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esi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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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确认的问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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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己建的办公楼,
最后的竣工验收还没有做,但是已经搬进来办公了,
固定资产转固如何确认?
必须转?必须不转?还是都可以?
希望有明确的理论依据,最好是官方的解释,谢谢!

我查到的资料:(这么看貌似按照验收转,但是不是直接的证据)

09. 房地产、施工企业会计法规 第159号科目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三、企业发生的工程借款利息,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造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在办理竣工决算之后发生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关键词: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长期借款 企业会计 当期损益 施工企业 房地产 办公楼 工程 会计
沙发
litaogzl 发表于 2011-11-8 18:03: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一般情况,是以办理竣工决算为前提进行转固,但由于经常会存在工程已竣工,但存在工程欠款等原因,施工单位未出具竣工决算,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财务上也可以进行转固,但这一情况需要跟审计人员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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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yesiami 发表于 2011-11-15 14:06:5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会计准则: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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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gp03118125 发表于 2011-11-18 15:50:5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要进行预转固。(即根据现有签订的合同、工程进度,企业先估计一个大概完工时整体办公楼的造价)根据这个估计的金额,在达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也就是办公楼正式启用办公的时点记入固定资产,由下月开始计提折旧。等到有竣工验收报告,金额可以确定的时候。再对当时的入账价值及延续下来计提的折旧进行追溯调整。。---个人以为。具体法规找到以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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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GSyang 发表于 2011-11-18 16:17:4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来已经被回答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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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yuanxin82 发表于 2011-11-18 21:25: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
第三章 初始计量 第九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 (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

3、注会教材《会计》
固定资产章节关于“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相关内容: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对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见新准则体系正式文件,但以前存在会计制度或行业会计中关于这点的解释应该是有效的。
综上,在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该转固;由于你说的办公楼已经投入使用——“已经搬进来办公了”应据此可判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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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xuesheng520 发表于 2011-11-22 17:08: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人已经入住,说明在建工程已经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以进行先预转资,没有付款的工程款先挂在在建工程,贷方挂在其他应付款里面,然后将所有预计需要发生的在建工程金额转到固定资产里面,等到实际结算时候,可能会有差异,只需要对固定资产科目进行调整,以前发生的折旧不需要调整,产生的折旧差异在以后的折旧计提时被调整(采用的是未来适用法,不是追溯调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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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7715222 发表于 2011-11-22 17:48:0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理论上来说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就可以确认固定资产,但是在实际操作时,一般都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这是现实操作与理论上时间滞后问题,因为对外部人员来说,不能单凭你说的一句话就认定可以转固定资产,必须要拿出实际的东西来,所以竣工验收报告就是很好的证明文件。因为只有办理了竣工备案后,才能办产权,才能继续做其他的操作,比如缴纳房产税、或者办理资产抵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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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dy321 发表于 2011-12-6 17:35: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转固的条件是固定资产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既然已经完工,并已经搬入办公,说明该固定资产已经达到 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应转固。
2.竣工决算没有做,大都是因为公司的工程款尚未结算完毕,但不影响固定资产的使用条件,即不是是否转固的条件。
3.对于尚未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公司应该让工程部等根据预算预估转固金额,在财务上需要进行预转固,并按照固定资产准则开始计提折旧。在竣工结算完毕获得了发票,确定了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后,应调整固定资产的原值,但按照预转固金额计提的折旧不需要追溯调整。


具体可参见《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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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usiqi 发表于 2011-12-12 16:24:5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是搞工程造价的 碰到过这种情况 我可以告诉下你一般会计是怎么解决的
首先 你要先告诉我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
我就当企业单位回答了 工程有三个步骤 完工 交工 竣工 你们公司的办公楼处在第二个阶段 这时工程造价的报告是没出得 这时会计可按 建造合同(一类费用)的85%加上二类费用的全额计入暂估成本 转入固定资产 因为一类费用涉及了审减的问题 所以这个成本参考价值其实不大 但是一般有10%的审减的(经验而言) 如果你们的建造合同是包干价合同 且没有加减帐的情况下 可以按合同金额加上二类费用入账 因为包干价一般很少出现审减 二类费用的审减在企业单位中是很少出现的 事业单位因为有建管费的10%开销招待费的问题 所以二类费用可能有审减 再就是要注意的问题就是贷款利息 如果签得不是专门项目的借款合同 而签的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那你把利息做进固定资产 再被检查或审计时 是很麻烦的 对方会要求你提供相关的说明 最好的方法是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改为 固定资产购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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