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221 0

[学习资料]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302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4850.0447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806 点
帖子
2180
精华
0
在线时间
1391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6-1-1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4-10-18 22:43:51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四项注意
建设施工领域目前出现的众多有关工程款清欠、签证、索赔等施工合同纠纷,一方面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建设领域的经营习惯和行业惯例等经济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意识、知识和经验,埋下法律风险而造成。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案例:甲公司2002年9月取得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005年12月取得一级资质;乙公司不具有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005年11月,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获得一笔1万平方米的幕墙工程业务;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内部承包协议。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认为甲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拒付工程款。
评析:上述案例中,甲公司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本属无效,但由于甲公司在工程竣工之前取得了必要的资质,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此类合同会按有效处理。不过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工程施工 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 司法解释 法律风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