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脑 编 码
纳税人识别号
税 务 登 记 表
〔适用于个体经营
〕纳税人名称:
填表须知
本表适用于缴纳地方税收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填用;
二、 报送本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2.核准开业通知书;
3.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4.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照片;
5.纳税事项登记附表及地方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1式3份,主管和发证地方税务机关各存1份,退纳税人1份;
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填表说明
一、 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
二、 身份证件名称: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三、 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应按照相应代码内容填写;
四、 生产经营期限:系工商登记证件登填的有效期限;
五、 注册资本:系填写登记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
六、 开业日期:系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
〔含试生产、试营业
〕日期填写,尚未投产经营的
可按方案日期填写,并予以注明;
七、 生产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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