臃肿复杂的法律、偏好诉讼的文化,导致美国官司泛滥成灾,有些官司只能用荒诞不经来形容。过度诉讼的环境下,商界如履薄冰;一些时过境迁及作为政治较量武器的法律,更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在中国经济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腾飞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纵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从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化到能源消耗等,无一不需要法制的呵护和保障,此时此刻,借鉴美国的经验和教训,无疑是必要和适时的。
美国是一个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典型,也是人人学法守法的典型。可以说,没有这两个典型,就没有美国今日的强大。但是,美国的法律制度又在发展中变得臃肿复杂,人人学法守法则演变成了人人以法律为武器牟利的畸形社会氛围,成为制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瓶颈。
美国法律的历史渊源
美国所属的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与大陆法系是影响最大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起源于英国,18、19世纪,英国的势力扩张将其法律制度带到了殖民地触及的每一寸土地;此后,超级大国美国的崛起更加深了英美法系在全球的影响。
英美法系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法典的延续性,以判例法为其主要形式,法官不但应用法律审判,他们也是法律的缔造者和完善者。因此,在美国,商界对史无前例的诉讼特别关注,因为其审判结果以后往往会被广为援引。
美国法律体系中,至高无上的当属宪法。在美国,最常听到的一个概念就是“合宪性”(constitutionality),如果“不合宪”,ZF决定了的不算数,国会立了法的也不算数。奥巴马签署通过的医改法案之所以被多个地方法院判决无效,依据就是其中强制要求美国人购买医疗保险的条款不符合宪法。
律师多如牛毛
依法治国的美国,一大特点就是律师多。美国究竟有多少律师?大约115万个,也就是说,平均每265人中就有一个律师。美国律师约占全世界律师总数的70%,绝对排名世界第一。
美国律师不仅人数多,而且身处高位,影响巨大。以上一届(第11届)国会为例,435名众议员中168名有法律学位,占38.6%;100名参议员中57名有法律学位,占57%。美国ZF官员中更是律师多多,像现总统奥巴马、副总统拜登、国务卿希拉里、前总统克林顿都是律师出身。所以在美国,依法治国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律师治国。
在美国,一个律师楼合伙人的平均年薪在17万美元左右,在纽约曼哈顿这样的地方,名律师年收入上百万美元并不稀奇。政界的炙手可热,现实的诱人高薪,加上电视剧和新闻中出尽风头的名律师,使得律师成为美国高校畅销不衰的热门专业。虽然美国律师楼人满为患,失业大军中也不乏律师,可是想入围城的大有人在,每年约有10万名大学毕业生趋之若鹜报考法学院(在美国,报考法学院如同考研究生院,要大学毕业后),每年约有4万名法学院的毕业生加入律师行业。
本人刚到美国留学时,一度准备报考法学院。一位留学生顾问休斯夫人和我很知己,她直言不讳地劝我:“你有没有听过关于律师的笑话—当被问在医学院供做实验的小老鼠不够用拿什么代替时,美国人异口同声地回答:用律师代替!”
虽然美国的法律制度师承英国衣钵,但在滥用法律上绝对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常常和英国公司打交道,他们对美国人动辄请律师的行为颇不以为然。这也可以从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中看出来:英国约有15万名律师,即每400个英国人中只有一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