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车辆出入厂管理规程
1、主题内容
为维护厂区
平安,使人员、车辆、物品进出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厂区,均应遵守本制度,本规定由保安值勤人员 负责执行管理
责任者及职责
内容4.1.1上班时间除公事外,一般谢绝会客,特殊情况下,可在保安值班室会客。
4.1.2本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出厂的, 按人力资源部规定办理。
4.1.3凡需节假日加班的人员,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将加班人员或名单报到行政部,再由行政部交给保安值勤人员,以利保安值勤人员核对,方可准予进厂。
4.1.4凡外来人员因公到厂办事的,均需在保安值班室办理手续,填写
“会客单〞,并由保安值勤人员联络有关部门人员同意予以接待,否
那么不得进入厂区。
4.2.1 物品出厂凭
“物资放行条
〞,交与保安值勤人员核对无误后,始得放行。
﹙保安值勤人员觉得有疑点
﹚的,均需自行将其
翻开,自觉给保安值勤人员查验。
4.2.3出厂人员经保安值勤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保安值勤人员可暂扣物品,并按
以下程序处理。
a、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携带物品和时间。
b、由携带人写明携带物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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