一切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小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表,他对于小资产阶极的财产私有权却极力加以维护。他认为小资产阶级私有财产是一种“个人的占有”,而“个人的占有是社会生活的条件;是一种权利”,取消资产阶级的财产私有权而保留“占有”,就可以从地球上消除资本主义的一切祸害。他从小资产阶级的观点出发,对共产主义制度也进行了攻击,他说“私有制不能使平等和法律得到满足”,共产制则“反对独立性和相称性”,“压制智力上和情感上的自发性、行动和思想的自由;用相等的美好生活来酬报劳动和懒惰、才干和愚蠢、甚至邪恶和德行”。他所追求的“第三种社会形式”,就是一种“综合”共产制和私有制的“自由”,也就是使一切人“平衡起来”的小资产阶级私有制。
马克思曾经在写给施维泽的信里称赞过蒲鲁东的这部书,认为“他的第一部著作《什么是所有权》,无疑是他最好的著作。这部著作若不是由于内容的新颖,至少是白于新鲜大胆讲述旧东西的风格而起了划时代的作用”。但是马克思也指出了,“在政治经济学的严格科学历史中”,这部书“未必值得一提”。因为蒲鲁东在这部书里,对于资产阶级所有制的问题只是从一般权利观点来考察,而不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把财产关系“就其现实形态即作为生产关系总和”来进行分析的,这样就不可能揭露资产阶级所有制的真正性质。在《论蒲鲁东》一文中,马克思还指出蒲鲁东在本书中已开始暴露出小资产阶级所固有的一种矛盾,“一方面蒲鲁东通过法国占有小块土地的农民的观点(后来通过小资产者的观点)来批判社会,另一方面他却对社会使用他从社会主义者借来的尺度。”本书发表后数年,蒲鲁东在《贫困的哲学》中曾试图从政治经济学上阐明他所提出的问题,但是由于他的小资产阶级的立场,他不能正确地认识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他不但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而且把他的理论发展成一种错误的矛盾体系,使自己深深地陷入了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迷宫。对此,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作了全面、深刻的说明。
蒲鲁东的理论曾经在拉丁语系各国的劳动人民中发生过重大的影响,在政治经济学史和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研究蒲鲁东的著作在今天仍然具有实际意义。因此我们在出版他的主要著作《贫困的哲学》以后,又把他的这部重要著作组译出版,作为我国学术界研究蒲鲁东思想的参考材料。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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