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基本类型_课件
一、何为房屋登记?基本概念《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将房屋权利现状、权利变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是一种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房屋登记是房屋物权公示的法定方式,是房屋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也是房屋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房屋登记依申请启动。
对房屋登记概念的认识可以从行为主体、行为内容、行为对象、行为结果四方面来认识。行为主体·房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构依法进行的行为。·房屋登记的行为主体是房屋登记机构。行为内容·房屋登记是一种记载行为,行为内容是记载行为。·登记的本质就是将应当登记的物权设立、转移、变更和消灭等变 动情况和其他事项登录、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上,以备公众查阅的 行为,因此房屋登记的行为内容就是将行为对象予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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